山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全文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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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护理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义重大。为加快推动全省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护理健康需求,结合当前我省护理事业发展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情况。 “十三五”时期,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推进“健康山东”建设决策部署,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差异化护理服务需求,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绩。 1.护理队伍持续壮大。截至2020年底,全省注册护士总数达到35.57万,较2015年增长39.93%。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由2015年2.58人提高到2020年3.50人。全省医护比从1:1.07提高到1:1.08,医护比倒置问题进一步扭转。 2.人员素质持续提升。高学历层次的护士不断增加,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护士占比由2015年71.2%提高到2020年80.9%,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护士占比由2015年19.5%提高到2020年28.1%。持续加大专科护士培养力度,截至2020年我省专科护士培训专业达到15个,共培养3809名专科护士,护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3.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强化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的基础上科学实施护理岗位管理,基于对护理工作量、工作难度及风险程度等核心要素的量化管理,逐步建立基于科学岗位管理的护士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体系,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医疗机构探索实施护士综合能力考核与培养,将德、勤、绩、廉等指标进行量化,对护士进行全方位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护士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等挂钩,进一步提升护理管理效能。 4.标准建设稳步推进。为解决临床护理工作中标准不完备、标准不同质等问题,制定或修订山东省住院患者风险评估与护理指导意见、山东省护理质量监测指标、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山东省护理核心制度等标准,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理标准化提供了指导依据。 5.优质服务效果突出。各医疗机构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护理服务质量,截至2020年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优质护理服务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向门(急)诊、血液净化中心(室)、手术(部)室、导管室等非住院部门延伸。 6.护理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全省16市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积极推进老年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护理服务领域不断延伸拓展,覆盖医疗机构、社区和居家以及全人群,构建覆盖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康复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的优质护理服务体系。 (二)“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实现“健康强省”目标,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护理事业需要紧紧围绕人民健康需求,构建全面全程、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的新任务。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对护理服务特别是老年护理服务提出迫切需求,需要有效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护理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护士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护理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护理服务产业需要进一步强化,从而适应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新任务,重大疫情防控体制和全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护理事业创造了新条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卫生健康领域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为推动护理服务模式创新,提高护理服务效率,引领我省护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我省护士队伍数量相对不足、分布不均,距离国家平均水平和国家要求有一定差距。护理服务供给与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不平衡,护理服务内涵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进一步从护理体系、服务、技术、管理、人才等多维度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提高护理同质化水平。 二、“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全面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丰富护理服务内涵与外延,提升护理管理水平,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护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护理工作服务于人民健康,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护理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完善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优质高效护理服务体系。 2.坚持高质量发展。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作为核心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资源配置效率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护理服务模式创新,实现护理高质量发展。 3.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护理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补齐护理领域短板弱项,增加妇儿、老年、康复、中医等领域护理服务供给,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提高护理服务的可及性。 4.坚持改革创新发展。顺应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护理领域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握护理工作特点,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着力推动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加大护理领域改革创新力度,破除制约护理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护理发展动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护士总数达到40.72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95人,护士队伍数量持续增加,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责任制整体护理有效落实,护理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和社会需求。护理内涵外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老年、中医、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护理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改进,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十四五”期间护理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性质 1.注册护士总数(人) 35.57万 40.72万 预期性 2.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50 3.95 预期性 3.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 1:1.08 1:1.20 预期性 4.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手术室护士与手术间比 重症监护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0.61:1 0.43:1 2.89: 1 1.68: 1 0.85:1 0.65:1 3: 1 3: 1 约束性 5.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手术室护士与手术间比 重症监护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0.53:1 0.37:1 2.42: 1 1.74: 1 0.75:1 0.55:1 2.5:1 2.5:1 约束性 6.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工作的护士数(人) 8.14万 8.56万 预期性 7.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总量比例(%) / ≥95 预期性 8.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比例(%) / ≥90 预期性 9.新入职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 ≥90 预期性 10.相关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 ≥90 预期性 11.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专科护士培训比例(%) / ≥20 预期性 12.二级以上医院部分专科护士培训比例(%) / ≥10 预期性 13.二级以上医院非急危重症病区护士参加急危重症护理岗位培训比例(%) / ≥10 预期性 14.二级以上医院急危重症病区护士岗位培训比例达(%) / 100 预期性 备注:相关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包括:老年护理、儿科护理、重症监护、传染病护理、急诊急救、康复护理、中医护理专业护士。部分专科护士包括:重症监护、急诊急救、手术室护理、血液净化、老年护理、伤口造口、产科护理。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护理服务体系。 1.明确护理功能定位。结合人口结构变化、疾病谱特点及群众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健全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护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护理服务体系,结合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主要提供疑难、急危重症患者护理,加强护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主要提供老年护理、长期照护、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2.增加护理服务供给。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护理中心等。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床位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家庭病床、居家护理服务,有效扩大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供给。 3.加强护理资源辐射。大型医院切实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组建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专家联合团队等形式,与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建立合作联系,通过对口支援、输出管理和技术、远程培训、专业培训等方式,建立帮扶机制,带动基层医疗机构等提高护理服务能力。 (二)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1.增加护士队伍数量。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护士队伍数量,特别是增加从事老年护理、儿科护理、中医护理、社区护理、传染病护理和安宁疗护工作以及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护士数量。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护理工作量和技术要素等科学合理配备护士人力。医疗机构应达到“十四五”期间护理事业发展主要约束性指标的要求。 2.加强护士培养培训。进一步完善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加强临床护士“三基三严”培训,坚持立足岗位、分类施策,切实提升护士临床护理服务能力。结合护理学科发展和群众护理需求,开展省级中医护理、康复护理专业等专科护士培训,科学合理安排新入职护士、专科护士、紧缺护理专业护士、护理管理人员及基层护理人员的培训,加强一定比例护士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培训,提高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意外伤害、传染病等救治能力。 (1)新入职护士培训。参照《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加强对医疗机构新入职护士培训工作。到2025年,所有三级综合医院的新入职护士参加规范化培训的比例达100%,二级及以上医院新入职护士参加规范化培训的比例不低于90%,提升独立、规范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 (2)专科护士培训。结合群众护理需求和临床专科护理发展需要,有重点地培养临床专科护理领域的专业骨干,开展重症监护、急诊急救、手术室护理、血液净化、老年护理、伤口造口、产科护理等专业专科护士培训,到2025年,三级综合医院上述专业护士接受专科护士培训比例不低于20%,二级以上医院上述专业护士接受专科护士培训比例不低于10%。 (3)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训。重点对老年护理、儿科护理、重症监护、传染病护理、康复护理、急诊急救、中医护理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开展岗位培训。到2025年,上述专业护士参加岗位培训比例均不低于90%。开展急危重症护理岗位培训,加强非急危重症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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