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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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方案 目 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3 5 工作程序 3 6 矿ft生态保护修复范围和方案服务年限 4 7 矿ft生态保护修复综合调查 4 8 矿ft生态问题识别和诊断 5 9 矿ft生态保护修复目标确定 7 10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部署 7 11 经费估算与基金管理 10 12 保障措施 10 13 方案可行性分析 11 14 实地核查 11 15 方案成果 11 附录 A(资料性) 矿ft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附表 12 附录 B(资料性) 矿ft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可行性分析 20 附录 C(规范性) 矿ft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写提纲 21 附录 D(规范性) 方案及图件要求 23 附录 E(资料性) 矿ft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图常用图例 27 参考文献 30 I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方案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总则、工作程序、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范围和方案服务年限、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综合调查、矿山生态问题识别和诊断、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目标确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部署、经费估算与基金管理、保障措施、方案可行性分析、实地核查及方案成果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发证的新建、改扩建、生产矿山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编制,关闭矿山及市级发证矿山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50201 防洪标准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 51016 非煤露天矿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645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DZ/T 0133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 DZ/T 0219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Z/T 0220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21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HJ 623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 LY/T 2770 南方有色金属矿区废弃地植被生态修复技术规程 NY/T 1342 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 TD/T 1012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 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DB43/T 876.2 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 2 部分:土地平整 DB43/T 139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验收标准 13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矿山生态问题 受矿业活动影响而产生的生态环境改变或破坏。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占损、水资 源水生态破坏、矿山地质灾害影响、生物多样性破坏等。 3.2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矿业活动改变了原有的地形条件与地貌特征,造成山体破损、岩石裸露、植被破坏等自然景观破坏的现象。 3.3 土地资源占损 因矿业活动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造成的土地资源破坏或损毁。 3.4 水资源水生态破坏 矿业活动造成地下水资源枯竭、地表水漏失,或由于矿业活动造成地表水、地下水生态服务功能减 退等现象。 3.5 矿山地质灾害 矿业活动引发、加剧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废)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陷等。 3.6 生物多样性破坏 矿业活动导致矿山一定范围内的地表植物群落退化、损毁或消失,动物种类减少或消失的现象。 3.7 保护保育 保护单一生物物种或者不同生物群落所依存的栖息地、生态系统,以及保护和维系栖息地(自然生 态保护区域内)原住民文化与传统生活习惯,以达到维持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永续存在的活动。 3.8 矿山生态修复 依靠自然力量或者通过人工措施干预,对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矿山生态问题进行修复、恢复或改善矿山生态系统,建立新的动态平衡的过程。 3.9 矿山土地复垦 采取工程措施对因采矿活动而占损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3.10 矿山生态环境监测 对矿山生态环境要素与生态问题布设监测网点,观测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动态变化,及时掌握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并预测其发展趋势的活动。 4 总则 4.1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应是矿山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管护及工程验收的技术依据之一。该方案不应代替相关工程设计。 4.2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应坚持“保障生态安全,恢复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和“因地制宜,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 4.3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应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把因矿产资源开发而破坏的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统筹各生态要素,合理选择生态修复方式,进行整体性、系统性修复。 4.4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应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并与相关规划衔接。 5 工作程序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应按图 1 的程序进行。 组建报告编制队伍或委托编制单位 收集资料,分析生态背景条件 开展综合调查 矿山生态问题识别和诊断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部署 分析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可行性 形成方案初稿 实地核查 提交方案成果 图 1 方案编制工作程序图 6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范围和方案服务年限 6.1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范围应包括现状矿业活动已经造成影响及未来可能引起新的生态问题的分布范围。 6.2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范围应综合自然地理单元和水文地质单元等因素确定。 6.3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服务年限应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剩余服务年限、矿山关闭后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年限及三年管护期之和。 7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综合调查 7.1 基本要求 7.1.1 综合调查包括矿山基本情况与矿山生态背景调查。应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开展遥感解译和现场调查,辅以采样检测。调查表格见附录 A(表 A.2 至 A.4)。 7.1.2 资料收集主要包括矿山基本情况的资料及相关技术报告,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图件如土地利用现状图;相关规划如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等。 7.1.3 遥感解译应包括矿区范围、相邻矿山边界线、人居环境、矿山生态问题现状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现状等。 7.1.4 现场调查应包括生态背景、矿山生态问题及已有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 调查精度分别为:大型矿山,调查点不少于 15 个;中型矿山,调查点不少于 9 个;小型矿山,调 查点不少于 5 个。 主要矿山生态问题、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宜用测量工具获取相关数据。 7.1.5 样品采集按下列方式进行: ——存在污染风险的矿山,在矿坑废水、尾矿废水、淋滤水等污染源的受纳水体采集水样,在矿坑废水、尾矿废水、淋滤水等污染的地块和土地复垦的土源处采集土样; ——不存在污染风险的矿山,在矿坑废水排泄口采集水样,在土地复垦的土源处采集土样。 7.2 矿山基本情况调查 7.2.1 矿山基本情况调查应包括矿山区位条件、矿权信息、矿床特征、矿山生产经营状况、矿山开发利用状况、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现状。 7.2.2 矿山区位条件包括: ——矿山所在区域的行政地理位置、交通条件; ——矿山所在区域的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生物保护多样性优先区、自然保护地及矿山周边的生态公益林、水源保护地等; ——矿山所在区域的国土空间、经济产业等相关规划。 7.2.3 矿权信息包括采矿许可证设置等相关信息。 7.2.4 矿床特征包括: ——矿体特征:矿床类型、矿体数量、分布、形态、规模、厚度、品位、产状及围岩顶底板特征等; ——矿石特征:矿物成分、结构构造、化学成分、有害组分等。 7.2.5 矿山生产经营状况包括: ——矿山生产管理、经营状态; ——生态修复基金计提、使用与管理。 7.2.6 矿山开发利用状况包括: ——矿山开发利用历史沿革、开采现状; ——开发利用方案:保有资源量、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矿山开拓工程布置(含开拓系统平面图、开拓系统剖面图)、开采方法与方式、开采接替顺序、年度开采计划、采空区特征、顶板管理方法、选矿工艺、生产能力、“三率”指标、废水废石(渣)排放、厂址选择及产品方案等。 7.2.7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现状包括: ——已开展的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对象与时间、保护修复面积、措施、效果及资金投入等; ——已开展的监测工程:水、土、地质灾害隐患点、生物多样性等监测点布设、监测内容、实施时间、监测频率及监测结果等; ——其他工程:搬迁避让、受损房屋的加固维修、农田补偿等其他工程的投入及效果。 7.3 矿山生态背景调查 7.3.1 矿山生态背景调查包括自然地理、地质环境、生物环境和人居环境。 7.3.2 矿山自然地理包括: ——地形地貌:地貌类型、地貌单元、海拔、高差(最高值、最低值)等; ——气象:气象资料来源及时段,矿区年平均降水量,降水量特征值及时点; ——水文:地表水体类型、数量、主要水体名称、规模、汇水面积、主要水文参数及与矿山的补排关系等。 7.3.3 矿山地质环境包括: ——地层岩性:地质年代、岩组名称、岩层厚度、岩性特征、含矿岩层特征等; ——地质构造:构造部位、构造类型,主要褶皱、断裂构造性质和规模等; ——岩浆岩:类型、分布、规模、岩性、矿物成分、结构构造等; ——土壤:类型、厚度、含水量、pH、有机质等; ——水文地质:矿山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单元及其特征,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如地下水类型、主要含水岩组的分布、富水性、透水性、地下水位、泉水出露、流量变化、矿井(坑)涌水、地下水化学特征、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等。可溶岩分布矿山的岩溶发育特征; ——工程地质:岩土体分布类型、岩性组合、厚度、物理力学性质、结构面特征、风化程度、边坡稳定性或井巷工程地质特征等。 7.3.4 矿山生物环境包括: ——区域生态系统中植被群落类别、植被种类,植被分布、变化及覆盖度等; ——本地优势植被和需要保护的植被种类; ——陆生动物、水生生物种类及濒危物种。 7.3.5 矿山人居环境包括: ——矿区及周边自然资源权属、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等; ——矿山所在区域(乡镇)内村庄、人口数量与分布,农业、工业等经济发展水平; ——矿区内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工程。 8 矿山生态问题识别和诊断 8.1 基本要求 8.1.1 应对矿产资源开采全生命周期内及关闭后已产生和可能产生的生态问题进行识别和诊断。 8.1.2 生态问题识别和诊断应包括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占损、水资源水生态破坏、矿山地质灾害影响、生物多样性破坏。 8.2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8.2.1 应识别和诊断矿业活动已经和可能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的区位特征。 8.2.2 应识别和诊断矿业活动已破坏和可能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的类型、数量、位置、规模、破坏方式及特征等。 8.2.3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数量、规模用定量分析。 8.3 土地资源占损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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