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润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 总则1、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 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职工, 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社会”的环境方针,搞好公司的 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 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 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公司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 环境,使公司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 染3、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司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 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 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 方针,提倡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 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二、 基本原则1、 公司环保工作由公司领导主管,搞好公司环保工作, 并直接对公司负责2、 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固体废物、废气、 废水)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 一起抓3、 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 康及公司生产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 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根据事故程度追 究责任。
4、 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 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危害的部门(单位)都必须提 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能,公司在财力、物 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5、 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 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同步运转率 达到100%6、 在下达公司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 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7、 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 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 以保证,在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 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三、环保机构及职责:1、 根据环境保护法,公司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部长组成,并定期召开环保工 作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2、 在公司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 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生产(安全环保)部负 责公司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监测等3、 生产(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 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 训考核。
4、 生产(安全环保)部全面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 作,与各部室协同负责改善公司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 的污染,并协调与包钢(集团)公司以及政府环保部门的工 作5、 生产(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 年度总结报告6、 生产(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执行“三废”治 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 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7、 生产(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公司内部环保检查, 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 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附件1:巴润分公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附件2:巴润分公司环保教育培训制度附件3:巴润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台帐制度附件4:巴润分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附件5:巴润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巴润分公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 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部 门和人员认真执行:1、 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2、 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 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 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 调试、运行。
3、 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 新建、改扩建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时,应当依法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 划,不得组织实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不得开工建设巴润分公司环保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 事故,制定本制度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 人员,进入公司各部室的外来承包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2、 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部室进行安全教 育培训工作,并实能指导、检查和监督3、 新入厂的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环保知识培训,主要 内容为:(1) 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污染减排政策;(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环境标准体系;(3) 公司环保情况介绍;(4) 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5) 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6) 典型环保事故案例4、 应建立健全《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并有从业 人员和考核人员的签名5、 每年初公司制订环保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按照计 划组织实施6、 罚则(1) 各部门必须制定环保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未做到考核5000元。
2 )未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培训的,考核1000 yG o(3) 未建立《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的,考核1000 yG o(4) 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部室、与公司 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各部室的外来承包人员、参 观和实习的人员,考核1000元巴润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台帐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促进我公司环保工 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1、 本制度所指台账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所需各项台账2、 环境保护台账样式、编号由生产(安全环保)部编 制3、 环境保护台账由生产(安全环保)部负责保存、管 理4、 环保台账分为监测数据台帐、除尘器排放浓度 监测台账、各车间粉尘浓度监测台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日常环保检查台账等1) 监测数据台账包括设备型号;监测日期、监 测时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测量浓度、折算浓度 和总量;锅炉瞬时的温度、含氧量、流速、流量、动压及全 压;加碱时间、加碱量2) 除尘器排放浓度监测台账包括监测时间、排放浓 度、合格标准3) 各车间粉尘浓度监测台账包括监测时间、监测点 位置、粉尘浓度、监测当天天气情况、合格标准4)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包括危险废物的名称、物理状 态、产生量、储存量、转移量、转移方式、并将转移时的危 险废物三联单作为附件。
5 )日常环保检查台账包括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 查内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落实人及更改情况5、罚则(1) 未建立线监测数据台帐、除尘器排放浓度监测台 账、各车间粉尘浓度监测台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考核 5000 元2) 未及时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台账,考核1000元3) 为建立车间粉尘浓度监测台账,考核1000元4) 未及时上报每月危险废物台账,考核1000元巴润分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发挥环保 设施的运行效率,对“三废”进行有效的监督,根据国家有 关环保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环保设施的监督 管理第二章范围第三条环境保护设施主要包括:1、 废气治理设施:锅炉的除尘设施、脱硫设能、生产 工艺粉尘处理设施、防止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的其它设施2、 废水治理设施:生产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排 放设施、废水回用设施等3、 固废治理设能:选厂除尘器产生的工业粉尘、燃煤 锅炉产生的工业粉尘、锅炉灰渣的堆存设施和场所;生活垃 圾处理设施;收集、贮存、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的设施场所等4、 污染源监测设施第三章管理第四条 生产(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投入运行的环保设 备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其运转情况及达标情况。
第五条 环保设施的管理应纳入各部门(单位)的生产 管理体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环保设施管理 人员、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第六条 生产(安全环保)部负责环保设施资料的收集 和管理,包括污染治理设施的环评、“三同时”资料、各项 设施的技术资料、管理资料、技术改造资料、环境监测资料 等,掌握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第七条 设备部作为环保设施的主管部门,要对环保设 施、设备认真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设能、设备的检查、维修 验收制度,保证环保设能、设备同步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 求,并确保备品备件的正常储备量第八条 实行环保设能停用报告制度各单位有计划的 环保设施拆除或停运,必须提前12天向生产(安全环保) 部提交申请,说明停运、拆除的原因,停运、拆除采取的补 救办法、影响区域及停运后果、停运时限等事项,经生产(安 全环保)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停运由于故障等原因 引起的临时性环保设施停运,须第一时间通知生产(安全环 保)部,5小时内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生产(安全环保) 部,并在36小时内补交正式申请报告表第四章使用和维护第九条 新建的环保设施,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 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第十条 各部门(单位)必须将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 时进行保养和维修。
第十一条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环保设施管 理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本部门环保设能、设备 运行台帐,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情况进行记录, 每月定期向安全环保部报送“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表”第十二条 各部门(单位)要对环保设能统一管理,有 效利用环保设施,防止环保设施超负荷运行,保证其处理能 力第十三条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环保设施、设备的 检查,对环保设施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和调试,出现 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在检查中发现设备“跑、 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解决和整改,确保环保设施 的完好和运行第十四条 环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是环保目标完 成的保障,各部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 环保设施必须优先于生产设施运行2、 当监测数据出现失真现象时,岗位人员必须及 时通知中控室安排人员进行处理3、 监测维护人员维护设备时,必须及时与岗位取 得联系与沟通,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 当环保设施出现故障时,如果排放指标不达标,必 须对相应生产设施进行停运5、选矿部要重点关注尾矿库运行,发现有扬尘迹象, 要提前进行排放点切换或采取其他措施6、 2015年10月1日起锅炉房执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排 放标准“烟尘排放浓度< 80mg/m\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400mg/m\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400mg/m3”,承包单位记录人 员在发现氧含量出现异常、烟尘浓度达到60mg/m\二氧化 硫浓度达到300mg/m\氮氧化物浓度达到300mg/m3时,应在 10分钟之内通知选矿检修(动力)部、安全环保部、设备部。
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7、 承包单位记录人员于次日的9点之前将前一日的小 时数据报表报给生产(安全环保)部,以便信息公开第十六条 环保设施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应及时向 生产(安全环保)部提交报告,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设施故障、 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由生产(安全环保)部审查和批准 停用第十七条环保设施在检修或抢修时,要对其处理过程 和产生污染物的治理制定应急方案,并上报生产(安全环保) 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第五章罚则第十八条 各部门要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在检查和 考核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产(安全环保)部门根据情 节给予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1、由于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