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虫夏草饮片检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名:冬虫夏草饮片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编号:ZL/SOP/CP/14600制定人:制定日期:版次:II修订人:修订日期:印数:2审核人:审核日期:颁发部门:综合部批准人:批准日期:生效日期:分发至:质量保证部修订情况:1. 目的:规范冬虫夏草饮片的检验操作,以确保质量2. 范围:适于本公司生产冬虫夏草饮片的检验3. 责任:质量管理部、检验员4.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福建省中药炮制规范》内 容1 取样1. 1按“药材取样法”的原则取样1.2取样标记清楚、明白、以供检验2 性状与结果判定2. 1性状:本品由虫体与从虫头部长出的真菌子座相连而成虫体似蚕,长3〜5cm, 直径0.3〜0.8cm;表面深黄色至黄棕色,有环纹20〜30个,近头部的环纹较细;头部 红棕色,足8对,中部4对较明显;质脆,易折断,断面略平坦,淡黄白色子座细长 圆柱形,长4〜7cm,直径约0.3cm;表面深棕色至棕褐色,有细纵皱纹,上部稍膨大; 质柔韧,断面类白色气微腥,味微苦2.2结果判定:与标准描述的性状一致,则为符合规定,否则为不符合规定3 检查3. 1水分3. 1. 1仪器与设备:扁形称瓶、二号筛3.1.2操作方法:取供试品3g,粉碎,过二号筛,取约2g粉末平铺于干燥至衡重的扁形称瓶中,精密称定,打开瓶盖在100-105°C干燥5小时,将瓶盖盖好,移置干燥 器中,冷却30分钟,精密称定,再在上述温度干燥1小时,冷却,称重,至连续两次称 重的差异不超过5mg为止。
根据减失的重量,计算供试品中含水量(%)3.1.3结果判定:水分不超过13.0%,则为符合规定,否则为不符合规定4 含量测定5. 1 腺昔5. 1. 1试剂与溶液:磷酸盐缓冲液、甲醇、腺昔对照品5.1.2仪器与设备:高效液相色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具塞锥形瓶、三号筛5.1.3操作方法: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 计;以磷酸盐缓冲液GH6.5)[取O.Olmol/L磷酸二氢钠68.5ml与0.01mol/L磷酸氢二钠 31.5ml,混合(PH6.5)]-甲醇(17:3)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60nm理论板数按腺昔峰计算应不 低于2000 o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腺昔对照品适量,加90%甲醇制成每1ml含20ug的 溶液,摇匀,即得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粉末(过三号筛)约0.5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 精密加90%甲醇10ml,密塞,摇匀,称定重量,加热回流30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 用90%甲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测定法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u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 得5. 1.4 结果判定:本品含腺昔(。
理54)不得少于0.010%6 装量差异6.1仪器与用具:计价电子秤6.2操作步骤:取供试品10袋/10瓶/10盒,分别称定内容物的重量,实际重量 与标示装量相比较6.3结果判定:如装量差异限度在±1.0%以内,则判定为符合规定;否则,判定 为不符合规定7 操作要点7. 1操作过程中要求规范操作,保证准确性7.2取样及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及时、清楚、准确7.3操作结束后进行实验室、仪器的清洁工作,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