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题库完整题库(精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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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题库完整题库(精选题) 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 1、某市政府投资一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为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说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 2.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3.说明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4.指出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指出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1.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其他的相关资料。 2.事件1中改为邀请招标方式”不妥;理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如果项目技术复杂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邀请招标。“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事件3中:“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妥;理由:招标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最少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不妥;理由: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4.事件4中:“开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理由:评标委资会应于开标前组建。“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评标委资会”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委。5.事件5中:“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不妥;理由:确定中标人后,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理由: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应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藏本题收起解析解析1.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KGB50500—2008);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其他的相关资料。 2.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对招标人和单位的要求。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本案例中.招标信息已经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为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为缩短招标时间”并不在特殊情况之列,且改变招标方式必须经过批准,所以本项目不符合邀请招标的条件,应该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内容。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两部分。基本资格审查是指对申请人合法地位和信誉等进行的审查,专业资格审查是对已经具备基本资格的申请人履行拟定招标采购项目能力的审查,具体地说,投标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政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枝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所以事件3中“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是不妥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故事件3中“要求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是不妥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而且该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是独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故事件4中“开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是不妥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故事件4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是不妥的。5.本案例第5问主要考查对招标人要求。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本案例中,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是不妥当的,确定中标人后,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例中,“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本案例中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应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考点工程计量与计价 2、案例分析四 【背景资料】 某政府投资的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事件。事件1: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2: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事件3:为了加大竞争,以减少可能的围标而导致的竞争的不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并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事件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事件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了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某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又不提出书面意见。事件6: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为了降低造价,向中标人提出降价的要求,双方通过多次谈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第32天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说明事件1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 2.指出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1.事件1中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由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招标控制价按照规范规定编制,不得上调或下浮。“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不妥,理由: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5.王某做法不妥。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第32天签订书面合同”不妥,理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某企业的生产建设项目有关基础数据如下:1.按当地现行价格计算,项目的设备购置费为2500万元。某已建类似项目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占设备购置费的比例分别为45%、25%,由于时间、地点因素引起的上述两项费用变化的综合调整系数为1.1,项目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600万元估算。 2.项目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10年。3.项目建设投资来源为资本金和贷款。贷款共计2000万元,年初和年中各投入1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按年计息),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前5年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4.项目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残值率5%,直线法折旧。5.投产当年又投入资本金。6.项目运营期各年的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增值税附加额分别为2400万元(其中销项税额为400万元)、1300万元(其中进项税额为170万元)、20万元。由于第一年未100%达产,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增值税附加额按运营期第1年的80%计。7.项目的所得税税率25%。8.项目计算时,不考虑预备费。假设建设投资中无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1>、列式计算项目的建设投资。<2>、列式计算项目年固定资产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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