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题库附答案(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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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新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题库附答案(能力提升) 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 1、某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按照下列步骤组建项目监理机构:(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3)制定监理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4)进行项目监理机构组织设计,根据项目特点,决定采用矩阵制组织形式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事件二: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机构的部分工作安排如下:(1)造价控制组:①研究制定预防索赔措施;②审查确认分包单位资格;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2)质量控制组:④检查成品保护措施;⑤审批工程延期。事件三;为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项目监理机构拟采取下列措施开展工作:(1)明确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权利和义务。(2)拟定合理的承发包模式和合同计价方式。(3)建立健全实施动态控制的监理工作制度。(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答案】: 2、2013年10月2日,承包人A与发包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签署一引水渠道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合同约定: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31573000元;工期天数为730日历天,工期计算以发包人或其监理开工通知书为准。  (2)因承包人A原因未按确认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关工作,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承包人A应当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开出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  (4)发包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并审核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同等金额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累计支付总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减去暂定金额之差的10%时起扣,每次扣还的金额为每份期中支付证书金额的15%,直至扣完为止。  2014年4月16日,经承包人A申请,某银行向发包人开具了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某银行向发包人承诺:我行保证,我行将在收到你方出具的申明乙方(即承包人A)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索赔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偿还不超过人民币66315000元的全部款项。你方无须提交任何证明文件。本保函自开具之日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即发包人)扣完预付款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任何书面索赔务必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柜台,或者以邮寄、电报等法定方式通知我行。  保函到期后,请将正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履约保函中,除关于担保金额和期限与预付款保函有差异,其他内容与预付款保函相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10247元,保函有效期至乙方根据本分包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 【事件】   事件1:2015年10月2日,发包人向承包人A发出《第二次解约意向函》,指出承包人A施工组织不力,资源投人不足,且多次无视发包人、监理的赶工指令。如,渠道填筑计划开展20.6万m3,实际完成9.95万m3;7月、8月完成的工作量未达到目标,因为没有合理的增配资源以促进完工。7月前两周降雨量较大,8月的气候条件对工作极其有利,却没有好好利用,没有采取加班或增加设备等有效措施补救,相反地,却在裁员和减少设施。……直接造成工程完工日期延误。  事件2:2015年11月3日,发包人解除了与承包人A的总承包合同,称“截至今年10月,承包人A施工进度已严重滞后且大面积停工并辞退工人,在既定工期仅剩1个月的现状下,已完全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义务”。  事件3:2015年11月5日,发包人基于事件2中的原因,向某银行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书》,要求获得预付款保函项下款项66315000元和履约保函项下款项23210247元款项金额。 【问题】 1.承包人A对于事件1中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认为截至2015年6月12日不存在施工进度滞后,之后的停工、辞退工人和未完成合同义务等问题均是由于发包人违约造成的,因此指出发包人对保函没有付款请求权。请问:承包人A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问题1:  不正确。理由:由该案例背景所描述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可看出,两份保函以发包人为受益人,承诺在发包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同时,保函载明不可撤销、无条件、无需出具任何证明文件。两份保函为独立保函,发包人只要提交了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就具有付款请求权。问题2:(1)不正确。理由:①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工程结算的相关规定,扣减预付款保函金额需经结算并经双方确认,预付款的使用与否并非预付款保函扣减的依据。即使预付款全部已经用于该项目,也不能得出预付款保函已经全额扣减的结论,以及预付款的支付与扣还是过程付款而非结算,总包方尚无权将其收到的预付款确认收人,更无权据此主张预付款保函应予减额。②工期延误违约金是根据基础合同约定而进行计算的,但独立保函的索赔金额,无须考虑基础交易下,保函申请人因违约须赔偿的保函受益人损失金额。否则,将有悖“先赔付,后争议”的基本审理原则。(2)预付款的作用是减轻承包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的资金压力,其性质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3、某混凝土坝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混凝土工程、钻孔与灌浆、地基与基础处理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开工前提交所涉及所有专业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土石方开挖施工工艺比较简单,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由监理员编制,监理工程师审批。事件3:在编制钻孔与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时,其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编制依据、钻孔与灌浆工程特点、钻孔与灌浆工程开工条件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内容、程序与控制要点。<1>、事件1,发包人的要求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2>、事件2,监理机构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3>、事件3,钻孔与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是否完整?若不完整,请补充细则还应包含的内容。 【答案】:1.不合理。监理实施细则应在施工措施计划批准后、专业工程(或作业交叉特别复杂的专项工程)施工前或专业工作开始前,根据实际情况按进度、分阶段编制。 2.不正确。监理实施细则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3.不完整。还应包括:(1)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一般应包括:巡视检查要点;旁站监理的范围(包括部位和工序)、内容、控制要点和记录;检测项目、标准和检测要求,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的数量和要求。(2)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要求。(3)采用的表式清单。 4、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过招标,建设单位选定A公司为中标单位。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A公司将设备安装、配套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施工分别分包给B、C和D三家专业公司,业主负责采购设备。该工程在施工招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述事件:事件1:施工招标过程中共有6家公司竞标。其中F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G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密封。事件2:桩基工程施工完毕,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了检测验收。监理工程师对其中5号桩的混凝土质量有怀疑,建议建设单位采用钻孔取样方法进一步检验。D公司不配合,总监理工程师要求A公司给予配合,A公司以桩基为D公司施工为由拒绝。事件3:若桩钻孔取样检验合格,A公司要求该监理公司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其窝工损失,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配套工程设备提前进场,A公司派人参加开箱清点,并向监理机构提交因此增加的保管费支付申请。事件5:C公司在配套工程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现附属工程设备材料库中部分配件丢失,要求建设单位重新采购供货。 【问题】 1.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F、G这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2.事件2中,A公司的做法妥当否?为什么?3.事件3中,A公司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4.事件4中,监理机构是否签认A公司的支付申请?为什么?5.事件5中,C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1.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F、G这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答案:(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①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不应该对F进行评审。理由:按《招标投标法》规定,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3)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不应该对G进行评审。理由:对于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答案】:2.事件2中,A公司的做法妥当否?为什么?答案:事件2中,A公司的做法不妥。理由:因A公司与D公司是总包与分包关系,A公司对D公司的施工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故A公司有责任配合监理工程师的检验要求。3.事件3中,A公司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答案:事件3中,A公司的要求不合理。 5、某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工程在总承包招标时,有一台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重要设备,因在总承包招标时设备性能和参数尚未确定,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事件1:工程实施后该设备具备了招标采购条件,由总承包中标人作为该设备采购招标的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2:因设备比较复杂且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项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商议,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遂向A、B、C、D、E等五家有能力的供应商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事件3:为了准确、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标明了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事件4:为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召开了投标预备会,但潜在投标人A未出席。投标人B提前送达了投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拒收了A和B的投标文件。事件5:招标单位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了包括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的7名专家。事件6:由于招标前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招标人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在第一阶段,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详细阐明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他特性。同时要求投保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事件1中,总承包中标人作为招标采购的招标人不妥。理由: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但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2中,招标人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不妥。理由:该工程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该项目货物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应当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事件3中,招标文件采用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来说明不妥。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事件4中,招标人不受理A和B的投标文件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出席投标预备会不是强制性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所以投标预备会和开标会都不是必须参加的,也都不是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事件5中,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不妥。理由是:该项目为公益性中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事件6中,第一阶段就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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