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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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模考预测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模考预测题库题库(夺冠系列夺冠系列)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5 家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技术标满分 40 分、商务标满分 60 分;技术标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加权平均(本题从略相关加减分指标),技术得分不满 30 分的,不再评审商务标。五个单位技术标得分:A 单位技术标得分 33;B 单位技术标得分 34;C 单位技术标得分 35;D 单位技术标得分 32;E 单位技术标得分 27.7。商务标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 分,高 1%扣 2 分,最多扣 10 分。五个单位商务标得分:A 单位商务标报价 7840 万;B 单位商务标报价 7680 万;C 单位商务标报价 7580 万;D 单位商务标报价 7480 万;【答案】1.E 单位技术标低于 30 分,其商务标不计入评审。商务标的算术平均值为:(76807580)/27630(万元),此即为评标基准价。A 单位商务标得分:60(78407630)/7630210054.50(分);B 单位商务标得分:60(76807630)/7630210058.69(分);C 单位商务标得分:60(76307580)/7630110059.34(分);D 单位商务标得分:60(76307480)/7630110058.03(分);E 单位商务标不参与评审,故不得分。2.计算各单位最终得分如下所示:A 单位得分:3354.5087.50(分);B 单位得分:3458.699 2.69(分);C 单位得分:3559.3494.34(分);D 单位得分:3258.0390.03(分);E 单位得分:27.7 分;因此,C 单位综合评分最高,为中标单位。二、某 10 联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地处山岭重丘区,跨越河谷,起点与另一特大桥相连,终点与一隧道相连。该项目在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招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推荐连续箱梁采用移动模架法施工,因现场场地受限,模架在该桥梁终点处的隧道内拼装,然后前移逐孔施工,但某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隧道标未开工(另一施工单位承担该隧道施工),无法按时提供移动模架拼装场地。经桥梁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暂缓第十联施工,而从第九联开始施工。因第九联桥墩墩身较高,移动模架采用桥下组拼、整体垂直提升安装方案,第十联箱梁待隧道贯通后采用桩柱梁式支架施工,由此造成工期推迟一个月。上述方案上报相关单位并经批复后开始施工,根据相关规定,施工单位提出了以下索赔要求:移动模架桥下组拼场地处理费用;工期延长一个月按天索赔增加的现场管理费;移动模架垂直提升安装费用;第十联支架摊销费用;因第十联改为支架而损失的模架摊销费。事件二:施工单位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支架施工专项方案,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事件一中,逐条判断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成立?、事件二中,支架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的相关程序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写出正确程序。【答案】1.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造成额外费用的增加;索赔不成立,现场管理费应以新直接费的对应费率计算,不应按天索赔;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造成模架垂直提升安装费用的增加;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造成第十联支架费用的增加;索赔不成立,方案变更后并未造成额外的模架摊销费用增加。2.不正确,搭设的支架高度大于 8m,所以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所以正确的程序是: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三、某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 A、B、C、D、E、F 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8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7:30 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在2018 年 10 月 20 日,A、B、C、D、F 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 17:30 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 单位在次日上午 8:00 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 10 月 20 日上午 10:25 时,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 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 A、B、C、D、F 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 C 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经济专家 1 人,技术专家 1 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 A 单位为中标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 C 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招标人对 E 单位的投标书应做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答案】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2.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 C 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C 单位因投标书没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4.投标书在下列情况下,可作废标处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4)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四、某投资公司拟投资建设一条高速公路,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8 年。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1974.17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工程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 10%,价差预备费为 223.30 万元。建设投资中有 400 万元形成无形资产,其余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 10 年,残值率为 5%,固定资产余值在项目运营期末一次性收回。无形资产在运营期前 5 年均以摊入总成本。建设期第一年贷款 1000 万元,第二年贷款 500 万元,贷款利率为 8%。、计算建设投资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期末固定资产余值。、计算无形资产摊销费。【答案】1.建设投资=1974.17+1974.1710%+223.30=2394.89(万元)2.(1)固定资产折旧建设期第 1 年贷款利息=1000/28%=40(万元)建设期第2 年贷款利息=(1000+40+500/2)8%=103.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0+103.2=143.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394.89-400+143.2=2138.09(万元)固定资产折旧额=2138.09(1-5%)/10=203.12(万元)(2)固定资产余值=2138.095%+203.12(10-8)=513.14(万元)3.无形资产摊销费=400/5=80(万元)五、某公路隧道工程的招标人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 A、B、C、D、E 共 5 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9 月 1418 日 9:0016:00 在招标人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10 月 8 日 14:00 为投标截止时间。该 5 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 A 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 A 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 B、C、D、E 共 4 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 4 家投标人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 7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本系统技术专家 2 人、经济专家 1 人,外系统技术专家 1 人、经济专家 1 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 B、D 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参与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 B 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 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 B、D、C、E,故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 B 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由于投标人 B 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 10月 10 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 B 于 10 月 14 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 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 D、C、B、E。因此,从 10 月 16 日11 月 11 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 B 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 B 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 C 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 11 月12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2从所介绍的资料来看,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答案】1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分述如下:(1)招标人应宣读 5 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其中一家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仅开 4 家投标文件。不应仅宣布 4 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国际惯例,虽然投标人 A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2)评标委员会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是不对的。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投标人考虑降价问题。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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