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题库题库大全精品(突破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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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题库题库大全精品(突破训练) 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 1、某国有企业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事务所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酬金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业主代表为了更好控制招标结果,提出招标控制价要有浮动,以便更好的选择有实力的投标人。综合各种因素,最后招标人公布了招标控制价为1500万。有A、B、C、D、E、F、G、H、J、K、M、N等多家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事务所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事务所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开标后评标前,J单位提出为了不致引起误解,要提交一个补充文件,说明在正副本投标文件上有个别文字描述在编辑时有丢落非关键的词语的地方,并保证不会影响实质性内容。业主代表表示可以递交,是否有效,待评标委员会审定后通知。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E单位的投标标价为1600万元。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中,评标专家还发现K单位在非关键问题的描述中模糊不清,向K单位提出要求澄清,K单位认为已经描述清楚,不需要说明,故未答复。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问题】 1.指出建设单位在造价事务所招标和委托合同签订及确定投标控制价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造价事务所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3.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作法。4.判别B、D、E、F、H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5.对于J单位提出的要求,业主代表处理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合同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应于30天内签订合同。 2.在签订委托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酬金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不妥。依照招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业主代表提出招标控制价要有浮动不妥,因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招标控制价要公布准确的数据,不得上下浮动。问题2:造价事务所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以所处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这是招投标法明确禁止的。问题3: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妥,不应包括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不妥,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正确组成应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问题4:B、E、F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B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低于成本,F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是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属重大偏差。E单位的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控制价,应予废标。D、H两家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他们的情况不属于重大偏差。问题5: 2、 某地区2004年初拟建一工业项目,有关资料如下:  1.经估算国产设备购置费为2000万元(人民币)。进口设备FOB价为2500万元(人民币),到岸价(货价、海运费、运输保险费)为3020万元(人民币),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为100万元。   2.本地区已建类似工程项目中建筑工程费用(土建、装饰)为设备投资的23%,2001年已建类似工程建筑工程造价资料及2004年初价格信息,如表5.1所示,建筑工程综合费率为24.74%。设备安装费用为设备投资的9%,其他费用为设备投资的8%,由于时间因素引起变化的综合调整系数分别为0.98和1.16.3.基本预备费率按8%考虑。  表5.1  2001年已建类似工程建筑工程造价资料及2004年初价格信息表  问题1.按照答题纸表5.2的给定数据和要求,计算进口设备购置费用。   2.计算拟建项目设备投资费用。  3.试计算:  (1)已建类似工程建筑工程直接工程费、建筑工程费用。  (2)已建类似工程建筑工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分别占建筑工程费用的百分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2004年拟建项目的建筑工程综合调整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估算拟建项目工程建设静态投资。 【答案】:  问题1  表5.2  进口设备购置费用计算表  问题2  拟建项目设备投资费用:  4044.54+2000.00=6044.54(万元)  问题3  (1)  ①人工费:24000×28=67.20(万元)  材料费:440×2410+120×1251+850×352+1985000=349.47(万元)  则已建类似工程建筑工程直接工程费:67.20+349.47+66.00=48 2.67(万元)  ②已建类似工程建筑工程费用:48 2.67×(1+24.74%)=60 2.08(万元)  (2)人工费占建筑工程费用的比例:67.20÷60 2.08×100%=11.16%材料费占建筑工程费用的比例:349.47÷60 2.08×100%=58.04%机械台班费占建筑工程费用的比例:66.00÷60 2.08×100%=10.96%(3)2004年拟建项目的建筑工程综合调整系数:  人工费差异系数:32÷28=1.14 3、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某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为356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80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1)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其一致。(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平均成本。(3)近三年施工完成或在建的合同价超过2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4)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在任何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下均不得调整。(5)缺陷责任期为3年,期满后退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投标过程中,投标人F在开标前1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除F外还有A、B、C、D、E五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总报价(万元)分别为:3489、3470、3358、3209、354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B的暂列金额按260万元计取,且对招标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均下调5%后计入报价,发现投标人E报价中混凝土梁的综合单价为700元/m3,招标清单工程量为520m3,符合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如下:商务标中的总报价评分60分,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问题:1.请逐一分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1)~(5)项内容是否妥当,并对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请指出投标人F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针对投标人B、投标人E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分别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1.(1)妥当。(2)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企业的成本,但并不是企业的平均成本。(3)妥当。(4)不妥当。理由:根据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政策变化导致投标方案综合单价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市场价格波动应在合同中约定分担的原则,在合同中不应约定所有的风险、一切风险等类似语句。(5)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24个月),期限届满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应返还承包人。2(1)不妥之一:“在开标前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理由: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2)不妥之二:“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理由: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应在收到投标人撤标申请的5日内退还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某建设项目采用全过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工作,工程建设工期定为1年,标底300万元。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投标的有甲、乙、丙、丁、戊五家施工单位。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比标底高出100万,为了避免招标失败,甲方要求招标代理机构重新核查和制定新的标底,代理机构核查后发现标底漏项,修正了错误,重新确定了新的标底。甲、乙、丙三家投标人认为新的标底不合理,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由于这些原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没有定标。为了早日开工,甲方更改了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和结算的条件,指定了一家施工单位为中标人。问题:1.指出上述招标过程中的不恰当的地方。2.甲、乙、丙三家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3.如果招标失败。甲方能否重新招标说明原因。 【答案】:问题1:招标过程的不当之处:(1)开标后,重新确定标底。(2)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定标工作。(3)更改招标文件中的关键条款。(4)直接指定施工单位。问题2:甲、乙、丙三家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是不正确的,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问题3:可以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 5、某建设项目采用全过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工作,工程建设工期定为1年,标底300万元。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投标的有甲、乙、丙、丁、戊五家施工单位。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比标底高出100万,为了避免招标失败,甲方要求招标代理机构重新核查和制定新的标底,代理机构核查后发现标底漏项,修正了错误,重新确定了新的标底。甲、乙、丙三家投标人认为新的标底不合理,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由于这些原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没有定标。为了早日开工,甲方更改了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和结算的条件,指定了一家施工单位为中标人。问题:1.指出上述招标过程中的不恰当的地方。2.甲、乙、丙三家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3.如果招标失败。甲方能否重新招标说明原因。 【答案】:问题1:招标过程的不当之处:(1)开标后,重新确定标底。(2)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定标工作。(3)更改招标文件中的关键条款。(4)直接指定施工单位。问题2:甲、乙、丙三家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是不正确的,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问题3:可以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 6、某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某施工企业(以下称乙方)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于2009年4月10日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部分内容如下:1.合同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商品住宅楼;工程地点:市区;工程内容:五栋砖混结构住宅楼,每栋建筑面积为3150平方米。(2)承包范围:砖混结构住宅楼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9年5月15日;竣工日期:2009年10月1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7天。(4)质量标准: 【答案】:问题1:(1)合同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存在以下不妥之处:①竣工日期为2009年10月15日不妥,应调整为2009年10月9日(总日历天数与开工日期有效,调整竣工日期)。②工程建设中,施工质量应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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