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精选题库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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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精选题库精选 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 1、××省某大型泵站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占用土地、居民迁移工作已经进行了动员,上级主管部门认为该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文件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部分内容如下:(1)2019年6月1~3日9:00~17:00在该单位××市××路××楼××房间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月30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文件(3份正本,4份副本,共7本)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开标地点:××市××路××楼会议中心)。(3)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日内保持有效。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如下情况发生:(1)共有A、B、C、D、E、F六家单位投标,其中A单位在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招标人于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A单位发出澄清文件。(2)7月1日评标委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未标明排名顺序。7月3日,招标人确定B单位中标并公示,于7月5日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7月10日与B单位签订了合同。(3)招标人于7月12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其他五家单位,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4)招标人于7月25日向××省水利厅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问题】 1.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做简要分析。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 【答案】:1.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及分析(1)“2019年6月1~3日9:00~17:00在该单位××市××路××楼××房间出售招标文件”不妥,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不妥,应该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文件(3份正本,4份副本,共7本)”不妥,首先,投标文件正本应为1份,副本4份。正本只能有一份,以保证投标的唯一性。(3)“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妥,投标有效期应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5)“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日内保持有效”不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招标投标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及原因:(1)“A单位在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不妥,A单位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即6月13日以前向招标人提出。(2)“招标人于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A单位发出澄清文件”不妥。首先,招标文件的澄清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其次,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3)“7月1日评标委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未标明排名顺序”不妥,应该标明排名顺序。(4)“7月5日向8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妥,因为招标人7月3日确定中标人需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应在7月6日及以后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5)“招标人于7月12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其他五家单位,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妥,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所以本例中招标人应在7月6日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结果告知其他五家单位。(6)“招标人于7月25日向××省水利厅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不妥,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15日之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所以本例中不应迟于7月21日。 2、某水库大坝施工用风,共设置左坝区和右坝区两个压气系统,总容量为187m3/min,配置40m3/min的固定式空压机1台,台班预算价格为991.94元/台班,20m3/min的固定式空压机6台,台班预算价格为601.06元/台班;9m3/min的移动式空压机3台,台班预算价格为304.41元/台班,冷却用水泵7kW的2台,台班预算价格为59.20元/台班。其他资料:空气压缩机能量利用系数0.85,风量损耗率8%。<1>、供风设施维修摊销率0.004元/m3,试计算施工用风预算价格。(能量利用系数取0.85) 【答案】:(1)台时总费用=(991.94+604.06×6+304.41×3+59.20×2)/8=703.74(元/台时)(2)施工用风预算价格=(空气压缩机组(台)时总费用+水泵组(台)时总费用)÷(空气压缩机额定容量之和×60min×K)÷(1-供风损耗率)+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703.74÷(187×60×0.85)÷(1-8%)+0.004=0.08(元/m3) 3、某市政府投资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为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 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提交的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说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2>、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说明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4>、指出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5>、指出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1.(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技术标准、技术文件。(3)设计文件、相关资料。(4)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5)国家、行业发布的定额(6)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 2.事件1中:(1)“改为邀请招标方式”不妥,因政府投资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如果项目技术复杂,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邀请招标。(2)“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因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1)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3)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近3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某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500万元),在招标文件中出现以下描述:(1)关于资格条件的描述。注册资金:本地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外地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本流域治理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2)关于投标人资信的描述。评标办法中对投标人资信的评价标准为:已与招标人合作过且未发生合同纠纷的投标人评为A等(百分制评价为90分),初次合作的投标人评为C等(百分制评价为70分)。(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4)关于现场踏勘的描述。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在此期间应某个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陪同其考察了现场。 【问题】 1.对上述招标文件中的描述做出分析和判断。2.根据背景(2)的描述,如果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资信”权重0.03,评标基准价496万元,且每偏离1%扣1分,仅就“投标人资信”和报价得分做简要的计算和分析(提示:将得分分值换算成报价差异)。 【答案】:1.招标文件中描述背景的分析和判断:背景(1)显然具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缺乏公平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对类似工程经验的要求也不合理,类似工程经验是指工程规模、结构、技术特点与应用等的类似,考察投标人完成投标项目可行性,将类似工程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也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背景(2)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不具备公平性,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未合作过的投标人直接判断“一般”,有“疑罪从有”的嫌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也违反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规定。背景(3)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明显偏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生效后不允许撤回,但提交不等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文件生效有特定的时间点,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只要在生效前撤回都是合法的,招标人无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背景(4)描述是正确的,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不是强制性条款。但应某个投标人请求陪同现场踏勘是错误的,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根据背景(2)的描述,假定合作过的投标人为A,未合作过的投标人为B,则:A“投标人资信”得分为:90×0.03= 2.7(分)。B“投标人资信”得分为:70×0.03= 2.1(分)。投标人A、B分差为: 2.7- 2.1=0.6(分)。1分相当于工程造价额:496×1%=4.96(万元)。投标人A、B分差折算工程造价额为:4.96×0.6= 2.976(万元)。按照背景(2)的描述,在其他指标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只要投标人A报价不高于投标人B报价的 2.976万元,投标人A比投标人B具有更强的竞争力,相当于对已合作过的投标人的评标优惠和对未合作过投标人的歧视,显然这种评价标准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 5、某市政府投资一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为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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