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题库大全【综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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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题库大全【综合卷】 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 1、某承包人承包引水补水工程,分Ⅰ、Ⅱ两个施工区段,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3000万元。两个施工区段均在最早开工时间开工,合同约定完工日期Ⅰ区段为2017年3月1日,Ⅱ区段为2017年8月31日。总进度计划上Ⅰ区段为关键线路上项目,Ⅱ区段为非关键线路上项目,其自由时差为10d,总时差为10d。Ⅰ区段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2017年3月1日完工,完工证书上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为2017年3月1日,签发完工证书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Ⅱ区段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2017年10月10日完工,完工证书上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签发完工证书日期为2017年10月15日。各区段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各自工程造价的3%。合同中对工期延误的处罚规定为:Ⅰ区段工期每延误1d,按该区段造价的3‰进行赔偿;Ⅱ区段工期每延误1d,按该区段造价的2‰进行赔偿。在2017年11月,Ⅰ区段发生引水渠道漏水情况,对漏水渠道修补,共计需20万元。合同规定,保修期为1年,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 【问题】 1.分析该工程承包人是否存在违约责任?并确定违约处理方案。2.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所扣质量保证金应何时退还?应给承包人退还多少? 【答案】:1.承包人存在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Ⅰ区段合同规定完工日期为2017年3月1日,实际完工日期按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为2017年3月1日,是正常完工时间。Ⅱ区段合同规定完工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实际完工日期按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即延误了40d,虽然Ⅱ区段为非关键线路上的项目,但其时差只有10d,因此Ⅱ区段延误责任为40-10=30(d)。应对这30d的延误进行违约处理。违约金=1000×2%×30=60.00(万元)最高限额=3000×5%=150.00(万元)60万元<150万元,故对承包人给予60万元工程误期赔偿处罚。2.Ⅰ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为:2000×3%=60.00(万元)。2017年11月,Ⅰ区段发生引水渠道漏水情况,对漏水渠道修补,共计20万元,属需动用质量保证金的情况。Ⅱ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为:1000×3%=30.00(万元)。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质量保证金退还如下:(1)2017年3月24日之前(3月10日后14d内),由监理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Ⅰ区段的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退还30万元)。(2)2017年10月29日之前(10月15日后14d内),由监理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区段Ⅱ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退还15万元)。(3)2018年10月10日保修期满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在14d内(2018年10月24日之前),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60+30-30-15-20=25(万元)质量保证金余额,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d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d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2、某项目以财务净现值为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的有关数据如下(单位:万元),指标不变动的净现值原值为861.44,建设投资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914.94、807.94;营业收入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703.08、1019.80;经营成本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875.40、847.47。<1>、对该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 【答案】:对于相同的变化幅度,如果使得净现值的变化量的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越敏感。以变动+1%为例:建设投资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807.94-861.44)/861.44]/10=-0.62%;营业收入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1019.80-861.44)/861.44]/10=1.83%;经营成本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847.47-861.44)/861.44]/10=-0.16%。建设投资额每增加1%,净现值下降0.62%;营业收入每增加1%,净现值上升1.83%;经营成本每增加1%,净现值下降0.16%;所以敏感度从高到低依次为:营业收入、建设投资和经营成本,最敏感因素是营业收入。 3、某项目以财务净现值为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的有关数据如下(单位:万元),指标不变动的净现值原值为861.44,建设投资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914.94、807.94;营业收入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703.08、1019.80;经营成本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875.40、847.47。<1>、对该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 【答案】:对于相同的变化幅度,如果使得净现值的变化量的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越敏感。以变动+1%为例:建设投资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807.94-861.44)/861.44]/10=-0.62%;营业收入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1019.80-861.44)/861.44]/10=1.83%;经营成本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847.47-861.44)/861.44]/10=-0.16%。建设投资额每增加1%,净现值下降0.62%;营业收入每增加1%,净现值上升1.83%;经营成本每增加1%,净现值下降0.16%;所以敏感度从高到低依次为:营业收入、建设投资和经营成本,最敏感因素是营业收入。 4、某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500万元),在招标文件中出现以下描述:(1)关于资格条件的描述。注册资金:本地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外地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本流域治理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2)关于投标人资信的描述。评标办法中对投标人资信的评价标准为:已与招标人合作过且未发生合同纠纷的投标人评为A等(百分制评价为90分),初次合作的投标人评为C等(百分制评价为70分)。(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4)关于现场踏勘的描述。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在此期间应某个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陪同其考察了 【答案】:1.招标文件中描述背景的分析和判断:背景(1)显然具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缺乏公平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对类似工程经验的要求也不合理,类似工程经验是指工程规模、结构、技术特点与应用等的类似,考察投标人完成投标项目可行性,将类似工程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也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背景(2)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不具备公平性,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未合作过的投标人直接判断“一般”,有“疑罪从有”的嫌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也违反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规定。背景(3)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明显偏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生效后不允许撤回,但提交不等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文件生效有特定的时间点,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只要在生效前撤回都是合法的,招标人无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背景(4)描述是正确的,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不是强制性条款。但应某个投标人请求陪同现场踏勘是错误的,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根据背景(2)的描述,假定合作过的投标人为A,未合作过的投标人为B,则:A“投标人资信”得分为:90×0.03= 2.7(分)。B“投标人资信”得分为:70×0.03= 2.1(分)。投标人A、B分差为: 2.7- 2.1=0.6(分)。1分相当于工程造价额:496×1%=4.96(万元)。投标人A、B分差折算工程造价额为:4.96×0.6= 2.976(万元)。按照背景(2)的描述,在其他指标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只要投标人A报价不高于投标人B报价的 2.976万元,投标人A比投标人B具有更强的竞争力,相当于对已合作过的投标人的评标优惠和对未合作过投标人的歧视,显然这种评价标准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 5、某调水工程A标段工程施工,该标段土方开挖运输合同工程量1671263.00m3,合同单价(含税)为20.00m3/元;混凝土工程合同工程量232406.00m3,合同单价(含税)为300.00m3/元。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根据开挖现场的地质情况与发包人以及监理单位研究后,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并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下达给承包人。工程施下完成后经审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土方开挖工程量1584563.73m3;混凝土工程量188761.00m3。承包人针对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情况,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拟提出合同价的调整工作。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总工程量的15%,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为关键项目”。 【问题】 1.工程量发生变化对承包人会产生何种影响?根据背景资料,承包人应如何应对?2.根据“报价=(固定成本+工程量×单位变动成本)(1+利润率)(1+税率)”假设混凝土施工方案中,固定成本占总造价的30%,利润率为7%,税率为9%,那么单位变动成本为多少?当混凝土工程量减少到188761.00m3,时,单价应调整为多少?3.该标段的土方工程和混凝土工程的最终工程价款为多少? 【答案】:1.工程量发生变化对承包人一般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工程量的变化可能导致工期的变化,当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有可能导致施工方案的调整;二是工程量的变化可能导致成本的变化,当工程量增加时,由于固定成本不会随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对承包人有利;反之,当工程量减少时,对承包人不利,固定成本随着工程量的减少而消失,即单位固定成本分摊增加。本案例中土方工程和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都发生了变化,但是不是工程变更应该以合同约定为依据,合同约定为“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总工程量的15%”时才属于工程变更,即存在合同价调整的问题。土方工程工程量变化率:(1671263.00-1584563.73)÷1671263.00×100%=5.19%显然,5.19%<15%,土方工程工程量变化不属于工程变更。混凝土工程工程量变化率:(232406.00-188761.00)÷232406.00×100%=18.78%显然,18.78%>15%,混凝土工程工程量变化属于工程变更。承包人应该提出合同价调整。2.混凝土工程报价为:232406.00×300=69721800.00(元)。固定成本为:69721800.00×30%=20916540.00(元)。根据报价=(固定成本+工程量×单位变动成本)(1+利润率)(1+税率),则69721800.00=(20916540.00+232406.00×单位变动成本)(1+7%)(1+9%)。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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