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题库大全及参考答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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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题库大全及参考答案(最新) 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 1、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3年,从银行均衡贷款900万元,其中第1年300万元、第2年600万元。若年利率为6%,按季计息,列式计算该项目建设期利息。<1>、估算建设期贷款利息。 【答案】:实际利率=(1+6%/4)4-1=6.14%第1年贷款利息=300/2×6.14%=9.21(万元)第2年贷款利息=[(300+9.21)+600/2]×6.14%=37.41(万元)第3年贷款利息=(300+9.21+600+37.41)×6.14%=58.1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21+37.41+58.12=104.74(万元) 2、某承包人承包引水补水工程,分Ⅰ、Ⅱ两个施工区段,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3000万元。两个施工区段均在最早开工时间开工,合同约定完工日期Ⅰ区段为2017年3月1日,Ⅱ区段为2017年8月31日。总进度计划上Ⅰ区段为关键线路上项目,Ⅱ区段为非关键线路上项目,其自由时差为10d,总时差为10d。Ⅰ区段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2017年3月1日完工,完工证书上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为2017年3月1日,签发完工证书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Ⅱ区段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2017年10月10日完工,完工证书上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签发完工证书日期为2017年10月15日。各区段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各自工程造价的3%。合同中对工期延误的处罚规定为:Ⅰ区段工期每延误1d,按该区段造价的3‰进行赔偿;Ⅱ区段工期每延误1d,按该区段造价的2‰进行赔偿。在2017年11月,Ⅰ区段发生引水渠道漏水情况,对漏水渠道修补,共计需20万元。合同规定,保修期为1年,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 【问题】 1.分析该工程承包人是否存在违约责任?并确定违约处理方案。2.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所扣质量保证金应何时退还?应给承包人退还多少? 【答案】:1.承包人存在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Ⅰ区段合同规定完工日期为2017年3月1日,实际完工日期按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为2017年3月1日,是正常完工时间。Ⅱ区段合同规定完工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实际完工日期按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即延误了40d,虽然Ⅱ区段为非关键线路上的项目,但其时差只有10d,因此Ⅱ区段延误责任为40-10=30(d)。应对这30d的延误进行违约处理。违约金=1000×2%×30=60.00(万元)最高限额=3000×5%=150.00(万元)60万元<150万元,故对承包人给予60万元工程误期赔偿处罚。2.Ⅰ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为:2000×3%=60.00(万元)。2017年11月,Ⅰ区段发生引水渠道漏水情况,对漏水渠道修补,共计20万元,属需动用质量保证金的情况。Ⅱ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为:1000×3%=30.00(万元)。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质量保证金退还如下:(1)2017年3月24日之前(3月10日后14d内),由监理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Ⅰ区段的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退还30万元)。(2)2017年10月29日之前(10月15日后14d内),由监理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区段Ⅱ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退还15万元)。(3)2018年10月10日保修期满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在14d内(2018年10月24日之前),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60+30-30-15-20=25(万元)质量保证金余额,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d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d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3、某新建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如下:1.按当地现行价格计算,项目的设备购置费为2500万元。某已建类似项目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占设备购置费的比例分别为45%、25%,由于时间、地点因素引起的上述两项费用变化的综合调整系数为1.1,项目的独立费用按600万元估算。 2.项目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10年。3.项目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残值率5%,直线法折旧。4.项目流动资金600万元,在运营期第1年内投入。5.项目运营期各年的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增值税金附加费分别为2400万元(含销项税400万元)、1300万元(含进项税170万元)、27万元。由于第一年未100%达产,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增值税金附加费分别为2000万元(含销项税340万元)、1050万元(含进项税130万元)、25万元。6.项目的调整所得税税率25%。7.项目计算时,不考虑预备费。(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1>、列式计算项目的建设投资。<2>、列式计算项目年固定资产折旧额。<3>、列式计算运营期第1年的总成本费用、息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4>、若该项目初步的融资方案为:建设投资来源为资本金和贷款。贷款共计2000万元,年初和年中各投入1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按年计息),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前5年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列式计算运营期前两年应偿还贷款的本息额以及折旧费。 【答案】:1.建筑、安装工程费=2500×(45%+25%)×1.1=1925(万元)项目的建设投资=2500+1925+600=5025(万元) 2.固定资产投资=502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额=5025×(1-5%)/10=477.375(万元)3.第1年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折旧+摊销+利息=(1050-130)+477.375=1397.375(万元)或1050+477.375=1527.375(万元)(其中进项税为130万)第1年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不含销项税)-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增值税附加-折旧=(2000-340)-(1050-130)-25-477.375=237.625(万元)第1年调整所得税=237.625×25%=59.406(万元)4.建设期利息=1000×6%+1000×1/2×6%=90(万元)运营期第1年年初借款余额=2000+90=2090(万元)等额还本=2090/5=418(万元)运营期第1年利息=2090×6%=125.400(万元)运营期第1年应还本付息=418+125.4=543.400(万元)运营期第2年利息=(2090-418)×6%=100.320(万元)运营期第2年应还本付息=418+100.32=518.320(万元) 4、××省某大型泵站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占用土地、居民迁移工作已经进行了动员,上级主管部门认为该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文件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部分内容如下:(1)2019年6月1~3日9:00~17:00在该单位××市××路××楼××房间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月30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文件(3份正本,4份副本,共7本)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开标地点:××市××路××楼会议中心)。(3)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日内保持有效。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如下情况发生:(1)共有A、B、C、D、E、F六家单位投标,其中A单位在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招标人于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A单位发出澄清文件。(2)7月1日评标委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未标明排名顺序。7月3日,招标人确定B单位中标并公示,于7月5日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7月10日与B单位签订了合同。(3)招标人于7月12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其他五家单位,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4)招标人于7月25日向××省水利厅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问题】 1.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做简要分析。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 【答案】:1.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及分析(1)“2019年6月1~3日9:00~17:00在该单位××市××路××楼××房间出售招标文件”不妥,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不妥,应该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文件(3份正本,4份副本,共7本)”不妥,首先,投标文件正本应为1份,副本4份。正本只能有一份,以保证投标的唯一性。(3)“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妥,投标有效期应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5)“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日内保持有效”不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招标投标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及原因:(1)“A单位在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不妥,A单位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即6月13日以前向招标人提出。(2)“招标人于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A单位发出澄清文件”不妥。首先,招标文件的澄清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其次,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3)“7月1日评标委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未标明排名顺序”不妥,应该标明排名顺序。(4)“7月5日向8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妥,因为招标人7月3日确定中标人需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应在7月6日及以后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5)“招标人于7月12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其他五家单位,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妥,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所以本例中招标人应在7月6日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结果告知其他五家单位。(6)“招标人于7月25日向××省水利厅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不妥,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15日之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所以本例中不应迟于7月21日。 5、某新建引水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如下:1.项目工程费用为2000万元,独立费为500万元,基本预备费费率为8%,预计未来3年的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为5%。 2.项目建设期为2年,生产运营期为8年。3.项目建设期第1年完成项目静态投资的40%,第2年完成静态投资的60%,项目生产运 【答案】:1.基本预备费=(2000+500)×8%=200(万元)静态投资额=2000+500+200=2700(万元)第1年价差预备费=2700×40%×[(1+5%)1-1]=54.00(万元)第2年价差预备费=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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