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题库大全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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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题库大全可打印 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 1、案例分析三 【背景资料】 某政府投资的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事件。事件1: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2: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事件3:为了加大竞争,以减少可能的围标而导致的竞争的不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并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事件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事件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了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某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又不提出书面意见。事件6: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为了降低造价,向中标人提出降价的要求,双方通过多次谈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第32天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说明事件1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 2.指出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指出事件3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1.事件1中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由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招标控制价按照规范规定编制,不得上调或下浮。“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不妥,理由: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5.王某做法不妥。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第32天签订书面合同”不妥,理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某生产建设项目有关基础数据如下:(1)按当地现行价格计算,项目的设备购置费为2800万元,已建类似顶目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占设备购置费的比例分别为45%、25%,由于时间、地点因素引起的上述两项费用变化的综合调整系数为1.1,项目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800万元估算。(2)项目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10年。(3)项目建设投资来源为资本金和贷款。贷款总额为2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按年计息),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前5年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4)项目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残值率5%,直线法折旧。(5)项目流动资金500万元为自有资金,在运营期第1年内投入。(6)项目运营期第1年的营业收入、经营成木、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为1650万元、880万元、99万元。(7)项目的所得税税率为25%。(8)项目计算时,不考虑预备费。 【问题】 1.列式计算项目的建设投资。 2.列式计算项目年固定资产折旧额。3.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应偿还银行的本息额。 【答案】:正确答案是1.设备购置费=28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800×(45%+25%)×1.1=21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0(万元);建设投资=2800+2156+800=5756(万元)。 2.建设期利息=2000/2×6%=6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756+60=5816(万元);固定资产折旧额=5816×(1-5%)/10=55 2.52(万元)。3.运营期第1年年初借款余额=2000+60=2060(万元);每年等额还本=2060/5=412(万元);运营期第1年利息=2060×6%=123.6(万元);运营期第1年应还本付息=412+123.6=535.6(万元);4.运营期第一年总成本费用=880+55 2.52+123.6=1556.12(万元);运营期税前利润=1650-99-1556.12=-5.12(万元); 3、某国有资金占控股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对技术和性能无特殊要求,项目估算价为1.5亿元。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甲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的具体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得到招标人的委托,在当地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介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等;(3)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5)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等;(6)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业主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2018年11月1日至11月5日为招标文件的发售期,共有A、B、C、D、E、F六家投标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部分规定如下:(1)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40万元;(2)开标时间定为2018年12月1日上午9点,投标有效期自购买招标文件时开始计算;(3)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履约保函; 【答案】: 【1】 招标公告中的第(3)条“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妥,理由:因为招标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属于招标文件的内容。第(4)条“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不妥;理由:因为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属于招标文件的内容。 【2】 第(1)条“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40万元”妥当,理由:因为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即240万元<15000万元×2%=300(万元)。第(2)条“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上午9点”妥当,理由:2018年11月1日开始出售招标文件,从发售招标文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20日。“投标有效期自购买招标文件时开始计算”不妥,理由:投标有效期应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即2018年12月1日上午9点开始计算。第(3)条“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履约保函”不妥,理由:因为履约保函不是在投标时提供的,而是在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履约保函。第(4)条“为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企背景”不妥,理由: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第(5)条“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进行报价”妥当,理由: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响应。 【3】 事件一“投标人D在2018年12月1日上午10点将投标文件送达”不妥。 4、某国有资金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该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如下规定:(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查活动。(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4)招标人将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开展清标活动。(5)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幅度超过30%的,投标人在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报价较低的理由,并提供证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将认定为废标。在项目的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投标人A为外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区域不熟悉,向招标人申请希望招标人安棑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招标人同意安排一位普通工作人员陪同投标。事件2:清标发现,投标人A和投标人B的总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相差相同的比例。事件3:通过市场调查,工程清单中某材料暂估单价与市场调查价格有较大偏差,为规避风险,投标人C在投标报价计算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时采用了该材料市场调查的实际价格。事件4:评标委员会某成员认为投标人D与招标人曾经在多个项目上合作过,从有利于招标人的角度,建议优先选择投标人D为中标候选人。问题: 【答案】:1.(1)妥当;《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可以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  (2)妥当;《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不妥当,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不能要求投标人采用指定的人、材、机消耗量标准。  (4)妥当,清标工作组应该由招标人选派或者邀请熟悉招标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投标程序、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人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组成清标工作组。  (5)不妥当,不是低于招标控制价而是适用于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标底、成本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不能安棑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  3.评标委员会应该把投标人A和B的投标文件做为废标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不妥当,暂估价不变动和更改。当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示了材料暂估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价格计算材料费,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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