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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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环境卫生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根据办公室安排,我们由督查室、秘书科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于20-年7月20日-21日对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和县交-警队等4家环境卫生治理重点执法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7月7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召开后,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绛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部署,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促使城乡面貌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县住建局对县城四街十路所有路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违章建筑、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和无污水处理措施的洗车行业予以了坚决取缔,对小广告进行了集中清除,对县城内破损的市政设施进行了维修。先后出动工作人员2100人次,动用大型机械120台次,拆除违章建筑350余个,清理垃圾1000余吨,清理流动摊位260余个,修剪绿篱18万平方米、树木3000余株、粉刷6000余株,清理小广告500余处,规范门头牌匾200余块,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   县卫生局发布了倡议书,购臵了2000余幅保洁与控烟标识,并由爱委会牵头,分3组采取现场评分、实时反馈的方式,对全县机关单位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早点、夜市进行了专项整治,要求各经营户必须做到一固定、六统一,即:固定经营范围,统一审批、统一经营样式,统一出摊时间、统一配备卫生桶,统一签订合同、统一亮证经营。   县工商局对责任区新世纪商城内的墙壁进行了彻底清洗,对门牌广告和户外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利用年检验照、市场巡查、调研帮扶等机会,对广大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开展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教育。   县交-警队发放了4412份宣传单,集中警力全面开展了县城严管一条街振兴街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并抽调人员,对车厢路等夜市集中路段实施夜晚管控。近期来,县交-警队共查处交通违章停车216辆,下发交通违章告知书39张,帮助群众摆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共计2240余辆,有效整治了交通秩序。   以上4家单位在立足自身职责,做好各自工作的基础上,抽调人员,由政府办牵头,组成了联合执法组,对重点路段进行不间断巡查,对县城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切实杜绝了职责不明、推诿扯皮等问题,城乡面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这4家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推动了县委部署的迅速落实。但客观地讲,各项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少数工作人员思想还不够重视,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个别执法部门存在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现象。同时,县内存在个别特权车、无牌车,单独依靠交-警一个部门执法力度不大,存在困难。   二是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不足,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县文体路中段自发形成了一个农贸市场,两侧又有很多水果、小食品、修鞋等摊位,导致该路段拥堵不堪。健康路两侧水果摊点占道严重。而县内位于振兴街西端的农贸市场功能不强,基础设施不配套,没有排水沟和垃圾收集设施,加上县城中心地段不断东移,导致商贩入驻率低,不能发挥其功能。   三是部分群众文明意识薄弱。少数群众缺乏环境卫生意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倒垃圾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商户故意毁坏门店前的树木。部分商家为了招揽顾客,将商品摆到店外,甚至占道经营。以上问题虽经多次治理,但少数地段脏、乱、差现象有所反复。   三、几点建议   一是要继续强化领导,强化措施。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对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查找问题,寻找差距,议定措施,采取强硬手段,狠抓落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行政问责,不换思想就换人,不换作风就换人,确保将县委的#39;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各重点执法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反面典型事例的曝光,在提升人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的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要切实加大投入,划行归市。要积极稳妥整治好早市、夜市等马路市场,做到划行归市、流商归摊、坐商归店,在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和店外经营的基础上,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尽快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加快建设农贸市场,完善各种配套措施,供合法的小摊、小贩从事经营活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落实环境卫生责任,营造一个优美的人居环境。   环境卫生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56号)、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的规定,我部《20-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环办〔20-〕26号)部署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对行政区30%以上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各地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扎实推进,效果较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共对163个设区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县人民政府实施综合督查,督查比例达到39。5%。天津、河北、黑龙江、河南、湖南、重庆等6省(市)环境保护厅(局)与我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实施,其他各省份均独立实施。除江西、山东、海南、甘肃和宁夏外,其他26个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达到了30%设区市的综合督查任务。其中,浙江、湖北、重庆和西藏等4省(区、市)对所辖的所有区市实施了综合督查。江西省、山东省、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别完成27.3%、11.8%、28.57%和20%,海南省由于机构改革调整等原因未能开展综合督查工作。在实施综合督查工作中,各地共对31个市进行约谈、对20个市县实施区域环评限批、对督查中发现的176个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强化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推动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落实,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加快了环境监管方式转变。各地也有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湖北、广东、陕西等省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分别由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北京市专门成立了北京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环境保护督察处负责综合督查工作。安徽省环保厅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综合督查。福建、黑龙江等省环保厅在综合督查后,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汇报、向当地政府通报,强化了督查权威。福建省在政府召开的全省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上,将各设区市突出环境问题和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通过省人民政府领导有针对性的直接点评及整改要求,让参会的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脸红出汗。上海、西藏、新疆、青海、吉林等省(区、市)建立了环境监管执法考核制度,将综合督查结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审批、考核、评比、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是前期准备充分。湖北省编写了《督查手册》和《文件汇编》分发各督查组,为督查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黑龙江省把督查内容,细化为6个方面35项内容。贵州省提前进行摸底调查,确定被督查单位并提前印发《产业园区情况表》《基础设施建设表》《环境能力建设情况表》等,由被督查单位填写反馈,在实施督查前初步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各地均采取了调阅资料、座谈调研、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综合督查。黑龙江省把督查跨度延长,每次督查为期三个月,调阅资料多达53个方面1300余份。青海省在督查期间,对18个部门进行了走访座谈,调阅了近年来市(州)、县(区)经济、能源、产业、环保等文件和档案等资料862份。内蒙古自治区充分依靠群众,广泛征集信息,综合督查开展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利用-环保举报热线、微信举报平台等方式,多渠道收集地方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资料,使综合督查工作有的放矢。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地综合督查工作不均衡。江西、山东、海南、甘肃和宁夏等5个省(区)环保部门没有完成30%的任务要求。   二是综合督查尚不规范。有的地方对综合督查的概念有些模糊,将综合督查工作混同于一般的监督检查,督查时间也较短,督查程序不健全,督查结果利用不够,难以起到督政的作用。   三是部分负有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对综合督查工作不能主动配合,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综合督查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要认真总结2016年度综合督查工作,逐步完善制度和程序,并适时对20-年度综合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各地落实整改要求,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环境卫生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_月份,我处进一步加强考评工作,切实抓好垃圾清运工作和公厕、垃圾站管理工作,着力抓次干道及小街不巷清扫保洁的监管,全区环境卫生工作得到平衡发展。现将本月工作简单总结如下:   一、加强考评,促进全区环境卫生质量提高   为全面提升全区道路环境卫生质量,我处进一步强化考评工作。   一是加强主干道的普扫考评。处考评办每天早上7:00-8:00对普扫完成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发现普扫没达到要求,按照考评标准和扣款原则对清扫保洁公司进行罚款。由于普扫到位,主干道的清扫保洁作业水平整体提高。   二是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环卫处针对主干道清扫保洁人员缺岗、不作为、作业效果不理想等现象,加大考评力度,严格按照考评标准进行扣分扣款,并要求公司根据考评结果层层追究责任,按照5%、20%、50%的标准分别对业务员、班长、清扫工进行处罚。同时,区环卫处将所扣款项全额返回给清扫保洁公司,要求公司根据处、公司考评结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目标。通过完善考评制度,实行奖罚兑现,进一步增强了员工的责任心,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加强对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环境卫生的监管。处考评办每天分早、晚两个时段对合泰路、文化路、东湖路、石宋路、月塘南路、新荷东路、新荷西路、桂花路、中南市场路、大坪路、祁阳路等路段及小街小巷进行巡查,详实记录清扫保洁人员在岗情况和路段卫生状况。考评过程中,区环卫处将清扫保洁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街道办事处及其所管辖的清扫保洁公司,要求及时整改。考评之后,区环卫处将每天的考评记录进行整理,出具专题报告,以便于科学评判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   二、强化管理,确保公厕、垃圾站管理到位   为提高公厕、垃圾站管理水平,我处进一步加强公厕、垃圾站的管理。一是加强对值守人员的教育。我处每月组织值守人员召开一次业务分析会,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学习设备的操作规范,学习公厕、垃圾站管理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了值守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大对公厕、垃圾站的巡查力度,处要求公厕、垃圾站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每周对所有公厕、垃圾站巡查两次以上,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加大考评力度。处考评办增加对公厕、垃圾站的考评次数,对问题较多的公厕、垃圾站进行重点考评,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通过加强管理,增强了值守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主动性,有效的提高了公厕、垃圾站的管理水平。四是加强设备、设施的保养工作。环卫处定期派专人指导公厕、垃圾站的值守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有效的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年限,减少了设施维修费用。   三、优化服务,提高垃圾清运效率   为确保垃圾清运及时,环卫处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我处要求清运公司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加强与各垃圾站点值守人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各站点垃圾收集情况,提前安排好司机和车辆,做到合理调度,科学安排。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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