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乡村振兴工程产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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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乡村振兴工程产业背景 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城镇化贷款农家乐贷款农房风貌提升贷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等金融产品,探索创新农村产业融合项目融资模式。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一、 市场细分的原则 从企业市场营销的角度看,无论消费者市场还是生产者市场,并非所有的细分市场都有意义。所选择的细分市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可实现性 可实现性即企业所选择的目标市场是否易于进入,根据企业目前的人、财、物和技术等资源条件能否通过适当的营销组合策略占领目标市场。例如,通过适当的营销渠道,产品可以进入所选中的目标市场;通过适当的媒体可以将产品信息传达到目标市场,并使有兴趣的消费者通过适当的方式购买到产品。 (二)可营利性 可营利性即所选择的细分市场应当具有能够盈利的规模,且有一定的发展潜力,使企业赢得长期稳定的利润,值得营销者为之设计一套营销规划方案的尽可能大的同质群体。例如:如果专门为2米以上身高的人生产汽车,对于汽车制造商来说就是不合算的。应当注意的是:需求量是相对于本企业的产品而言,并不是泛指一般的人口和购买力。 (三)可衡量性 可衡量性表明该细分市场特征的有关数据资料必须能够加以衡量和推算。比如在电冰箱市场上,在重视产品质量的情况下,有多少人更注重价格,有多少人更重视耗电量,有多少人更注重外观,或兼顾几种特性,当然,将这些资料予以量化是比较复杂的过程,必须运用科学的市场调研方法 (四)可区分性 二、 可区分性指细分市场在观念上能被区别并对不同的营销组合因素和方案有不同的反应,比如女性化妆品市场可依据年龄层次和肌肤类型等变量加以区分;汽车市场可以根据收入水平和年龄层次等变量进行区分。深入推进金融+工程 (一)实施金融+贸易工程 打造专业化贸易金融服务平台,加强外贸企业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接,开发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信保融资、货押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财富增值、外汇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用好省级加工贸易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珠三角地市设立中小微贸易加工企业转贷引导基金。加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合作,扩大保企业稳外贸的政策性信贷投放规模。 (二)实施金融+消费工程 积极争取新设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规范发展互联网小贷公司。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汽车消费、旅游休闲、养老家政、教育文化等消费金融产品,扩大居民消费信贷。 (三)实施金融+科技工程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外部投贷联动,联合担保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保险机构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探索建立首台(套)首批次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四)实施金融+高端制造工程 支持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以及制造业龙头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试点,借助物联网、区块链等科技手段探索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金融业务。在产业集聚区开展产业金融创新试点。 (五)实施金融+乡村振兴工程 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城镇化贷款农家乐贷款农房风貌提升贷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等金融产品,探索创新农村产业融合项目融资模式。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六)实施金融+基础设施工程 探索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吸引保险资金、产业基金等补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支持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解决配套资金。推动险资入粤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七)实施金融+海洋工程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银团贷款、金融租赁等方式为涉海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私募基金投资海洋综合开发企业和项目,发展海上保险、再保险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业。建设广州南沙、深圳前海航运交易中心,建立综合性航运交易和服务平台。 (八)实施金融+文化工程 支持深圳设立国家级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探索文化信贷白名单制度,创新文化保险、文化资产证券化等文化金融产品。鼓励各地市设立文化创意类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文化创意类创业投资基金。 (九)实施金融+民生工程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支持创业经营、消费升级、健康养老等方面的金融产品。鼓励发展专业化养老保险,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提升健康保险供给能力。 (十)实施金融+生态工程 创新绿色金融模式,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促进企业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投资,支持高能耗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产品创新力度。支持碳排放权交易所规范发展,为碳排放权合理定价,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三、 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加快建设金融强省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导向,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体系,优化金融空间布局,实施更高水平金融开放,携手港澳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到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左右。 四、 基本原则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 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坚持深化改革开放 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落实顶层设计相结合,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三)坚持系统观念 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决服从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坚持全省一盘棋,更好发挥各级各方面积极性,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五、 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体系 推动银行保险业、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组织协调发展,加快发展金融科技,提高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率,满足企业和居民多样化金融需求。 (一)健全现代金融市场体系 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完善期现货联动的期货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期货交割库,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打造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高地,建立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构建多层次保险市场格局,推广粤港澳大湾区专属保险产品,到2025年,保费收入达到8000亿元。优化跨境金融基础设施体系,规范发展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推进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设。推动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加快发展。 (二)完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 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等一批重要金融机构。支持大型金融机构到广东设立子公司和功能性总部。支持发展专注微型金融和普惠民生领域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推进省农信联社改革,支持农商行高质量发展。推动证券、基金、期货、财富管理机构规范发展。通过申请新的金融牌照或整合已有金融牌照,发展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控股集团。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 (三)推动金融数字化智慧化转型 支持金融科技依法规范发展,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支持深圳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支持广州争取纳入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鼓励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开展金融科技合作,设立金融科技公司和研发中心,加强底层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参与制定金融科技国家标准。加快培育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完善金融科技产业链。推进广州、深圳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推广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客户营销、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六、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大力实施金融+工程,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结构,构建服务实体经济的大金融体系,畅通实体经济的金融血脉。到2025年,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30万亿元左右。 (一)提升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积极引入开发性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港澳投资者等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多措并举为重大项目建设筹集资金。 (二)提升金融支持产业现代化水平 持续加大对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金融资源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在先进制造业集聚地区设立专营机构,发展并购贷款业务。支持省内大型企业设立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加快制造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三)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水平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投入。落实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鼓励银行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稳妥开展外部投贷联动,创新信贷产品,优化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运作模式。支持科技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鼓励保险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多方位保险支持。 (四)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央行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和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综合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低成本贷款、融资担保服务。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稳步增加涉农贷款投放规模。建立政策性再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机制,运用风险补偿基金、担保、保险等手段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七、 指导思想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总定位总目标,持之以恒实施1+1+9工作部署,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八、 市场细分战略的产生与发展 市场细分是1956年由美国营销学者温德尔,斯密于《产品差异和市场细分——可供选择的两种市场营销战略》一文中,在总结西方企业营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市场细分不单纯是一个抽象理论,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顺应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众多产品市场转化为买方市场这一新的形势,是现代企业营销观念的一大进步。从总体上看,不同的市场条件和环境,从根本上决定企业的营销战略。 市场细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大量营销阶段 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即资本主义工业革命阶段,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和特点是强调速度和规模,市场以卖方为主导。在卖方市场条件下,企业市场营销的基本方式是大量营销,即大批量生产品种、规格单一的产品,并且通过广泛、普遍的分销渠道销售产品。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大量营销的方式降低了产品的成本和价格,获得了较丰厚的利润。企业没有必要研究市场需求,市场细分战略也不可能产生。 (二)产品差异化营销阶段 20世纪30年代,发生了震撼世界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西方企业面临产品严重过剩,市场迫使企业转变经营观念。营销方式从大量营销向产品差异化营销转变,即向市场推出许多与竞争者在质量、外观、性能和品种等方面不同的产品。产品差异化营销较大量营销是一种进步,但是由于企业仅仅考虑自己现有的设计、技术能力,忽视对顾客需求的研究,缺乏明确的目标市场,因此产品营销的成功率依然很低。由此可见,在产品差异化营销阶段,企业仍然没有重视对市场需求的研究,市场细分仍然缺乏产生的基础和条件。 (三)目标营销阶段 20世纪50年代以后,在科学技术革命的推动下,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产品日新月异,生产与消费的矛盾日益尖锐,以产品差异化为中心的推销体制远远不能解决西方企业所面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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