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制品公司企业战略管理计划(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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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血液制品公司企业战略管理计划 血液制品公司 企业战略管理计划 目录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 二、 董事会规模与战略管理效率 4 三、 董事会职责 5 四、 内部治理 7 五、 外部治理 9 六、 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博弈问题 11 七、 公司治理的概念 13 八、 整体成本领先/差异化战略 14 九、 战略钟 17 十、 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构筑 20 十一、 竞争优势的来源 28 十二、 战略因应式 31 十三、 战略后应式 31 十四、 战略变革的内涵 32 十五、 战略变革方式 33 十六、 产业环境分析 37 十七、 取得成效 37 十八、 必要性分析 41 十九、 SWOT分析说明 42 二十、 发展规划 52 二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 59 项目风险对策 61 (一)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 61 本项目的建设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承包商,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建设投资和设备采购成本。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选择项目监理,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降低项目造价。建成投入运营后,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构成较大的价格变动空间,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61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满怀信心,发扬“正直、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追求卓越,回报社会” 的企业宗旨,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可靠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及服务。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外在要求,也是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求;既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战略需要。遵循“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回馈社会、实现价值共享,致力于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责任的有机统一。公司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作为社会责任管理推进工作的基础,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机制。 (二)核心人员介绍 1、薛xx,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xxx有限公司;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陈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3、覃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4、梁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5、沈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二、 董事会规模与战略管理效率 董事会被认为是影响战略管理效率的关键因素。如果董事会规模过小,就极有可能在董事会中形成共谋,最终导致企业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即使退一步讲,董事会的规模小了,也就限制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职能的发挥,毕竟少数人的智慧和精力还是有限的,无法注意到企业发展与管理的每一方面。但是,如果董事会规模太大,就可能出现董事会管理混乱的现象:更多的意见、更多的分歧、更多的争论。这样一来,董事会的决策成本将非常高,要在董事会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并采取一致行动,就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协调。这与人数众多的股东相比,完全显现不出董事会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优势。 不过研究表明,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间存在必然的联系。一些研究指出,规模较小的董事会的公司一般都有着较好的业绩。较小规模的董事会在中小型企业中一般都能较好地履行其职责;而在多元化发展的企业中,董事会通常都会包括不同领域的专家以提高董事会的专业性,在这种企业中,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反而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就我国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规模都控制在九人左右,这也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这说明,在市场化机制的运作下,大多数公司都选择了最有利于公司绩效提高的董事会规模,也说明《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规模的弹性区间的规定是比较妥当的。对于不具有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公司而言,我们建议董事会的规模还是采取奇数型的设置,这样可以避免僵持局面的出现。 三、 董事会职责 为了更好地理解董事会的职责,我们首先将董事会与股东会的职责进行对比分析。依据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与股东会相比,董事会的职责更多地偏向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的提议权,以及对公司日常运营的监督管理权。具体到公司的实际运营中来看,董事会主要有这样几个重要职责:公司战略的制度及实施;对公司治理的内部监督和审查;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和解聘,监督其实施公司战略,并对他们的绩效做出评估;确保公司运营顺利,保护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这主要是由于,董事会较股东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了解得更深入,且占有的信息更充分、准确,也正是因为董事会有这方面的优势,才决定了其在公司,战略制订中的特殊地位。 四、 内部治理 内部治理是《公司法》所确认的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构成公司治理的基础,主要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的博弈均衡安排及其博弈均衡路径。简单来说,就是权力与责任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的分配问题。 在日本、德国等以内部治理为主的国家,它们大多具有这样一些特点:公司的融资大多偏向于向银行贷款或是企业间相互持有法人股,股权集中的程度较高,股权结构也相对较稳定。在这种公司治理模式中,尤其强调银行的约束和企业间的相互约束。 以内部治理为主的企业同样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首先,在法人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企业间的分红可以彼此支付、抵销,持股者为了夸大其业绩就有可能采取抬高股价的方式,进而损害法人企业的利益;其次,这种模式下企业管理者一般以增长率和市场份额的扩大为目标,这种重企业快速增长而轻股东利益的做法,显示出了股东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不到位,也说明了企业监管体制的不完整性。 从企业的内部治理来看,我国的企业普遍存在这样一个问题。 (1)股权结构不合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中,“一股独大”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2)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还处于发展完善中,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还需进一步加强。 (3)股东会、董事会、高层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虽然一些上市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但在实际中,“两会”的监督作用却未得到充分的体现,甚至出现了总经理将“两会”权力架空的现象。 (4)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高度重合,成了内部人控制问题滋生的温床。如此一来,企业治理机制中的监督功能就被严重地弱化,甚至使得某些部门形同虚设。 (5)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激励不足的问题,要么是由于考核制度无法做出全面的、客观的、公正的考核,要么就是由于激励措施僵化,而由此所导致工作效率不高,增加了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概率。 (6)缺乏风险管理。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竞争环境也在迅速地发生着改变,当然企业的经营风险意识不足,致使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还相当不足,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比较差。 总体来看,经过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企业的改革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但是,如果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衡量我国企业的现状,则普遍存在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其次,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还不够充分,市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还未得到应有的发挥。加上法律环境、信用机制等方面的缺陷,使得我国企业的外部治理效果差、内部人控制、控股股东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五、 外部治理 外部治理主要是利用产品市场、经理人市场、资本市场等市场机制,给企业以竞争压力,迫使企业要建立起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公司治理。在这里,产品市场只涉及企业的顾客,他们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最终的决定权,只有那些具有好的公司治理的企业,才能生产出顾客真正需要的产品,才能激励员工生产出好的产品。而经理人市场,不仅为企业管理人员的聘用提供了一个宽广的平台,同时也给管理人员以压力,促使他们努力地工作。资本市场则能对企业实行“优胜劣汰”的选择。 分析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一些以市场控制为主的治理模式可以发现,它们一般都具有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金融市场也相当成熟。企业的融资渠道也主要为股票市场、证券市场等,因此投资者对于公司治理的影响力相当大。尤其是那些绩效不好的企业,好多投资者都会选择“用脚投票”的方式,即抛售股票走人。一旦发现企业经营不佳,在金融市场上立刻就能反映出来,这也就给经营管理者以压力,督促它们努力提升企业的价值。除了市场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严格的市场监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法律制度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也相当大。 再来看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还没有实施以外部控制为主的治理模式的条件。 (1)股票市场、证券市场的发展还不够成熟,企业的融资渠道还主要依靠贷款,因此金融市场中的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 (2)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形成一个流动良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而企业高层管理者的任用大多来自企业内部,甚至有些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还是通过行政任命的。因此,经理人市场实际上对于高层管理者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还不如西方国家。 (3)我国的市场监督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相关的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只有当市场能真实及时地反映企业经营管理的真实情况时,投资者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才能对企业的公司治理起到一定的作用。 六、 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博弈问题 公司治理过程其实就是权力、责任、利益和风险等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的过,程,最后的结果也是不同利益主体间相互博弈的结果。由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目标有所不同,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被侵害,各利益主体在权衡得失之后,都会采取一定的行为措施以保证自己的利益能实现最大化。例如,一个从事化工业的企业,其所有者为了使利润最大化,必然会竭尽全力地扩大生产规模。而政府出于环保的考虑,则希望能将由生产带来的污染程度减至最低,这也就出现了利益目标不一致的问题。为此,企业所有者和政府之间就会有一个相互博弈的过程,而最终解决方案的确定也就是双方博弈的结果。 分析企业中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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