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 100P60DB37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B 37/ XXXXX—XXXX电力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Implement guidance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potential in power construction industryXXXX - XX - XX 实施XXXX - XX - XX 发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目次前言 I引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基本要求 15隐患分级与分类 25. 1隐患分级 25. 2隐患分类 36工作程序和内容 46. 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6.2制定排查计划 56. 3隐患排查 56.4隐患治理 67文件管理 78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89持续改进 89. 1评审 89. 2更新 89. 3沟通 8附录A (资料性)隐患排查清单 9表A. 1作业活动类隐患排查清单 9表A.2设备设施类隐患排查清单 241表A.3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302表A. 3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304附录B (资料性)隐患排查记录示例 309表B. 1作业活动类隐患排查记录示例 309表B. 1作业活动类隐患排查记录示例(续) 310表B. 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记录示例 312附录C (资料性)月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表 313附录D (资料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 314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峰、徐西锋、顾永彬、吕明凯、张杰、张现清、路晓霞、闻鹏德、宋玉鹏、 王怀成、高义民、程方、李晓、刘真、钟虎、刘树生、郑付强、张作明、王新举、王现会、于群、杨政、 郑旭豪、马振民、张骏、刘伟涛、张汝鹏、岳大庆、赵启龙、齐浩、时洪健、曹志财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通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电力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 省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电力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 有效全面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 展电力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隐患分级和 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续改进等。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火力发电等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其他类型电 力施工企业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L 5009. 1-201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3021-2017电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T/CEC 210-2019 火电工程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导则3术语和定义DB37/T 2883-2016, DB37/T3021-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4基本要求4. 1企业应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等制 度,解决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化、系统化,做到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隐患 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4.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专业、重点环节,做到全面排查,快速治理,全员参与, 全员监督4.3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 和举报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避免重大不安全事件发生的举报 者将给予重奖4.4企业应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各部门和各级人员职责,完善体系运行绩效考核制度,保证体系 正常运转4. 4. 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隐患治理的资源投入,及时掌握重 大隐患治理情况,并明确责任分工4. 4. 2企业分管副总经理和安全总监的职责4.4.2.1企业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 责4.4.2.2企业分管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管控等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有关体系文件并实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 报告重大情况4.4.2.3企业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4. 4. 2.4企业分管技术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审批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及 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隐患治理情况,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中出现的问题。
4.4.2.5企业安全总监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4. 4.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提出考核意见,汇总、统计、分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和地 方政府有关部门上报4. 4. 4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的职责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 4.5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是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责部门,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 查治理活动,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4. 4. 6项目部的职责项目部全面负责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确保体系有效运行;对施工作业班组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编制项目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组织对 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治理;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4. 4.7专业施工单位(班组)的职责专业施工单位(班组)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工 作,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对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统计、上报和考核,接受有关职能管理 部门和项目部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5隐患分级与分类5. 1隐患分级5. 1. 1 —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的电力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和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的隐患5. 1. 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设备设施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又分为I级重大隐患和II级重大隐 患5. 1. 2. 1 I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a) 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b) 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c) 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 隐患上述内容中“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5. 1. 2. 2 II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a) 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 患;b) 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c) 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 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隐患;d) 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 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21号令)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e) 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上述内容中“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5. 1.2.3下列事故隐患可直接判定为重大隐患:a)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如塔吊超过附着高度未按要求 附着;b) 涉及重大危险源、重要装置且难以立即整改的,如放射源源辫断裂导致放射源遗留设备腹腔;c) 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长期滞留人员在10人以上的,如脱硫吸收塔玻璃鳞片 防腐工作中可燃气体严重超标;d)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如起重机械金属结构裂纹;e)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f)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并组织专家论证,不严 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的;g) 被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5. 2隐患分类5. 2. 1作业活动类隐患作业活动类隐患存在于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工器具使用、建 筑安装中的高处作业、起重作业、动火作业、机械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作业;生产区域照明、安全标 识、天气因素、地质条件等5.2.2设备设施类隐患设备设施类隐患存在于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建筑机械、临时供用电系统、临时 供用水系统及安全设施等。
5.2.3基础管理类隐患企业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 未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b) 安全责任制不完善,或未严格落实;c) 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缺失,或执行不到位;d) 应急预案缺失,未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或者编制的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 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e) 安全培训不到位,未实行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 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未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等;f) 应急演练未开展,没有开展应急演练或虽已开展应急演练但无相关记录和总结;g) 未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未实行安全目标管理;h) 反违章管理不到位,未建立违章档案;i) 未制定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或未严格按计划执行;j) 发承包工程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对外包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安全培训交底;k) 未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等;l) 技术监督管理不到位;设备台账不完善等m) 其他6工作程序和内容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6. 1. 1基本要求企业应事先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将风险辨识、评估活动中确定的风险点 和危险源作为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清单应以列表的方式体现,确保分类清晰、内容详实、系统全面 列表中至少应包括:排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