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容院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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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容院貌管理规定 1.医院院容院貌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院容院貌规范化管理。 2.各病区、护士站陈设由护理部统一设计管理;门急诊部陈设由门诊办公室统一设计管理;全院标识、各科宣传栏由总务科统一设计管理。 3.加强科容规范化管理,严禁任意设置和张贴任何标牌、标签和障碍物。 4.院内保洁及林木花卉、草坪、绿化设施等由总务科统一管理。 5.门诊广场车辆停放有序,由总务负责安全保卫的人员疏通和管理,保证急救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6.病区内严禁高声喧哗、嘻戏打闹和开放音响电器,影响患者休息。 7.严禁损坏医院公物和医疗设备,违者照价赔偿;情节、态度恶劣者,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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