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域控制器企业上市公司收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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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自动驾驶域控制器企业上市公司收购 自动驾驶域控制器企业 上市公司收购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1 二、 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发展现状 2 三、 必要性分析 3 四、 公司基本情况 3 五、 公司的清算 5 六、 公司的解散 7 七、 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 8 八、 股份公司资产重组的动因 9 九、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程序 12 十、 上市公司收购的信息披露 14 十一、 发展规划分析 15 十二、 组织架构分析 18 劳动定员一览表 19 十三、 项目风险分析 21 十四、 项目风险对策 23 十五、 法人治理 24 一、 产业环境分析 宁波,简称“甬”,是浙江省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截至2019年,全市下辖6个区、2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总面积981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854.2万人。宁波地处中国华东地区、东南沿海,大陆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东有舟山群岛为天然屏障,宁波属于典型的江南水乡兼海港城市,是中国大运河南端出海口、“海上丝绸之路”东方始发港。宁波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位居全球第一,集装箱量位居世界前三,是一个集内河港、河口港和海港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的现代化深水大港。宁波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元前2000多年的夏代,宁波的名称为“鄞”,春秋时为越国境地,秦时属会稽郡的鄞、鄮、句章三县,唐时称明州。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取“海定则波宁”之义,改称宁波,一直沿用至今,是中国著名的院士之乡。2019年8月,中国海关总署主办的《中国海关》杂志公布了2018年“中国外贸百强城市”排名,宁波排名第8。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11985.1亿元。2020年6月,经中央依法治国委入选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二、 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发展现状 目前大多数整车厂处于分布式向域集中式架构发展的路上。虽然不同整车厂或Tier1有自己的域划分方法,但基于功能域的划分理念大同小异,即相同功能属性的ECU归于同一个域,充分发挥新技术优势,同时满足传统汽车技术规范和基本安全要求,目前具有较强的普适性。目前行业普遍认可博世的经典五域划分:动力域(安全)、底盘域(车辆运动)座舱域/智能信息域(娱乐信息)、自动驾驶域(辅助驾驶)和车身域(车身电子)。 三、 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将“诚信为本、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不断提升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二)核心人员介绍 1、李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程xx,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孙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韦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5、夏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五、 公司的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在解散过程中,清理公司的财产,了结公司的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经济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除因公司合并的原因而解散公司外,因其他原因而解散公司的,都应进行清算。只有通过清算,结束公司对内对外一切经济关系,才能使其丧失法人资格。因此,可以说清算是公司解散的必经程序。 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成立清算组。公司由于任意解散事由即包括营业期满和股东会决议而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行使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公司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后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请债权。债权人申请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对债权予以登记。 3.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要按顺序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在清偿债务后的资产,叫做剩余资产。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剩余资产要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剩余资产应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一般是按优先股股票的面值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资产价值低于全部优先股面额,则按股东持有优先股的比例对剩余资产进行分配;在对优先股进行分配之后还有剩余资产时,则按普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我国目前没有发行优先股,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剩余资产可直接由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的比例分配。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4.制作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要公告公司终止。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六、 公司的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的出现,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项,或者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公司法人资格的不完全消灭,因为公司在解散后需要处理未了结的事务,如清理债权、债务,此时公司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另一种是公司法人资格的完全消灭,这种情况是指公司的合并、分立,这时公司并不进入清算程序。狭义的公司解散只是指前者,它是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开始,它与清算的完结一同构成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 公司的解散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公司的解散必须是由于公司出现了法定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事由时才能进行。公司解散的事由一般有以下两类:一是任意解散事由;二是强制解散事由。 公司任意解散事由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向而自愿终止公司活动或者消灭其法人资格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190条和有关分立、合并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项:(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强制解散事由是指公司基于法律或者行政机关的命令而被迫解散的情形。具体包括:(1)依法被撤销,指由于公司的生产活动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由行政机关强制其解散。按照《公司法》中法律责任一章的规定,公司经核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始营业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2)公司破产。 七、 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份公司通过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财产合并,联合组成一个新的公司的行为。合并的形式有吸收合并和新立合并公司。吸收合并是一个公司吸收兼并其他公司,被吸收公司解散(即A+B+C+……→A);新设合并为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设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即A+B+C+……→M)。公司合并是资产重组的重要形式之一,其目的是取得规模效益,增强竞争力。 公司合并应当由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由于公司合并造成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新设立公司的,应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八、 股份公司资产重组的动因 (一)资产重组的含义 企业资产重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大热点问题,是促进经济结构升级、推动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一般说来,企业资产重组包括企业之间的收购和兼并两方面的内容,因而也可以简称为企业间的“并购”。企业兼并是指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我国《公司法》称之为吸收合并;企业收购是指一家公司对其他公司控股权的收购。这里所说的主要是上市公司的收购。 (二)资产重组的动因 公司资产重组的动因是多方面的,一般可归纳如下。 1.为取得规模效益,加快技术创新。通过资产重组,可以将一些小企业组合成大企业,形成规模效应。企业规模扩大以后,可以使用大型的、先进的设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企业增强了经济实力,可以加大科技研发投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换代。 2.为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由于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一些中小企业的生存遇到威胁,它们希望能通过资产重组与大企业联姻,在市场中取得一席之地。大企业也可以通过并购一些小企业,巩固自己的市场地位,增强自己的实力。 3.从企业财务状况出发,解决财务困难并取得财务协同效应。有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已处于破产的边缘,资产重组就成为其惟一的生路。同时,对于兼并者来说,也可以取得由于税法、会计处理惯例所带来的利益。例如,通过兼并,可利用税法中的亏损递延条款实现合法避税。所谓亏损递延,是指某公司亏损后可以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而免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其亏损还可以向后递延。如果被兼并的企业是亏损企业,兼并方就可以充分利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又如,企业兼并后,原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所要缴纳的税收也可以免除。此外,对于投资者来说,在资产重组中可以使自己手中的股票升值,而这种由于股票折算所带来的收益也是免税的。 4.有利于企业进行产业调整,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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