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公司股东会及运作机制分析_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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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公司股东会及运作机制分析 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公司 股东会及运作机制分析 目录 一、 项目基本情况 2 二、 股东(大)会 7 三、 股东会会议的类型及运行机制 8 四、 股东权利 13 五、 股东 17 六、 公司概况 23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3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3 七、 发展规划 24 八、 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分析 31 劳动定员一览表 32 九、 法人治理结构 33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承办单位名称 xxx(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联系人 王xx (三)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未来,在保持健康、稳定、快速、持续发展的同时,公司以“和谐发展”为目标,践行社会责任,秉承“责任、公平、开放、求实”的企业责任,服务全国。 公司不断建设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应用,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公司不断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服务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公司积极申报注册国家及本区域著名商标等,加强品牌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高区域内企业影响力。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外在要求,也是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求;既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战略需要。遵循“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回馈社会、实现价值共享,致力于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责任的有机统一。公司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作为社会责任管理推进工作的基础,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机制。 (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是巩固行业地位的必要措施 公司长期积累已取得了较丰富的研发成果。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不断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支持公司在相关领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求,巩固并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竞争地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研发平台提供充实保障。 2、公司行业地位突出,项目具备实施基础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行业领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发、品牌、质量、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突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生产管理基础,并且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科研院所、高校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具备进一步升级改造的条件;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良好的营销服务体系,营销网络拓展具备可复制性。 (五)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规模 项目选址位于xxx,占地面积约20.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 项目建筑面积19172.79㎡,其中:主体工程12849.00㎡,仓储工程2298.19㎡,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2533.75㎡,公共工程1491.85㎡。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 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8866.5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736.1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5.97%;建设期利息188.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2%;流动资金1942.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90%。 2、建设投资构成 本期项目建设投资6736.17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5640.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0.53万元,预备费125.16万元。 (七)资金筹措方案 本期项目总投资8866.57万元,其中申请银行长期贷款3842.00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 (八)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1、营业收入(SP):19900.00万元。 2、综合总成本费用(TC):16320.46万元。 3、净利润(NP):2615.50万元。 4、全部投资回收期(Pt):5.91年。 5、财务内部收益率:22.01%。 6、财务净现值:4599.65万元。 (九)项目建设进度规划 本期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法规和实施指南要求进行建设,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 (十)项目综合评价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 13333.00 约20.00亩 1.1 总建筑面积 ㎡ 19172.79 容积率1.44 1.2 基底面积 ㎡ 7599.81 建筑系数57.00% 1.3 投资强度 万元/亩 319.39 2 总投资 万元 8866.57 2.1 建设投资 万元 6736.17 2.1.1 工程费用 万元 5640.48 2.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970.53 2.1.3 预备费 万元 125.16 2.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188.25 2.3 流动资金 万元 1942.15 3 资金筹措 万元 8866.57 3.1 自筹资金 万元 5024.57 3.2 银行贷款 万元 3842.00 4 营业收入 万元 19900.00 正常运营年份 5 总成本费用 万元 16320.46 "" 6 利润总额 万元 3487.34 "" 7 净利润 万元 2615.50 "" 8 所得税 万元 871.84 "" 9 增值税 万元 768.30 "" 10 税金及附加 万元 92.20 "" 11 纳税总额 万元 1732.34 "" 12 工业增加值 万元 5823.78 "" 13 盈亏平衡点 万元 8002.26 产值 14 回收期 年 5.91 含建设期24个月 15 财务内部收益率 22.01% 所得税后 16 财务净现值 万元 4599.65 所得税后 二、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有限公司称“股东会”,股份公司称“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会”),是指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一个公司机构,它是公司的权力机关,是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组织。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是不可或缺的,股东会具有以下特征: (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公司的股东是公司股东会的当然成员,任何一名股东都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而不论其所持股份的多少、性质。任何股东都有权行使作为股东会的一员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同样也应该履行作为股东所应尽的义务。 (二)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的资本来源于股东的出资,作为公司资产所有者的股东,理应对公司的运营、发展提出自己的要求,公司的发展应体现股东的意志。股东会最高权力机构的地位是从公司内部来说的,对外,股东会不代表公司进行活动。 (三)股东会是公司的必设机构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不设立股东会,如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七条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三、 股东会会议的类型及运行机制 由于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而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必须形成自己的意志,因此股东会只能通过会议的方式来形成决议,行使对公司的控制权。显然股东会与股东会会议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股东会是指公司的组织机构,而股东会会议是指股东会的工作方式,是股东会为了解决公司的问题,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的章程而召开的会议。 (一)股东会会议类型 股东会会议一般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类。 (1)定期会议,也称为普通会议、股东会议、股东年会,是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必须召开的股东会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应该召开一次,以便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且与公司的财务核算年度相互协调,通常是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召开。 (2)临时会议,也称为特别会议,是指在必要时,根据法定事由或者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临时召开的股东会会议,是相对于定期会议而言的。 法律规定的法定人员有三种: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这里的“以上”包括本数,若是由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还应当由监事会做出决议。这三类主体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董事会应当履行召集职责,使股东会依法召开。 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当某些事由出现时公司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比如公司需要就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或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或公司的董事、监事少于法定人数,或公司董事、监事有严重违法行为需立即更换等情况。 (二)股东大会的运作 1、会议的召集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会议体机关,其权利的行使需召开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会议。但由于股东大会的性质以及公司的正常运营需要,股东大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经常、随意召开;另一方面,股东大会制度是为维护股东权益而存在,也应该在必要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功能,以防止该制度被不合理“架空”,损及股东利益。因此,由法律规定合理的股东大会召集制度便成为了必要。一般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是关于股东大会召集条件,召集权利人,召集通知等各项规定的总和。规定合理、科学、完备的召集制度,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以及股东大会和公司的正常运作意义重大。 (1)会议的召集人 我国现有《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召集通知和时间 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所以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要通知,这样才可能保证股东知情并来参加会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十一条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 2、会议的议事规则 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权力是通过股东会会议来行使的,股东会会议对于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有一定的议事规则,主要包括: ①股东的出席率。股东的出席率是指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占全体股东的百分比。法律为了保护广大小股东的利益,避免大股东运用自己对公司的控制优势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规定股东会会议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股东出席才能召开,这样通过的决议才合法有效。对于股东出席率,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②表决要求。一项决议的通过要经过股东会会议的决议,而在表决时一般都要求经过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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