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公交站台项目内部劳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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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电子信息公交站台项目内部劳动规则 电子信息公交站台项目 内部劳动规则 xx有限公司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2 二、 智能交通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5 三、 必要性分析 6 四、 集体合同的内容 7 五、 集体合同概述 12 六、 实施员工满意度调查的目的和要求 17 七、 信息沟通制度 18 八、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 21 九、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程序 25 十、 公司简介 28 十一、 投资计划 29 建设投资估算表 31 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32 流动资金估算表 33 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35 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36 十二、 进度计划方案 36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37 一、 产业环境分析 未来五年,国际环境更趋复杂,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省既面临重大战略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总体上,有基础有条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全国前列。 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间内依然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全球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低端制造环节加速向低收入国家转移,一些中高端制造业向发达国家回流,对我国发展形成双重挤压。围绕贸易、投资和服务的博弈更加激烈,经贸摩擦政治化倾向抬头,为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带来新的压力。 国内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改革红利加速释放,区域合作发展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深刻形成,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同时,多年积累的结构性和体制机制性矛盾需要调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 我省进入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现阶段具备了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有利条件。为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保障。我省经济体量大,要素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为提质增效升级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发展呈现新的阶段特征,产业升级提速、城乡区域一体、陆海统筹联动、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将为我省经济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同时,我省发展也面临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原有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资源环境承载力接近饱和;传统优势正在减弱,发展新兴产业、形成新的发展模式、加快新旧动力转换需要一定过程;科研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不完善,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不能满足转型发展需要,创新驱动的引擎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重点领域改革攻坚难度加大,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劳动适龄人口数量下降,潜在产出能力逐步降低;基本公共服务还不够均衡,消除贫困任务艰巨;社会治理难度加大,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群众利益诉求更加复杂多元,社会成员基本素质和文明程度有待提高。对此,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加快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推动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 智能交通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所处行业上游主要为电子元器件类、光源类、金属类、线路板类等行业,下游为国内主流客车生产厂商。 1、上游行业与智能交通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本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类、光源类、金属类、线路板类等,其价格变化直接影响产品的采购成本。原材料及零部件市场是充分竞争市场,生产厂家众多、来源广泛、价格透明、采购便捷,原材料采购不会影响到的正常生产。 2、下游行业与智能交通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1)智能交通行业下游主要是客车生产厂商 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及技术进步,车载智能化、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技术更新换代,相关行业技术开发能力及生产能力的提升都将会对本行业产生长远影响。下游客车生产厂商的发展将推动本行业技术升级,扩大本行业产品的市场需求。 (2)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 2015年我国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最大市场,2018年销量125.62万辆,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按此发展目标计算,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120万辆,未来几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市场规模将有望超过400万辆;2016年至2018年,全国新能源公交客车的销量分别为7.77万辆、7.86万辆及8.82万辆,呈现上升趋势,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与此同时,国家也相继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本行业企业须根据下游行业调整自身产品标准。 三、 必要性分析 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 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 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 四、 集体合同的内容 我国《劳动法》对集体合同的内容作了不完全的列举性规定,《集体合同的规定》则将集体合同可以具备的事项列举规定了15项。由于企业的情况,包括内部条件、外部环境、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的状况、管理水平千差万别,以及我国《劳动法》对集体合同的内容没有具体要求,所以,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没有推荐集体合同的标准文本。通常情况下,集体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条件标准部分 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等项条款。上述条款同时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内容的基础,指导劳动合同的协商与订立,或直接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条件标准条款在集体合同内容的构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集体合同的有效期内具有法律效力。上述标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劳动报酬。 (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 (1)工时制度。 (2)加班加点办法。 (3)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4)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 (1)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2)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职工的休息休假。 (3)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卫生。 (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操作规程。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 (1)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2)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3)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4)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3)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4)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 (1)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2)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2)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3)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4)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 (1)劳动纪律。 (2)考核奖惩制度。 (3)奖惩程序。 10、裁员。 (1)裁员的方案。 (2)裁员的程序。 (3)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前述集体合同的内容几乎涵盖了劳动条件的所有部分,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协商单位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时都要包括上述内容。 (二)一般性规定 规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的有关规则,包括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限、条款解释、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内容。 (三)过渡性规定 包括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其他规定 此项条款通常作为劳动条件标准的补充条款,规定在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间应当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此类规定一般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是作为签约方的义务而存在。随着设定目标的实现而终止。例如,规定建成某项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程或设施,建设、改善或完成某些福利设施等。 至于集体合同可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如成本、盈利、产量等目标,目前在我国集体合同的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坚持认为,在集体合同的内容中,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应作为组成部分。规定生产经营目标,有利于促进工会和劳动者与企业共保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强化劳动者的责任心,使劳动者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有利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协调利益关系,建立利益共同体等,其理由是:第一,规定生产经营目标,超越了劳动者的义务范围。劳动者的义务是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岗位职责、提高技能等;工会的义务是教育劳动者忠实地履行劳动合同等。生产经营目标虽然与劳动直接相关,但主要取决于生产经营决策、管理指挥、市场条件等因素。生产经营决策及管理权由所有者和经营者行使,利益和风险也由其享有和承担。实现生产经营目标的责任应由所有者和经营者承担,而不应是劳动者和工会的义务,否则与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相悖。第二,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程度具有不确定性,而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标准则是确定的。若生产经营目标作为劳动者和工会的义务而存在,生产经营目标未实现或未能完全实现,也就意味着劳动者的利益目标可以不实现或不完全实现。这显然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五、 集体合同概述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根据协商、签约代表所代表的范围不同,分为基层集体合同、行业集体合同、地区集体合同等。我国集体合同体制以基层集体合同为主导体制,即集体合同由基层工会组织与企业签订,只对签订单位具有法律效力。针对一些地区中小企业较多且工会组建率较低的特点,我国一些省市在地区工会的指导下出现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这是一种很好的发展趋势。 (二)集体合同的特征 集体合同除具有一般协议的主体平等性、意思表示一致性、合法性和法律约束性的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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