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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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材料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过去五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落实“三项承诺”,践行“八项司法”,认真执行区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记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各一次,连续六年在全市法院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位居第一。五年来,受理各类案件40155件,由20xx年的5092件上升到20xx年的10069件,上升97.74%;办结各类案件39430件,由20xx年的5101件上升到20xx年的10020件,上升96.43%。20xx年法官人均结案257件,位居全省第2位,比全省平均值的112件高出145件。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能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维护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积极参与平安路桥、法治路桥建设,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努力保平安、促发展。宽严相济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活动,共审结3980件,判处罪犯6580人。重点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性犯罪和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30人。依法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37件43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主观恶性不深、罪行轻微的未成年犯、过失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1446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261名刑事被害人获得1323万元经济赔偿,有效减少社会对抗。重视保障刑事被告人辩护权,依法为420名被告人指定律师。调解优先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能动司法,强化以法律手段调整经济社会关系,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3809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6.83余亿元。精心审理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案件,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474件,促进家庭和谐;审结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6215件,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72件,平衡劳资利益。审慎处理涉企纠纷,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对因资金链断裂、企业主逃匿等引发的涉企案件,把握好裁判尺度,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企业因陷入纠纷加重经营困难,审结金融类、涉企债务类、民间借贷类案件5536件。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落实全程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妥善化解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等一批集团性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件年均调解撤诉率达65.14%。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209件,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占51.67%;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占3.35%。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和谐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经法院协调后原告主动撤诉的占30.14%。加大对计生、环保等行政非诉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和执行力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下达准予强制执行裁定,确保执行到位,共执结959件。 二、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始终坚持司法的人民性,着力做好诉前调解、诉后执行两大文章,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化便民利民措施,保障涉案民生。大力推进立案信访窗口设施标准化建设,强化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查询咨询、信访接待等功能,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我院立案接待大厅被命名为“省级文明窗口”。设立“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开通涉军诉讼执行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共办结涉军案件40件,我院被评为全省维护国防利益法律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共为435名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61.28万元;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71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借助企业欠薪应急救助基金,及时为207名农民工垫付工资154万元。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3.63%。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坚持一手抓办案质量,一手抓矛盾排查,严格落实“四定一包”工作责任制,注重初信初访问题的化解,共处理来信来访89次,信访数量在全市法院保持较低水平,我院被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强化诉前调解,推动大调解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以交通审判组进驻交警大队调解、消费纠纷专门法庭调解、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及立案前法官先期调解为主体的“四位一体”诉前调解平台,对即时履行完毕且诉讼标的不超过5万元的诉前调解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发挥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扩大调解成效,共诉前调解案件5455件,99%以上的当事人自行履行,大量纠纷在立案前得以化解。推进诉调衔接机制向基层法庭延伸,金清人民法庭联合司法所及辖区村居等调解组织,成立辖区调解工作联合会,互相协作,共同解决纠纷,我院被评为全省诉调衔接工作先进集体。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坚持日常执行与集中执行并举,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探索运用强制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照片信息滚动曝光等措施,执结了一批难案、老案。五年来,共执结案件9954件,执结标的金额6.49余亿元,我院被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先进法院。紧紧依靠全社会力量,全面推进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个系统建设,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协助法院执行机制,联合区财政局建立执行举报奖励机制,联合工商、地税、国土、房管等部门及相关银行建立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联动新格局。创新执行方式方法,推行的预拘留通知书及委托律师调查令等多项措施,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的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推广。 三、深化司法机制改革,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刻领会法院工作的社会性、服务性,强化协同司法,深化审判管理机制创新,主动将法院工作与社会建设对接,促进管理水平提升。推行规范司法,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一是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建立审判执行态势分析制度,对办案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审限跟踪督查制度,对审限较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建立法官个人质效管理档案,完善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机制。五年来,我院主要质效指标居全省前列,2011年平均审理天数35.21天、月均存案工作量1.27个月,分别居全省第5位、第9位,相关审判质效管理经验作为一项司法方法创新被省高院推广。二是注重审判监督管理。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院庭长的示范引导和监督管理作用,院庭长年均办案数占全院办结数的60%以上;建立案件层报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层层监管;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庭审抽查制度,有效提升案件质量。2011年申诉率0.12%,一审民事息诉率97.36%,分别居全省第5位、第11位。三是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以司法礼仪、程序运行及裁判文书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重抓好形象公正、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构建以科技为支撑的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基本实现日常办公自动化、案件管理网络化和档案管理电子化。五年来,信息化建设共投入470余万元,建成14个数字法庭,在看守所设立远程提审室,档案信息化管理成为全省法院三家一级达标单位之一。推行阳光司法,完善司法民主机制。以公开促公正,增强司法透明度,全面落实司法公开规定,制定《关于推进阳光司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和文书公开,阳光司法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我院被授予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称号。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范围和领域,共邀请195名社会各界人士“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加强普法宣传,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公开审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320篇,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报道820篇,路桥法院网访问量达199万人次。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实行“一案一人”登记制度,共对1952名被告人进行量刑规范,实现量刑均衡。借助人民陪审员、执行联络员、协助调解员等“三员”力量,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建设,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3204件,执行联络员协助执行650件,协助调解员受邀调解256件。推行协同司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重视发挥司法审查功能,每年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向区政府专题通报并提出相关建议。针对审判活动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5份,促进社会管理规范。加强对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实施“回家”工程,先后联系200余名家长接送其刑满释放未成年子女回家。深化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的有效衔接,对2007年以来全区监外执行的178名罪犯进行集体回访。积极为换届选举提供司法服务,主动提供辖区违法犯罪人员名册,方便选民、组织部门审查任职资格。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损害司法公信力等因素进行分析评估,近年来未发生因审判执行不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强化公正廉洁司法的思想防线和制度保障,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扎实开展主题活动。坚持政治建院,以打造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积极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找准结合载体,进一步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和大局意识。五年来,我院共有41个集体(次)、55名个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省法院十佳“优秀执行员”罗永胜、全省法院十佳“优秀青年法官”王军宇等一大批先进人物。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建设文化长廊、党员活动室等场所,提升文化硬件水平;举办红歌红诗会、主题演讲等文体活动,激发干警“爱党、爱国、爱岗”热情,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坚持人才兴院,以周一集中学习夜为平台,通过法官论坛、专题培训及专家辅导等形式,培养法官善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重视干警学历教育,出台《干警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制度》,鼓励干警继续深造,目前干警本科以上学历86人,占91.5%,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28人。加强司法调研工作,积极引导干警撰写调研文章,共有17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学术讨论会上获奖,52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连续两年获全市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奖,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政务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开展办案能手、优秀审判长(审判员)评选、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等竞赛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干警廉洁司法的自觉性。一是廉政教育常抓不懈。认真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等活动,通过观看廉政教育片、发送廉政短信、选编廉文荐读等举措,浓郁廉政学习氛围;积极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等活动,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落实整改,切实优化司法作风。二是建立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在内部监管方面,建立干警思想分析制度、廉政监察员制度、院风院纪巡查制度及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监督制度等监管机制;在外部监督方面,通过设立录音投诉电话、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干预工作。建立岗位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全面开展排查,归纳分析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营造廉洁司法环境;建立廉政风险干预机制,对干警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提前介入,促使干警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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