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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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行动方案 一、 妇女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科学素养全面提高 女性平等接受教育权益得到更加切实保障,全省普通高校167所,数量居全国第一,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2.4%,全省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生比例分别达47.81%、48.75%。女性科技人才队伍持续壮大,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比例达到44.65%。江苏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0.19%,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13.84%,持续六年居全国省份第一。 二、 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示范建设项目 加强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鼓励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参与制定家政服务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江苏省巾帼家政服务标准体系,试点建立升级版好苏嫂工作室,打造现代巾帼家政示范品牌。加强家政服务领域的产教融合,加强高校家政服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大育婴师、养老护理师等专业人才的培养,高校、家政培训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协同育人,促进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整体提升。加强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运行企业信用等级评级优选和百姓服务评价标准优选两种机制,实现消费者与家政服务员之间需求供给、质量评价的高效匹配。加强扶持培育,促进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和家政服务进社区,评选一批省级家政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建设一批省级家政服务标准化社区。 三、 妇女与环境 1、健全文化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培训、评估与监管机制 在文化与传媒政策制定执行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开展文化传媒从业人员性别平等培训,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提升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传播能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监测、评估和监管,吸纳性别专家参与评估,消除网络媒体、影视产品、公共出版物等出现的歧视贬抑妇女、侮辱妇女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等不良现象,规范网络名人和公众账号传播行为。完善违规行为警示记录系统,优化线上舆情预警和线下评估处置机制。 2、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建设,主动参与环境整治、文明风气培育和社会治理,将妇女参与度和满意度作为文明创评内容。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妇女儿童阵地文化活动功能。全面建设书香江苏,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县以上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至少办好1个以上女性栏目或专题节目,每年至少刊出或播出2个宣传性别平等的公益广告。 3、健全完善先进妇女典型的发现培养和表彰激励机制 激励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倡扬文明,主动参与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手标兵、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及各行业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加强对各类先进妇女的社会宣传,激励妇女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倡导女性先进典型反哺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4、引导妇女提高媒介素养 加强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教育培训,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辨别和利用能力,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引导在校女学生加强自我保护,合理安排网络使用时间,防止网络沉迷。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推动妇女弘扬网上正能量。重点帮助老年妇女、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群体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 5、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紧扣美丽江苏建设目标,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妇女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掌握环境科学知识,提高环境科学素养,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积极践行绿色环保、节约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杜绝浪费。鼓励支持妇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6、减少环境问题对妇女的危害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深化环境污染因素影响研究,监测分析评估环境政策、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生活学习环境等对妇女的影响。推进城乡生活环境治理,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广使用家用节能环保产品。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切实守护饮用水安全。城市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区域供水入户率稳定在99%以上。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提高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尤其是人流集中场所女性厕位比例,在旅游景区、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新建、改建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至少达到2∶3,人流量较大地区和场所不小于1∶2。 7、推进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建设 在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以及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爱心母婴室,为妇女哺乳提供便利条件。根据需要,推动公共卫生间母婴设施改造。 8、加强对妇女用化妆品、卫生用品、保健食品、内衣等商品的质量监管与卫生监督 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质量监督检查。 9、在应急管理中关注妇女的特殊需求 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特殊需求,优先保障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女性内衣等基本生活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供给。强化宣传和培训,增强妇女自我保护和应对灾害的意识与能力。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有需求的妇女群体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妇女及困难妇女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引导妇女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 四、 监测评估 1、完善监测评估制度 对纲要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重点目标考核、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制度。纳入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各级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纲要规划实施进程和妇女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纲要规划目标达标情况,评判纲要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省在2023年进行省规划中期评估,2025年进行国家纲要中期评估和省规划终期评估。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由相关部门、团体、机构负责纲要规划统计监测人员组成,负责纲要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等。监测组成员(各单位信息统计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纲要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纲要规划实施的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纲要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协助妇儿工委办公室邀请参加评估。鼓励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纲要规划中期、终期评估参考。 2、坚持规范评估 各级妇儿工委应当完善纲要规划评估工作机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评、专家评估,接受上级检查评估。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纲要规划目标任务分工,对本系统纲要规划实施状况进行自查和自评。 3、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 规范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调整扩充妇女发展统计指标,纳入省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工作,推进分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省、市两级建立完善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支持县级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互联互通。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妇女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4、提升监测评估工作水平 每年召开统计监测培训会议,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间统计监测的协作,加强部门内部处室之间统计监测数据的沟通工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妇女发展和分性别统计信息。探索第三方评估。系统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5、促进监测评估结果利用和成果转化 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反馈相关部门和下级妇儿工委,提出对策建议,协同攻坚克难。充分运用评估结果的导向作用,总结推广监测评估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客观科学指导下一阶段纲要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实现纲要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五、 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提高老年妇女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家庭延伸,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鼓励发展时间银行、社区互助式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等新模式,探索城市老人寄养农家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养老模式。完善老年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和居家探访制度,全面开展以老年人为重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改造提升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建立智慧型养老服务体系,试点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和智慧养老服务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六、 十四五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紧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全面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满足妇女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有效增强妇女素质,奋力开创江苏妇女全面发展和妇女事业现代化新局面,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在江苏十四五发展大局中系统谋划落实妇女事业、妇女发展重大举措、重点项目、发展支撑和制度保障。 2、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规、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消除歧视和偏见。 3、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把妇女的现代化摆在核心位置,统筹兼顾妇女在各方面的发展利益,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协调推进妇女全面发展。 4、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在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保障和支持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上求突破,在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完善上求突破,在推动妇女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创业就业上求突破,在提升妇女参与民主决策与管理的能力水平上求突破,在促进妇女全生命周期身心健康上求突破,在发挥妇女优势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上求突破,在推进妇女工作数字赋能上求突破,力争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尊重和保护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展现新面貌,妇女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彰显新作为,妇女生命质量和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取得新进展,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发挥形成新局面,妇女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得到新跃升,妇女高品质生活跨入新层级,妇女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半边天作用更加彰显。到2025年,体现江苏妇女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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