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学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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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学校管理规范 ―、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践行陶行知教育思想,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二、校务管理 (一)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二)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三)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三、德育管理 (一)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二)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三)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四、教学管理 (一)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形成学校特色。 (二)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每天在校研究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 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研究。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三)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四)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研究,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不少于20天。 (五)实行校本教研制度,研究课程建设、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提高课程计划实施质量和单位时间内教学效率。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建立各种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材料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中的重要作用。 (六)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学校开发课程不编写和使用教材。不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五、学生管理 (一)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律实行划片招生,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招生行为的要求,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 (二)认真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科学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注册学籍,并及时组织注册信息的核对、勘误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现学生辍学,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并做好有关工作。 (三)严格控制班额。每个班级不超过50人;教学班参照日常班班额和教师、教学场所情况合理安排。 (四)健全学生管理和学生自治组织,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积极支持学生会开展有意义的社团活动,加强对社团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五)建立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按规定处理和帮助犯错误的学生。对犯错误的学生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不能开除学生学籍。 (六)认真执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帮助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健全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档案。 六、教师管理 (一)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教师能够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向学生推荐任何教辅资料;不搞有偿家教。 (二)执行教职员工职业(执业)资格制度,实行持证上岗。重视教师培养和培训,制定并落实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促进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教育观念、专业理论和技能的不断更新和提高,组织教师进修,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 (三)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不安排教师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上课,不安排教师辅导学生晚自习。 七、评价管理 (一)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实行以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二)建立诚信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和复议制度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质量保障制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严密组织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不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认真处理违纪、舞弊、作弊工作人员和考生。 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等。 (三)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评价教师。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原则,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师工作。 (四)在客观分析学生情况下,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查学生完成课程标准要求的程度和所用时间两个基本因素,不以考试成绩给教师排名次。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和奖惩教师的主要标准。 八、财务管理 (一)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实提供财务资料。认真编制学校预算,依法组织学校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方针,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二)加强资产和校舍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入、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按规定建帐、设卡,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帐、表、卡、实相符。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对仪器、图书、设备等进行科学分类、编号、登记,定期定位存放,完善相关防护、维修措施,确保各类仪器、图书、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建立健全校舍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内容,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数据准确、绘图规范。 (三)加强校舍和校园环境管理。按规定进行校舍的建设和管理,未经批准不随意改动校舍结构和用途,不随意改建、扩建、拆除、出租、出借校舍。按规定、标准要求,对校舍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制,定期对校舍进行查勘鉴定,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报告,争取尽快彻底解除险情。不使用D级危房。遵循校园绿化的宗旨和基本原则,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丰富校园园林景观,改善校园环境质量。 九、安全管理 (一)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安全 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加强教学安全管理,确保教学安全;组织学生户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有安全保障计划。 (三)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坍塌、防触电、防溺水、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四)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使用校车法定手续完备,制定并严格执行校车管理制度。 十、卫生管理 (一)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 法规,制定完善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将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作为卫生工作重点,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学校饮食卫生自身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制定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群体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四)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按照要求开展教学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学生食堂、宿舍、教室和其他生活、教学场所环境卫生,空气、光照和学生坐姿、用眼习惯等符合卫生要求。 十一、教师办公室有关要求 干部、教师办公室,除应配备教育教学需求的办公用品外,各办公室需配齐镜子、挂衣架、脸盆和脸盆架;办公室要整洁条理,美观安静,各类办公用品和生活设施摆放整齐,合理;学校要根据教师职责不同,统一悬挂教师职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班主任工作条例、办公室管理规定等;体育教师办公室还应悬挂体育工作条例;卫生教师办公室还应悬挂卫生工作条例等。干部、教师都要做到文明办公,教师离开办公室时,应将坐椅前倚到靠近办公桌,教师临时不穿的衣服应挂在衣服架上,办公室垃圾筐应尽量放在比较隐蔽的位置。教师值日表、周工作安排等,统一规定悬挂方式和位置。办公室内不得随意乱帖、乱钉。可根据需要在办公室统一悬挂激励性名言、名句或教风等,并做到悬挂规范,教书育人氛围好。 十二、学生教室有关要求 教室的前门口处距黑板边沿的10厘米且位于黑板上下边沿的中间处张贴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前黑板的上方处悬挂国旗。班级卫生工具要整齐排放在教室后面的指定位置。教室还需悬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也可根据需要设置班级活动园地,必须统一规范悬挂或张贴要求。 十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要求 校园文化要结合实际,做到系统化、教育化、特色化、个性化。校内外环境优美整洁,体现学校特点和特色。校园文化的内容要充实,丰富多彩(如:校训、校风、学风、三字经、、名言警句或按照教学楼的功能分别设置文化长廊等)。同时,在设置文化环境时,要留出足够的空间展示教师的风采和学生的作品。学校对校园文化要总体规划,精心设计,要进行充分研讨和论证,须得到师生的认同。教育宣传阵地和设施(栏、牌、板报等)规范,内容健康,学生作品栏按时更换。各专用室的名(格)言、名画、师生作品等的张贴要体现学科特点,做到悬挂规范、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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