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仪器公司企业组织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分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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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体外诊断仪器公司企业组织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分析 体外诊断仪器公司 企业组织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分析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2 二、 POCT诊断市场概况 2 三、 必要性分析 3 四、 企业域名法律风险 4 五、 企业商标法律风险 6 六、 法律风险的含义及分类 17 七、 法律风险的特征 18 八、 税务风险的含义及分类 20 九、 企业税务风险的防控 23 十、 企业设置法律风险 24 十一、 企业权益分配及法律风险 33 十二、 项目基本情况 38 十三、 发展规划分析 41 十四、 法人治理结构 44 十五、 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分析 59 劳动定员一览表 59 一、 产业环境分析 全力以赴稳增长,经济综合实力跃升新量级。地区生产总值突破xx亿元、达到xx亿元,增长xx%,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区域xx和xx个百分点,经济总量提前一年实现“十三五”目标。财政总收入突破xx亿元、达到xx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xx亿元,税收占比xx%。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xx亿元,增加值增长xx%。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迎全运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攻坚之年,也是十项重点工作的突破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深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力争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xx%;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保持物价总体平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完成省上下达任务。 二、 POCT诊断市场概况 POCT是PointofCareTesting的简称,即床旁检测或即时检测,中国医学装备协会POCT装备技术专业委员会将其定义为:在采样现场进行的、利用便携式分析仪器及配套试剂快速得到检测结果的一种检测方式。POCT诊断在三个方面具备显著的优势:一是快速检测,将检验时间压缩至传统检验方法的1/4以下;二是实现现场检测,避免样本运输期间的污染风险;三是操作简单,自动化程度高,非专业人士经过短期培训后均可便捷操作。从检测项目上看,POCT主要集中在血糖检测、血气和电解质分析、快速血凝检测、心脏标志物快速诊断、药物滥用筛检、尿液分析、怀孕测试、粪便分析、食品病原体筛查、血红蛋白检测、传染病检测、肿瘤标记物、毒品、酒精等检测。POCT领域技术主要包括干化学、胶体金法、免疫层析技术、斑点金渗滤法、放射免疫法、化学发光免疫测定技术、发光酶免疫测定法、电化学发光免疫测定技术等。 根据TriMark数据,我国POCT市场规模从2013年的4.8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14.3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4.40%。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老龄化趋势加速、区域医疗资源发展不均衡,而POCT具有速度快、空间小、使用方便等多项优势,能满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检测需要,未来有着较大的市场潜力。同时,随着我国分级诊疗政策、五大中心(骨关节与代谢医学中心、皮肤与免疫医学中心、神经医学中心、危急重症医学中心、肿瘤医学中心)建设的逐步推进,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的基层医疗市场和急诊中心将成为未来POCT增长的新驱动力量,POCT将迎来更大的市场空间。 三、 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 企业域名法律风险 人们曾经认为域名只是一个代码,没有任何商业价值,无须特别保护。然而,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商家如果注册一个与某个驰名商标相同的域名,将让客户很容易记住进而很容易被记住、增加交易机会。所以,与商标、商号具有关联关系的域名具有广告、商标的效果。但注册一个与某个驰名商标相同的域名,有混涌他人驰名商标的服务与商品的可能。所以,域名与商标等知识产权密切相关。企业应注意域名的注册、使用、转让等事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在域名领域,企业主要防范以下两方面的法律风险。 1、与企业名称、商标相关的域名被他人抢注的风险 与企业名称、商标相关的域名被他人抢注,企业直接面临的后果就是:要么花费巨资购买该域名,要么改变自身的商号、商标等。两者都会带来经济利益的损害。企业斥巨资从域名抢注者手中换回与其商标相同的域名的案例不少。例如,世界著名计算机制造商康柏,1998年用5000万美元换取康柏的英文域名。 2、企业注册的域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申请域名时,应当注意避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尤其是与他人的商标权的冲突。如世界著名的网络服务商雅虎也曾诉讼缠身,被德州一个蛋糕加工厂起诉,这个加工厂的域名是“MisscakeY”,加工厂举证证明该域名1989年开始使用,1990年申请注册为商标,要求雅虎公司停止使用此名称,为此域名雅虎的股票也受到了影响,连日下跌。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加工厂申请注册了“Y”的域名。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域名注册中的侵权问题有明确的解释。根据该规定第四条,企业注册、使用域名的行为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将被认定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①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②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③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④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根据上述解释第五条规定,企业注册、使用域名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具有恶意:①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②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③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④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注册域名中应避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尤其是与他人的商标权的冲突。 五、 企业商标法律风险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商标是现代经济的产物,是企业极为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媒介。商标作为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战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业形象传递过程中,是应用最广泛、出现频率最高,同时也是最关键的元素。企业强大的整体实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都被涵盖于商标中,通过不断的刺激和反复刻画,深深地留在受众的脑海中。 随着新《商标法》的施行,商标的申请量日益增加,国内企业和跨国企业之间的商标纠纷越来越多,各种新的纠纷形式层出不穷,同时各企业的商标意识以及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如何正确判定是否构成侵权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商标申请战略及法律风险 商标战略是制定者为了本身的长远利益和发展,运用商标制度提供的法律保护,在非技术性因素竞争和市场竞争中谋求最大经济利益,并保持自己非技术性竞争能力优势的整体性战略观念与谋略战术的集合体。商标申请战略作为商标战略的分支,是为了实现商标战略的整体目标,在商标申请活动中,根据实际需要综合考虑不同的商标注册时间、申请类别、商标文字和图形等因素的影响,确定申请的总体方案。 1、注册商标时间安排及法律风险 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需要较长时间,从各国规定来看,短的需要一年左右时间,长的需要几年时间。不少企业创立品牌时,往往采取先投放市场,根据实际市场效果再决定是否注册商标。随着企业品牌知名度的上升,被他人抢注的法律风险日益增强。另外商标注册周期较长,企业从申请到获得注册商标过程中,可能由于商标在社会的实际使用,而被他人仿冒、恶意注册类似商标等。由于此时企业仍不具有商标专用权,无法禁止他人行为,商标被恶意行为淡化的法律风险显而易见。 2、缺乏防御性商标注册的法律风险 防御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将其著名商标在各种不同类别商品上分别予以注册,以防被别人在这些商品上注册该商标。注册防御商标的目的,并非是要立即使用这些商标,而是限制他人在某些其他相关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注册与主商标(被防御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由于这种商标具有防御作用,故称为防御商标。例如,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先后受让或者自己注册了“国美电器”、“国美”、“GOME”、“GUOMEI”文字和图形商标,涉及9个类别。 缺乏防御性商标注册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①近似或类似商标被他人抢注的法律风险。因为同一类别的商品中,存在多个近似或类似的商标,将直接导致商标权淡化。虽然法律规定不得注册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混滑的商标,但法律规定的混淆比通常理解的类似或近似更为狭窄,这使商标淡化的法律风险客观存在。②相同商标在不同类别被抢注的法律风险。商标法除了对驰名商标实施跨类别保护外,并不对一般商标实施跨类别保护。他人在其他类别注册相同名称商标,必然导致企业商标权淡化,影响企业形象,限制企业未来跨行业的发展。另外,商标在不同类别归属多个法律主体,该商标则很难再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在缺乏防御性商标注册的法律风险中,该风险比类似或近似商标的法律风险更为严重,甚至可能直接导致企业整个品牌战略的失败。 (二)商标注册及法律风险 商标权,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商标仅仅作为一种标志并不以注册为条件,但是如果想让商标具有专用权等权利,就必须进行注册。 企业在商标注册领域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使用,可能被诉侵权;或者自己的商标被他人作为字号使用,自身的商标权遭受侵害。防范该类法律风险的方式有以下几点。 (1)不要将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侵权行为。 (2)避免与他人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 (三)商标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1、商标转让未一并转让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 一般情况下,转让的商标往往都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其余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并不被转让人和受让人重视。然而,由于这些商标极易混涌或者淡化转让的商标,一旦出让人自行使用或者再将这些商标转让给第三方,将给受让人造成严重损害,也会造成市场对涉及的商标的混淆。 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根据上述规定,为防范未一并转让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法律风险,企业应审查转让商标是否有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如有则应当一并转让。 2、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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