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的租赁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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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的租赁合同15篇 北京房屋的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x京区单位出租房屋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xxx京区大院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服务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共同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平房▁▁间,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乙方日常工作、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良好的科研、生活环境,应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遵守建设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布局的要求。   第四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续租   (一)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二) 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双方商定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合同期满前两个月时,乙方未作续租表示,则甲方有权在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带新客户进入乙方所租房间内察看,并另行出租该房间。   第六条 租金及保证金   (一)乙方所租房屋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租金总计(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二)在合同签订日,乙方应交纳▁▁▁▁▁元保证金;如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有违约行为,终止合同时,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第七条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付   付款日期: 。每次期满前七日内将下期租金缴付甲方。   (二)□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日期: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剩余款项分别于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承租人逾期缴付租金的,每日需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第八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按□每月/□每季度实际发生额缴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日内,将本期费用缴付甲方。   (二)乙方不能按期缴付上述费用,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延缓缴纳日期,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将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催缴。   第九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保证标准用水、用电和取暖。   (二)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框架负有安全责任,负责房屋主体与框架的维修。   (三)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后(紧急情况除外),有权临时终止使用楼内的任何公共设备、设施,可以进入乙方租用的房间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不含土建)。   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所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再具备出租条件的,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十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与甲方签订租赁协议时,出具能够证明其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材料原件,并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承租期间,乙方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二)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备案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变更后一个月内要及时向甲方变更备案。   (三)涉及农资经营、涉农类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或农产品、保健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在其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术资料、名片的地址栏,通讯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ⅩⅩ信箱”,或直接在邮政管理局开立的不涉及xxx的其他信箱,并及时向出租方备案以上材料;必须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顾客提示牌(内容:本公司经营活动与xxx无任何关系)。   (四)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国家编制机构及其他法定名称登记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正式名称,不得擅自冒用xxx或下属单位名称,侵害xxx名誉权和知识产权。xxx的名称包括“xxx”、“中国农科院”、“农科院”、“中农科”、“CAAS”、“caas”以及所有xxx下属研究所的名称等。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在承租方的公司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公司地址中出现、使用以上名称。   (2)在名片上印刷以上名称。   (3)在产品包装上印刷以上名称。   (4)在经营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或默许使用以上名称。   (5)其他能够误导消费者误以为承租方为xxx研究所或下属企业行为。   (五)在承租期内,乙方每年年检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年检合格证明文件,以做备案。年检未合格者,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期为起租日至年检未合格日。   (六)乙方如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需将装修、装饰计划和方案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安全问题。若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北京房屋的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租赁标的   甲、 乙双方通过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出租及承租座落在大连市___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__号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权属为___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及其设备(见交接单)。该房屋由乙方_______人使用,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房屋具体面积与地址以房产证及相关正式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2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3 租赁期满,如乙方欲继续承租该房屋,须在租期届满前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三、租金及费用   3.1 该房屋( )月( )年 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租赁期间,甲方承担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 用,乙方承担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约定的费用项目,与乙方使   用、居住或经营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乙 北京房屋的租赁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租赁代理租金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进行租金代收代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示的代收代付对象为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 租金账户“专门用于代收代付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租金账户“应与甲方自有的结算账户分开。   除甲方按有关规定应收取的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外,租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甲方提供其他延伸服务的,应在出租代理合同中注明所提供延伸服务的项目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甲方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市建委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填报合同及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网上备案系统据此生成付款列表,甲方定期下载打印付款列表并盖章后送交乙方,乙方核对无误后向出租人代付租金并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付款信息。   第四条 甲方将所代理房屋出租的,甲方与承租人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时,应在合同中约定通过租金账户代收代付租赁房屋的租金。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收款清单,甲方据此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收款信息。   第五条 甲方要求从租金账户提取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的,应不超过租金账户同期收入的10%。确实超过同期收入的10%的,应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乙方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进行核对后予以划转。   第六条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能将房屋出租的,甲方应将自有资金通过租金账户支付给出租人。   第七条 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应用自有资金垫付租金,承租人补交租金后,甲方可从租金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   第八条 甲方提取佣金或垫付房租的,应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银行审核后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自有资金账户。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代理合同发生变更、终止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日内,在网上备案系统予以变更、注销。未及时变更或注销造成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开立的“租金账户“计息。   第十一条 乙方详细记录“租金账户“资金收支情况,并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   第十二条 租金帐户存续期间,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对“租金账户“进行冻结或扣押,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出示证据以证明租赁代理租金及其银行账户的性质。   第十三条 市、区县建委(房管局)及中介协会履行对租金账户的资金划转情况监督检查职责时,甲乙双方均应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经银行和机构盖章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及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服务费用: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一)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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