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2022《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要点内容PPT课件(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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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全文学习 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20222024年)年)汇报:XXX时间:XX月XX日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计划。行动计划解读行动计划全文学习010201为实现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和高质量发展,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到,到2024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535万户,其中民营企业达到123万户,年均增长14.9%,实现倍增计划阶段目标。民营经济总量突破1.7万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占全省GDP比重力争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24年力争达到53%。到2024年,民间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50%以上。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创业创新的主阵地、就业富民的主载体 行动计划明确,要大力引进省外企业和境外企业,着力培育本土企业,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存活率。通过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尽早竣工投产达效、精准靶向培育营业收入已达规模但未纳规入统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存量临退规企业等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升规上限。到2024年,力争全省“四上企业”户数达到23241家。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573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500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810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911家。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园区等资源,加快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青年创业园、电商创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等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为更多创业者和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空间。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主体打破传统观念束缚积极自主创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企业高管等携成果自主创业;引导创业者抢抓机遇,大力开展新型创业;引导行业领军企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裂变一批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加速培育市场主体 在培优扶强工程方面,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好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州(市)设立专项资金,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技术进步与改造升级、产业链协同、供应链稳定等关键环节,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梳理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按照产业链组织民营、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对接,助力融入大企业产业链。推动大企业帮助配套中小微企业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产品可靠性等水平,巩固大中小微企业产业链。引导大企业向民营、中小企业开放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资源要素,共享产能资源。加大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助推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大企业打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开发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小快轻准”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鼓励大中小企业、商业综合体等探索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发展的新模式。鼓励各州(市)培育大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创新平台、基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行动计划显示,云南省将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结合自身资金成本、业务成本、风险成本和客户综合贡献水平,优化定价模型,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聚焦企业反映的融资疑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政策协同,优化服务方式,扩大信贷投放,促进产融结合。利用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加大对信誉好、潜力大的优质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与银行合力增强企业获贷能力,提高企业获贷率。落实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支持省股权交易中心完善“专精特新板”和“专精特新培育板”服务功能,发挥专业团队作用,为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挂牌服务、上市辅导、直接融资培训、专场融资对接等投融资服务。在数字赋能工程方面,将加快产业园区通信网络、数字化终端、能源管控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共建共享,推动园区要素资源的网络化汇聚和高效配置。鼓励工业互联网进园区,实现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和产业链协同化,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02总体要求 第一部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紧扣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堵点难点,确保政策落实,加力助企纾困,推动民营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努力推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通过3年努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到2024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535万户,其中民营企业达到123万户,年均增长14.9%,实现倍增计划阶段目标。民营经济总量突破17000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占全省GDP比重力争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24年力争达到53%。到2024年民间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50%以上。民营经济对税收、技术创新、吸纳就业和企业数量增加的贡献持续显现,以高技术制造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产业层次逐步升级,结构更趋合理,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组织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1.加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加快构建民营经济全生命周期创新创业培育体系,以更加便捷的注册登记让企业“生得下”,以更加优质的发展环境让企业“活得好”,以更加简易的注销流程让企业“退得了”。大力引进外地企业和境外企业,着力培育本土企业,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存活率。2.强化载体建设。推动各地区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园区等资源,加快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青年创业园、电商创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等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为更多创业者和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空间,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现有载体提档升级,提升专业化、集成化服务能力。支持搭建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市场推广等功能齐全、线上线下协同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科创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3.加强创新创业服务。高水平办好“创客中国”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扩大赛事影响,加强参赛项目赛后跟踪扶持,助力参赛企业全面提升能力,参赛项目尽快落地发展。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云南分会场活动,依托“云南双创”等平台,加大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宣传力度。4.支持自主创业。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群体的支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主体打破传统观念束缚积极自主创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企业高管等携成果自主创业;引导创业者抢抓机遇,大力开展新型创业;引导行业领军企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裂变一批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5.推进“个转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主体自愿、依法登记,部门协作、高效服务”的原则,鼓励支持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且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转型升级为企业。到2024年,力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7.5万户以上。6.加快“小升规”。坚持“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精准服务。通过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尽早竣工投产达效、精准靶向培育营业收入已达规模但未纳规入统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存量临退规企业等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升规上限。到2024年,力争全省“四上企业”户数达到23241家,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573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500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810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911家。1.实施企业培优专项行动。聚焦工业强基重点领域、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全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等,制定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分层梯度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到2024年,全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2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家,力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80家以上,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50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0家以上。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全面提升民营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与发展质量,推动产业园区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2024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3328户,较2021年净增1273户,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12490户,较2021年净增2800户。3.加大优质企业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好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州(市)设立专项资金,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技术进步与改造升级、产业链协同、供应链稳定等关键环节,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指导民营、中小企业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练就更多独门绝技,提供更多市场占有率高、品质优良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市场化、项目化等形式加大面向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供给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突出问题。1.推动重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制造”转型,积极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到2024年打造30个以上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60个以上示范性智能制造项目、6个以上示范性工业互联网应用基地。2.促进产业集群数字化发展。结合园区现有基础设施,加快产业园区通信网络、数字化终端、能源管控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共建共享,推动园区要素资源的网络化汇聚和高效配置。鼓励工业互联网进园区,实现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和产业链协同化,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3.创新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产品和服务,提升民营经济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的数字化、信息化应用水平。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针对不同行业民营、中小企业的需求场景,开发数字化解决方案,推广应用集中采购、资源融合、共享生产、协同物流、新零售等解决方案,以及线上采购与销售、线下最优库存与无人配送、智慧物流相结合的供应链体系与分销网络。1.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推动大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在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专利布局、绿色发展等方面打造大中小微企业创新链。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成果库、需求库、专利库向民营、中小企业免费开放,探索开展供需双向“揭榜”。2.推广一批产业链融通发展模式。梳理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按照产业链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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