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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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十二篇 第1篇: 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卫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维护和巩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区总体要求,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彻底清除安次区医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等涉黑涉恶问题,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从而实现全院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安次区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附件1)。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四、工作职责   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五、摸排重点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活动。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第2篇: 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增强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感,保持卫生工作大局稳定。根据市卫计局《共青城市卫计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卫计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卫生院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医闹、伤医事件,铲除医疗机构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医疗机构和谐稳定,保护患者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卫计系统决策部署,在卫计局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努力办好群众满意卫生院为出发点,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要求,解决医疗机构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维护卫生工作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疗机构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重点打击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卫计系统的基建项目、设备药品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使卫生院就诊患者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对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村霸、地痞;干扰医疗机构周边环境,危害患者、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卫生院党支部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五、重点打击对象   1、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村霸、地痞   2、干扰卫生院、村卫生室周边环境,危害就诊群众及卫生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   3、欺凌医护人员甚至暴力伤医的违法、犯罪分子。   4、院职工迟到早退,医疗处置、行为不规范等乱象   5、新建村卫生计生室闲置,无证行医,违规骗保,违规套取新农合资金,涉嫌虚假宣传保健类食品用品对疾病的功效等乱象。   六、   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   深入宣传发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   组织扫黑除恶专门力量的深控细查。积极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配合,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三)   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斗争合力。要坚持以政法部门为主,加强联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法部门为主、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四)   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针对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卫健委及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建立卫生院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 第3篇: 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和中省相关会议精神,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集中攻坚,巩固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把打击与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持边扫边治边建,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易肇事肇祸行为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问题,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特别是肇事肇祸及倾向的精神病人员的管理,全面落实精神病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对确诊精神病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危险性评估,落实监管级别,按监管级别要求定期开展随访: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定期梳理动态,摸排线索,发现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病人要随排随报,报告精神卫生机构和派出所,因人施策,采取应急措施,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做好公安管控精神病人和重点人员的随访工作,关注动态病情,及时发现潜在危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双向转诊制度,配合精神卫生机构做好精神病人免费施药工作;利用精防网络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的宣传。(牵头股室:疾妇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二)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区卫计局将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挂牌督办。(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特别是区级医疗单位,要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贩子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四)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区卫计局认真履行医疗监管工作职责,将涉嫌雇佣医托的机构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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