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方案(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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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附件 7广东省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方案(2020 年版)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是由乙脑病毒引起、由蚊虫传播的一种急性传染病,可能发生聚集性疫情。为加强乙脑监测和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监测目的(一)及时发现乙脑疫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二)掌握我省乙脑流行病学特征,了解疫情趋势。(三)了解乙脑疫苗接种情况、人群免疫水平和媒介蚊虫带毒状况。二、监测相关定义(一)监测病例定义。1.疑似病例。疑似病例。蚊虫叮咬季节在乙脑流行地区居住或于发病前 21 天内曾到过乙脑流行地区,急性起病,发热、头痛、呕吐、嗜睡,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症状和体征的病例。2.临临床诊断病例。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同时实验室脑脊液检测呈非化脓性炎症改变,颅内压增高,脑脊液外观清亮,白细胞增高,多在(50500)106/L,-198-早期以多核细胞增高为主,后期以单核细胞增高为主,蛋白轻度增高,糖与氯化物正常。3.确确诊病例。诊病例。疑似或临床诊断基础上,病原学及血清学检测结果符合下述任一项的病例:(1)一个月内未接种过乙脑疫苗者,血或脑脊液中抗乙脑病毒 IgM 抗体阳性。(2)恢复期血清中抗乙脑病毒 IgG 抗体或乙脑病毒中和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 倍升高者,或急性期抗乙脑病毒 IgM/IgG抗体阴性,恢复期阳性者。(3)在组织、血液或其它体液中通过直接免疫荧光或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到乙脑病毒抗原或特异性核酸。(4)脑脊液、脑组织及血清中分离出乙脑病毒。4.排排除病例。除病例。脑脊液呈非病毒性脑炎表现、或血清学实验阴性、或能够证实为其它疾病的疑似病例应排除乙脑诊断。病例诊断流程见附件 7-1。(二)聚集性疫情。在 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 2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为聚集性疫情。若在 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 5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 1 例及以上病例即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199-三、监测内容(一)疫情监测。1.病病例报告。例报告。乙脑是是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传染病法定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发现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疫情,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16 年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进行报告。2.聚聚集性疫情监测。集性疫情监测。对乙脑聚集性疫情应开展疫情调查核实、病例搜索、个案调查(附件 7-2)、病例生活环境调查、疫苗接种评估、采样及实验室检测(附件 7-37-6)等。采取隔离治疗病例、及时开展疫苗应急接种/查漏补种、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和随访、防蚊灭蚊、加强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等疫情控制措施,具体的调查处置详见附件 7-7。3.风风险评估与预警。险评估与预警。各级疾控中心应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利用历年发病情况、相关疫苗接种率及人群抗体水平调查等信息,对本地区疫情发生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4.病病例监测。例监测。(1)流行病学监测。-200-病例调查。县级疾控中心应在接到报告后 48 小时内对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开展个案调查,详细填写病例个案调查表(详见附件 7-2),内容包括病例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疫苗接种史等。乙脑病例个案调查表于调查后及时通过网络上报,并录入乙脑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并对传染病报告卡内容进行核实已订正,使乙脑个案调查与传染病报告卡内容基本信息一致。6 个月后进行病例随访调查,填写并录入原个案调查表、乙脑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主动监测和主动搜索。在蚊虫叮咬季节,乙脑流行地区,县级疾控中心要结合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工作,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乙脑病例的主动监测,到相关科室(传染病科门诊和内科或神经内科病房、儿科、病案室等)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并记录监测结果。如发现漏报病例,应及时追踪并补报。本年度出现乙脑病例的地区,县级疾控中心应对病例所在地医疗机构开展病例搜索,必要时开展社区病例主动搜索,并记录搜索情况。(2)实验室检测。标本运输和检测工作要严格遵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医疗机构内标本采集和检测。-201-医疗机构发现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时,按乙脑病例标本采集指南(详见附件 7-3)要求采集、保存病人脑脊液、血液标本。脑脊液:发病 1 周内采集 12ml 脑脊液,进行病毒培养分离、抗体检测和核酸检测。血液:抽取病人全血 24ml,进行抗体测定、病原培养分离、核酸检测。要求在发病 1 周内采集第 1 份血液标本,发病 34 周后采集第 2 份血液标本 2ml;若第 1 份血液标本/脑脊液标本实验室病原学检测阳性或乙脑特异性抗体 IgM 为阳性,可不采集第 2 份血液标本。医疗机构要采集 2 份脑脊液和血液标本,其中 1 份供自行检测用,另 1 份供疾控中心检测。不能进行上述检测的医疗机构只需采集 1 份标本。门诊及病房采集的标本应转送本院检验科或化验室妥善保存,并立即报告辖区县区级疾控中心,联系转运标本。检验科或化验室收集血液标本后,分离血清,保存血清标本。脑脊液、血清标本要求低温(-20以下)保存。标本要冷藏运送,同时要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和相关运输管理有关要求,流程见附件 7-4。疾控中心标本检测。县级疾控中心接到医疗机构报告后,当天到医疗机构收集标本并填写标本送检表(详见附件 7-5),送到市级疾控中心,对血清标本和脑脊液进行检测工作(5 个工作日内完成)。疾控中心要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送检医疗机构。培养阳性的标本及时送省疾控中心,并填写标本送检表。省-202-疾控中心收到病例标本后,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完成病毒分离、血清学检验和核酸检测。检验结果及时逐级反馈至送检的疾控中心。各级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检测结果填入个案调查表,并录入数据库,通过网络直报,流程见附件 7-6。5.媒介蚊虫乙脑带毒状况监测媒介蚊虫乙脑带毒状况监测。每年选择 5 个县区(省疾控中心另发文),采集蚊虫标本,采集的环境包括养猪场、居民社区、野外等生境,每个区县采集不少于 5000 只蚊虫,开展乙脑病毒携带率调查。(三)健康人群抗体水平及接种率监测。健康人群抗体水平及接种率监测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四、职责与分工(一)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制订和印发乙脑监测方案,组织、协调实施监测工作。(二)省疾控中心。为全省乙脑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指导、参与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开展培训、调研、评价和信息反馈;开展血清学和病原学实验室检测;负责媒介蚊虫乙脑带毒状况监测样本的采集、运输和检测工作。(三)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监测方案的实施。(四)市级疾控中心。具体实施乙脑监测工作,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及上报;对监测工作及疫情报告进行督导;对县级疾控中心-203-提供业务指导,开展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现场指导和参与乙脑疫情的调查处置;开展血清学检测等工作。协助开展蚊媒带毒状况监测。(五)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监测方案的实施。(六)县级疾控中心。对报告的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和主动搜索,负责病例标本的收集、运送工作,收集、汇总、分析监测资料。具体开展医疗机构乙脑病例主动监测,协助开展蚊媒带毒状况监测。开展培训、督导、评价和信息反馈。(七)医疗机构。负责病例报告、登记、核对,标本采集,协助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转运,对医护人员进行乙脑监测相关培训。五、监测指标(一)医疗单位病例报告率 100%;(二)疑似病例报告及时率 90%;(三)病例 48 小时内县级疾控中心调查率 80%;(四)病例脑脊液或血液标本采集率 80%;(五)医疗机构出院病例转归情况报告率 100%。六、资料管理与信息交流各级疾控中心应按照职责,由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传送工作。建立数据保管、登记制度,保管各种原始调查表格及各种数据,做好归档保存,同时做好监测网络数据库的备份-204-和保存。县级疾控中心于每年 2 月 10 日前将上一年度乙脑监测情况报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级疾控中心,市级疾控中心于每年 2 月 20 日前将上一年度监测总结报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省疾控中心。七、质量控制(一)培训。各级疾控中心组织参与乙脑监测相关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现场调查、采样检验和数据分析利用等能力。(二)评估。省疾控中心定期对各级疾控中心的监测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并将结果反馈至各相关单位。(三)调研督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对本辖区监测工作进行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督促整改。附件:7-1.乙脑病例诊断流程图7-2.流行性乙型脑炎病例个案调查表7-3.乙脑病例标本采集指南7-4.医疗机构乙脑病例标本采集运送流程图7-5.乙脑病例标本送检表7-6.疾控中心乙脑病例标本运送检验流程图7-7.乙脑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205-附件7-1乙脑病例诊断流程图 疑似乙疑似乙 脑病例脑病例 血清标本 脑脊液标本 无血液及脑脊液标本 抗原阳性或分离出乙脑病毒 IgM 抗体阳性,排除其它虫 媒病毒感染(流行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 IgM 抗体阳性(非流行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 IgM 抗体阴性 恢复期血清乙脑 IgG 抗体较急性期无4 倍升高 恢复期血清乙脑 IgG 抗体较急性期有4 倍升高 排除病例排除病例 确诊病例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确诊病例 IgM 抗 体阴性 IgM 抗体阳性 确诊病例确诊病例 恢复期血清乙脑 IgG 抗体较急性期无4 倍升高 恢复期血清乙脑 IgG 抗体较急性期有4 倍升高 排除病例排除病例 确诊病例确诊病例 脑脊液常规 病毒性脑炎表现 非病毒性脑炎表现 临临床诊断病例床诊断病例 排除病例排除病例 疑似病例疑似病例-206-附件7-2流行性乙型脑炎病例个案调查表病例编码一.一般情况1.1 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编号*:1.2 身份证号*:1.3 报告日期*:20年月日/1.4 调查日期*:20年月日/1.5 患者姓名*:(患儿家长姓名:)1.6 性别*:男女1.7 出生日期*:年月日/1.7.1(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岁月天)1.8 病人属于*:本县区 本市其他县区 本省其它地市 外省 港澳台 外籍1.9患者职业*:(1)幼托儿童(2)散居儿童(3)学生(4)教师(5)保育员及保姆(6)餐饮食品业(7)公共场所服务员(8)商业服务(9)医务人员(10)工人(11)民工(12)农民(13)牧民(14)渔(船)民(15)海员及长途驾驶员(16)干部职员(17)离退人员(18)家政、家务及待业(19)不详(20)其他1.10 居住情况:散居集体(托幼、学校、工地)流动人口其他不详1.11户籍地*:本县区户口本省其他县区户口 外省户1.11.1 若是非本县区户口,本县居住时间*:25天25天,3 个月311个月 1年1.11.2 发病前 25 天内外出情况,及其外出范围*:到本市其它县 到本省其它市到外省(标明)本省外省无外出史1.12 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单位:1.13 家庭现住址(详填)*:省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门牌号)二.发病情况2.1发病日期*:20年月日(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2.2 就诊日期*:20年月日/2.3 发病地点:_2.4 病例报告单位:2.5 病例报告单位级别:村级乡(镇)级县(区)级市(地)级省级 其它2.6 住院日期*:20年月日/2.7入院诊断*: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其它2.8 临床诊断日期*:20年月日/2.9 临床分型*:轻型中型重型极重型2.10 出院日期*:20年月日/2.11 死亡日期*20年月日/2.12出院诊断*: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诊断病例排除病例未定其它三临床表现3.1临床症状3.1.1 起病急*:是否不详-207-3.1.2 发热*:有无不详3.1.2.1 如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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