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氛围灯公司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方案

举报
资源描述
泓域/汽车氛围灯公司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方案 汽车氛围灯公司 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方案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2 二、 汽车矩阵式大灯 2 三、 必要性分析 4 四、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治理 5 五、 机构投资者概述 12 六、 经理市场及其作用 18 七、 产品市场及其竞争激励 21 八、 主银行制及相机治理 23 九、 商业银行治理概述 29 十、 公司简介 30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31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2 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 32 十二、 项目风险对策 35 十三、 发展规划 36 十四、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 39 劳动定员一览表 40 一、 产业环境分析 经济总量实现翻番、达到xx万亿元,在全国的排位跃升xx位、居第xx位;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情况下,地方财政收入税收占比保持xx%以上,实现了量质齐升。城市经济发展呈现深层次结构性变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动能逐步形成,绿色能源优势逐步显现;制造业和特色现代农业得到质的提升,长期处于产业链低端的状况正在改变。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xx%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xx%左右,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二、 汽车矩阵式大灯 乘用车领域LED大灯渗透率超50%,矩阵式已成为新的升级方向。汽车大灯历经煤油、乙炔、卤素、氙气、LED等阶段,2017年以来随着LED成本的下降,以及对能耗要求的提高,具有光线强度较高、能耗较低、使用寿命较长等优点的LED大灯快速替代卤素大灯。按照乘联会销量数据和太平洋汽车网、易车网的车型配置数据估算,今年上半年乘用车市场LED大灯的渗透率在55%左右。销量TOP15车型中,(1)轿车:新朗逸、凯美瑞、新宝来、速腾、比亚迪汉、雷凌、宝马5系、宝马3系等均标配LED大灯;(2)SUV:比亚迪宋、特斯拉ModelY、哈弗H6、本田CR-V、长安CS75、奔驰GLC、奥迪Q5、宝马X3、丰田RAV4、威兰达、途观等标配LED大灯;(3)MPV:别克GL8、赛那、传祺M8、奥德赛、艾力绅、凯捷、库斯图等标配LED大灯。整体上,轿车和SUV的畅销车型基本已配置或在部分版本中配置LED大灯,但MPV车型中LED大灯渗透率略低于轿车、SUV。随着汽车配置的提高,部分车型向矩阵大灯进一步升级。 矩阵式大灯可实现ADB功能,并较机械式ADB在响应速度、灯光效果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矩阵式大灯内部有多颗LED,将大灯内部LED光源编组,每组构成一个远光照明组件,每个LED灯体均可独立调节亮度或关闭,通过不同的配光图形实现随动转向、精确照明、控制照射范围、动态转向灯、大灯提醒行人等多项用以提升夜间行车安全的功能配置。传统的机械式ADB通过电机对大灯进行上下或左右调节,或者通过转动遮光板来改变大灯灯光的光型,调节较慢且精度不高。矩阵式大灯可以实现机械式ADB的功能,并且在响应速度、灯光效果等方面优于机械式ADB。 据乘联会的销量数据及太平洋汽车网、易车网的车型配置数据估算,今年上半年矩阵式大灯的渗透率在6%左右。销量TOP15车型中,(1)轿车:比亚迪秦Pro新能源部分版本配置了矩阵式大灯;(2)SUV:比亚迪宋Pro新能源、哈弗H6、奥迪Q5、途观等车型或部分版本配置了矩阵式大灯。(3)MPV:别克GL8、传祺M8、风行、传祺M6、凯捷等车型或部分版本配置了矩阵式大灯。按车型来看,矩阵式大灯在MPV、SUV领域的渗透率高于在轿车领域的渗透率。 分品牌看,南北大众对矩阵式大灯的配置比例较高,其次为比亚迪、吉利、广汽传祺等自主品牌;配套车型逐步下探至10-15万元价格区间。据太平洋汽车网车型配置数据,目前矩阵式大灯配置比例较高的品牌包括南北大众、以及自主品牌广汽传祺、比亚迪、吉利等。其他的合资品牌如上汽通用、长安林肯、广汽丰田、极星、思皓等,自主品牌如长城、奇瑞、长安、极狐、红旗、五菱等也在部分车型中配置了矩阵式大灯。而从价格来看,(1)南北大众:配置矩阵式大灯的车型一般在20万元以上价格区间,ID.3、凌渡等少数15-20万元车型也在高配版本中配置或选配矩阵式大灯。(2)自主品牌:矩阵式大灯多配套于15万元以上车型,并逐步下探至10-15万元水平,如奇瑞的瑞虎7PLUS、上汽通用五菱的凯捷、广汽传祺的GS4PLUS等车型价格均低于15万元。目前配置矩阵式大灯的车型最低可到10万元以下,如思皓A5。 三、 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治理 资本市场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外部条件之一。从资本市场中投资者资金的多寡来分,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可以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一般个人股东不会直接去监督企业家,而是让企业家提供详尽的财务数据,并且要求证券市场管理者制订规则确保信息通畅、信息及时发布和公平交易。更多的时候,个人股东是“用脚投票”(即卖出股票),卖掉其不满意的公司股票。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当其所持股票占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比例较小时,它们可以在该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时采用“用脚投票”(即卖出股票)方式,但是当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票数量庞大时,要想顺利出售该股票而又不影响该股票的价格,从而不影响自身的市场表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即“用脚投票”的成本会变得很大,这时,对机构投资者来说是一种困境。但是,由于机构投资者资产规模巨大,持股量多,因而其监督成本与监督收益的匹配程度较好,因此,机构投资者较之个人股东更有积极性去监督企业家,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这样,机构投资者就开始改变其被动接受上市公司经营不善的现实情况,转而采取主动策略,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帮助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积极寻求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方式和方法。逐渐地,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结构的舞台上真正从幕后走到台前,从而成为公司外部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的途径 机构投资者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参与公司治理、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1、行为干预 这里所说的行为干预其实就是机构投资者作为投资人有参与到被投资公司的管理的权利。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就增持该公司的股票,然后对董事会加以改组、发放红利,从而使机构投资者持有人获利。因为上市公司首先是由于价值的低估而导致交易清淡,不被市场所认可,从而形成公司长远发展融投资渠道的闭塞,对公司长远的价值提升造成障碍。机构投资者有可能通过干预公司实行积极的红利政策调整,从而调动市场的积极反应,达到疏通公司与市场沟通渠道的效果。另一方面,作为上市公司的合作伙伴,机构投资者一般遵循长期投资的理念,公司运作的成功需要机构投资者更积极地参与。 2、外界干预 机构投资者还可以直接对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施加影响,使其意见受到重视。例如,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代表的代言人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如业务扩张多元化、购并、合资、开设分支机构、雇佣审计管理事务所表明意见;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向经理层信息披露的完全性、可靠性提出自己的要求或意见,从而使经理阶层面临市场的压力。同时公司业绩的变化也迫使经理层能够及时对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作出反应,这样就促使经理层必须更加努力来为公司未来着想,以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而在潜在危机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可能会同其他大股东一起,更换管理层或寻找适合的买家甚而进行破产清算以释放变现的风险。当然机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将公司业绩与管理层对公司所有权的分享相结合,从而使管理层勤勉敬业地在公司成长中获得自身利益的增值,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也获得利益的增加。 【阅读】 机构投资者不再沉默 在以投资基金持股为主的美国,持有公司相对多数股票的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虽然并不时时刻刻干预公司的经营,但是在公司遇到重大问题和作出重大决策时,他们就自然而然地扮演了最为重要的角色。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由罗哲执掌大权。由于公认的能力和出色的业绩,罗哲在通用汽车公司几乎是不可一世,但是当他的一项措施极大地损害了公司形象时,华尔街两个最大的投资集团就毫不留情地将罗哲赶下了总裁的宝座。可见,只要投资基金对公司的投资达到了一定比例,就不得不在监督公司的经营者方面发挥其作用,公司的治理效率也就必然因此而改进。 (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内外部条件 限制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条件很多,包括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条件。相对美国而言,新兴市场国家的机构投资者还不成熟,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作用的发挥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更需要一定的条件。比如法律制度对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规定的放宽,投资者保护的增强,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的进一步规范化等。 1、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是决定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性的重要因素,由于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不同的公司控制权分布,从而决定着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性质,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的治理效率。研究认为机构投资者的股权集中度越高,越愿意对公司实施监督。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其交易成本越高。随着持股时间的延长,交易成本会越来越高,监督成本会降低。持股比例高并进行长期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将能够对公司实施监督和影响,并从中获利。 2、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是制约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在中国特殊的法律和现实背景下,机构股东积极主义受到多方面限制。所有权结构的高度集中,发行在外的三分之二的股票非流通,并且由两到三个大股东持有;基金托管人股东与基金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基金经理的联合行动问题;法律障碍,包括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百分之十;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内部交易规则和持股披露规则等。 机构投资者在降低经理人的代理成本、提高代理效率,以及加强经理人激励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是,如果机构投资者聘请了外部经理人来管理,那么外部经理人员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行为取向并不一定符合机构投资者股东的利益,机构的外部经理人员有可能与被投资公司合谋。研究发现共同基金经常支持被投资公司经理人薪酬计划,并且阻止其他不赞同薪酬计划的股东,表明共同基金参与公司治理反而增强了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利益冲突。 3、以“股东至上主义”为核心的股权文化 股权文化是指公司具有的尊重并回报股东的理念,是公司治理的最高境界。它包括公司重视听取并采纳股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不断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真实地向股东汇报公司的财务及业务状况,注重向股东提供分红派现的回报等。这就要求加强对企业家的监督和约束、保障出资人的权益的客观需要。20世纪80年代后期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针对经营不善公司的敌意接管逐渐减少,但是公司治理依然问题重重,公司的企业家机会主义行为有增无减,客观上需要一个主体替补敌意收购留下的空白,加强对企业家的监督和约束,保障出资人的权益,而机构投资者正好可以填补这个空白。 (三)积极引导机构投资者进行监督职能的探索 其一,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的作用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可能会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也可能与管理合谋而侵害其他股东利益;其二,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的效果在我国已经开始显现。基于研究结果,我们认为,推动机构投资者扮演有效监督者角色并防止其利益搜取者应该作为完善机构投资者有关管理制度的目标取向。目前,可以积极引导机构投资者进行监督职能的措施有: 1、放宽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限制 我国目前的投资基金法规规定,基金对一家上市公司持股不能超过其流通股权的10%。此制度出台的背景是我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