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社会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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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社会服务模式 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科技资源利用率较低,社会服务能力较弱,开放共享程度不高,为此需要改革实验室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机制。通过探讨实验室运行和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适合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基于社会服务的资质建设内容,提出了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科技资源“代理制”开放共享社会服务模式,并研究了其政策支持、资质评审和管理模式及资质建设的流程,最后提出了实验室开放共享创新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该模式的提出和实施能够有效提高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的科技资源利用率,加强实验室的社会服务能力。 0引言 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就高校、科研机构设施和仪器闲置问题提出了《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2017年9月20日,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三部门为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的设施。省科学技术厅也于2017年12月26日提出了《陕西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出了指导意见。如何提高闲置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已成为各级政府和高校关注的热点问题[1-3]。 针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提高利用率问题,各高校积极贯彻并开展实验室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建设校内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以提高设备开放共享效率,部分高校还积极进行校内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工作,对外提供社会服务,大大提升了仪器设备的利用率[4-6]。为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我校建设了通过资质认定的中国石油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的石油工程检测分析中心,并具有良好的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和社会服务职能。 为解决建筑工程实验室的资源闲置问题,实现高校实验室的社会服务职能,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共享管理规定,通过建立管理权与运营权相分离的“代理制”模式,培育法人化的专业服务机构,并授权、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共享运营平台实行对外社会开放共享。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要求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为依据将开放共享平台建设为向社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的法定公共服务平台,以《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为依据将平台依托实验室建设为国际标准实验室并进行行业资质的建设对推进建筑工程实验室开放共享及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建筑工程实验室运行和资源利用现状 (1)实验方法技术落后。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的建立首要任务是满足教学与科研需求,因此教材与课程设计是实验室的建立依据,而教材与课程的更新程度远低于国际、国家以及行业标准的更新速度,更无法与行业先进水平相比较。因此实验方法与技术落后是高校实验室的普遍现象,不能与社会先进技术接轨是高校实验室不争的事实[7]。 (2)实验室人员培训较少。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教职人员多数情况下主要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以及教学工作,重在培养学生对实验的认知能力。因此对教职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标准化要求相对较低。实验室教职人员因为极少承担社会服务的任务,导致教职人员与行业交流较少。高校实验室的现有管理模式导致教职人员没有制定培训计划,更没有定期开展实施,从而致使实验室教职人员有技术,但与社会服务行业标准化要求相差甚远,实验能力相对不足[8]。 (3)实验环境及管理粗犷。实验室的管理应该是“人、机、料、法、环、测、抽、样”八大环节以及监督、控制等全方位管理。而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的现实情况只是单纯的仪器设备使用以及检测数据获取,人员的水平、仪器设备的稳定性、材料的合格、方法的适用性、检测过程的标准性、抽样的科学性、样品的准确性都不在日常工作的考评监管范围之内。实验室粗狂式的管理模式无法保障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及有效性,更无法满足国家、行业的标准要求[9]。 (4)实验设备使用率较低。为满足课程教学和科研需要,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的设备数量庞大,而实验部分的教学内容相对较少,大部分时间有大量的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面对如此大量资源的闲置,是设备与实验环境的极大浪费[10]。 (5)实验数据可靠性存疑。实验数据应该是在质量体系控制下得出的。而建筑工程实验室的操作人员未经过严格培训考核上岗、仪器设备未经过法定机构检定/校准、辅助材料未经过验收记录、检测方法未经过验证核查、环境条件未经过测量监控、检测过程未经过监督控制、抽样工作未经过培训授权、样品保管及处理未经过检查保证。从而导致实验数据可靠性严重存疑,如此质量的实验数据将无法给科研工作提供可靠地支持与保证,甚至给科研的开展带来阻碍[11]。 (6)实验室人员专业知识、技术能力无法得以施展。实验室的资源除了仪器设备,还有实验科研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建筑工程实验室人员的专业素质是众多企业实验室无法达到的。但大多实验室虽然拥有实验设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源,却不具备向社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验数据和报告的能力,使得实验室资源和资质无法与庞大的社会需求匹配,无法很好地开展社会服务,无法让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得到全面施展,造成实验室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12]。 2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资质建设的主要内容 根据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专业人员及专业能力,其技术能力主要包括建筑材料领域检测、建筑工程领域检测和建筑工程领域的建筑可靠性与抗震性能鉴定及危房鉴定等。故在进行资质建设时需要进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及检验机构认可和住建部行业资质建设。 2.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简称CMA)是指我国通过立法,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通过考核的机构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63号令)已于2015年8月1日起实施,资质认定是对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的评定,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业务的基本要求,对实验室的运行起着基本的保障作用[13-14]。 建筑工程实验室进行开放共享社会服务需要申请的最基础的资质就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只有申请了资质认定证书,才能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进行CMA参数建设和申请时,主要由实验室根据仪器设备、人员配置,拥有的技术能力进行申请,主管部门对申请的参数进行审查和确认,并发放CMA证书及参数附表。 2.2实验室及检验机构认可 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是指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CNAS)对实验室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作出正式承认的程序,通过专家对实验室质量体系的运行和管理及技术体系、技术能力的评价,达到对实验室管理和技术水平的认可,属于自愿性认证体系,通过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检验报告可以加盖CNAS印章,以示对其能力达到国际互认的认可。 建筑工程实验室申请建设工程领域检验机构认可是指在建造运行和维护中,涉及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设计图复核、工程性能评价/鉴定等的检验活动及相应的实验室认可支撑参数。负责建设工程领域检验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专业背景,熟悉建设工程的设计和建造过程,熟悉建设工程检验的要求,能够独立根据检测数据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工程的总体情况作出准确判断,实行职业资格管理授权签字人等关键人员其证书必须注册到所在机构。 2.3行业资质 建筑工程实验室申请行业资质主要为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中规定的涉及建材和建筑工程安全有关材料检测和工程实体检测资质,资质申请到后即可以对工程依据政府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求的相关检验检测项目及参数进行检测。住建部检测资质的申请必须以资质认定资质为基础,并对CMA附表参数有强制要求,对专业技术人员人数有强制要求,必须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够申请。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主要包括材料见证取样和主体结构检测、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另外还有各省住建厅细化的行业资质如节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防雷检测等。 3建筑工程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社会服务 3.1“代理制”开放共享社会服务模式 “代理制”社会服务模式为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的所有方,以联合共建实验室的方式引入专业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共同成立法人化运营机构并纳入校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以授权或租用等方式将仪器设备资源注入引入的运营机构,以聘用方式将实验室人员纳入运营机构管理体系,并以运营机构为对外服务平台对注入的科技资源进行市场化运营,同时制定学校、运营机构、实验室三方的职责、运行和收益分配机制。成立法人化运营机构,分离实验室科技资源所有权和运营权可以大大突破高校建筑工程实验室对外社会服务的障碍,使实验室与市场充分接轨,提高实验室的先进性和运行理念,极大提高实验室科技资源的开发共享程度[15]。引入专业机构进行实验室资源对外运营能够避免高校实验室人员既要进行项目的具体执行,又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实验室资质的管理和维护,还要进行对外商务服务洽谈和项目的承接等工作,这些工作高校实验室老师做起来既没有时间,也不专业,尤其在宣传推广项目承接的过程中浪费人力资源,如能按代理制将这些工作交给专业服务机构去做,则老师可集中精力将项目做好即可,这样既实现了专业人员做专业的事,又实现了实验室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 3.2“代理制”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模式的政策支持 国家和各省对引入专业机构,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制定了支持政策,如《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提到要建立促进开放的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共建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组建专业的科学仪器设备服务机构,促进科学仪器设备使用社会化服务[16]。《陕西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建设管理办法》中提到“省科技厅鼓励各牵头部门根据各自的特点和自身发展实际,建立差异化、特色化的运行管理模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采取自建或联建的方式,建设省级共享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设立共享平台公司,以公司为主体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重庆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要探索设立引导资金或者建立成本补偿机制,培育法人化的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科技资源的市场化运营,弥补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单位在市场化配置方面的不足,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资源单位探索建立管理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代理制”模式,授权、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故引入专业机构成立法人化公司运营实验室资源是符合政策指导,是政策鼓励的创新机制和模式。 根据CMA和CNAS申请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使用非本机构的设施和设备,但非本机构购买的仪器设备需有充分的授权使用保证,如授权使用书或租用合同与本机构设备同时纳入管理体系。故引入专业服务机构成立法人化运营公司后,学校只须将实验室的设备仪器授权公司使用即可将仪器设备纳入机构管理体系并满足机构申请检验检测参数的要求。 申请行业资质时,注册人员需满足资质申请的要求,高校很多土木工程专业的教师拥有注册证书和执业能力,但注册证书不能注册到学校,而住建部关于“挂证”行为的解释明确说明属于高校下属工程类企业可以聘请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职业证书可以正常注册。注册时需提供企业归属管理的大专院校人事出具的注册人员在该企业工作的人事关系证明(应注明其为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其社会保险由该企业归属管理的大专院校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该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注册人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故引入专业机构成立法人化公司运营建筑工程实验室资源时,宜由机构与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共同成立,以满足学校下属企业的要求,更好利用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力资源和技术力量。 3.3专业运营机构的实验室资质认定与认可 实验室一旦进行资质建设,则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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