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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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 2112-465104-04-01-487405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云龙产业园D0202地块 地理坐标 (E:110度27分28.583秒,N:19度53分0.092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中“38 纸制品制造 223”中的“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50000.00 环保投资(万元) 300 环保投资占比(%) 0.6 施工工期 18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R是: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已进行土地平整,目前部分厂房及办公楼已搭建框架。 用地面积(m2) 51820.49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海口市云龙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查机关: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文件名称:关于《海口云龙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文号: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查文件名称:关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号:环审[2021]36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海口云龙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相符性分析 根据《海口云龙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云龙产业园区发展定位为以高端低碳制造业为主导,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端低碳制造等产业,同时与临空产业园形成互补协调发展的海口市东部制造业基地。 本项目属于全生物可降解纸制品生产项目,属于节能环保新材料,符合海口云龙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发展定位。项目建设单位已和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海口国家高新区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与《海口云龙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相符。 2、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定位符合性分析 根据《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整理得到的两个清单(详见下表):鼓励类产业准入清单、限制/禁止类产业负面清单,以及结合规划“为打造自主、完整产业链,巩固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以及部分区域产城融合因素,在确保区域基础设施能支撑,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能接受的基础上,可鼓励引进:①与主导产业关联度高的上下游产业;②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提升的配套项目,如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市场环境、生活配套等项目;③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的产业,或是促进绿色产业体系构件项目。 此外,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表1-1 云龙产业园鼓励类产业准入清单 发展主导产业 鼓励类行业 国民经济分类 环境准入要求 空间布局 污染物排放 资源利用效率 节能环保新材料 C283生物基材料 制造 1、限制高耗水、重金属污染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2、禁止制造纤维素纤维原料,制造纤维的产业导入,以及制造合成纤维的产业导入;禁止制造合成材料的产业入驻;3禁止水产养殖用聚苯乙烯浮球生产; 限制产生SO2、NOx量大,含重金属废气的新材料工业项目 1、从园区平均资源效率上,单位工业增加值平均综合能耗不大于0.4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平均新鲜水耗不大于9立方米/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平均产生量不大于8吨/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平均产生量不大于0.15吨。园区工业用水整体重复利用率不低于70%。 C292塑料制品业(可降解) 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高端低 碳制造 C359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1、限制高耗水、重金属污染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2、禁止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铅蓄电池制造 1、禁止引入涉及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的项目。2、禁止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机涂料、胶黏剂的项目 C381电机制造 C396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C402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科技 服务 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M74研究和试验发展 1-2 海口高新区限制/禁止类产业负面清单 国民经济分类 类别名称 限制*/禁止*清单 行业清单 工艺清单 产品清单 C制造业 C13农副食品加工业 / / (1)限制新建酒精生产线;(2)限制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 C19皮革、皮毛、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皮革鞣制及制品加工 / / 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 (1)限制PVC膜及卷材印刷中使用溶剂型油墨;(2)限制食品包装印刷中使用矿物油基胶印油墨;(3)限制食品包装、医疗器械、儿重玩具中使用邻苯二甲酸类增塑剂。 C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煤化工;核燃料加工 /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1)禁止新建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2)禁止含汞量超过百万分之一的化妆品生产(包括亮肤肥皂和乳霜),不包括以汞为防腐剂且无有效安全替代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 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限制新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等受控用途的聚氨醋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以及冰箱、冰柜、汽车空调器、工业商业用冷藏、制冷设备生产线 (1)禁止生产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中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2)限制生产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3)限制生产PVC、NBR塑胶手套(劳防手套、PE手套除外);(4)限制塑料制品涂装中使用溶剂型塑料涂料。 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禁止平板玻璃制造(浮法工艺除外);禁止非机械生产的中空玻璃、双层双框各类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窗 / C32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压延加工除外) 禁止新建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 C33金属制品业 / 禁止新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电镀工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航空航天、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高端制造业涉及到的电镀除外) (1)禁止氰化镀锌产品、氰化物镀铜产品、镀铬相关产品(三价铬镀铬工艺除外);(2)限制金属构件、家用电器的表面涂装中使用含异氰脉酸三缩水甘油醋(TGIC)的粉末涂料 C41其他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煤制品制造;核辐射加工 / 限制防锈、防腐涂料中的含铅防锈颜料 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中的旧电池拆解回收 /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L71租赁业L72商务服务业 禁止各类变相的房地产开发 / /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或使用了高VOCs含量、高反应活性、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等,禁止新建、扩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 *禁止类:主要是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产品,禁止新建、扩建,现有生产能力应按规定期限淘汰。 表1-3 划重点产业发展汇总表(摘要) 园区 重点产业 发展方向 发展目标 云龙 节能环保 新材料 1、航天、船舶等领域的保温新材料2、可降解包装新材料3、半导体材料和光电子材料为主的关键电子材料4、高性能密封材料 与临空产业园形成错位互补发展 高端低碳制造 1、电机及拖动设备2、高效节能电器3、污染防治服务为主的先进环保产业:水污染防治装备,土壤及场地等治理与修复装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环境监测仪器及应急处理设备,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4、建筑装备产业:新型建筑材料,钢构材料,装配式建筑等5、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等6、改造提升现有的烟草生产及配套产业 本项目属于全生物可降解纸制品生产项目,属于节能环保新材料,属于鼓励类,项目建设单位已和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海口国家高新区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定位相符。 3、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 表1-4 规划环评的评价结论符合性 序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性 1 规范规划用地合理性合法性,增加生态空间284.3hm2,避免占用基本农田2.8hm2。 本项目在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用地属性为高新技术及信息产业园区,不属于基本农田。 相符 2 严格规划新增开发的资源环境指标,减少能源、水资源消耗量和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用水为市政供给;本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项目生产尾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相符 3 升级改造现有生产型企业、完善提升污染治理设施,减少大气、水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现有生产型企业。 相符 4 紧邻居住区重大环境风险源转型升级或逐步退出,降低园区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属于紧邻居住区项目且项目不属于重大环境风险源项目 相符 5 园区集约化发展对策:1、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对策;2、水资源集约利用对策,严格高耗水型项目引进,建设节水型园区。加强工业企业节水和园区中水回用,推进实现园区、企业间的分质梯级用水;3、能源集约利用与集中供热。 本项目为全生物可降解纸制品生产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类产业;不属于高耗水型项目。本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 相符 6 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详见下章节“其他符合性分析”中的“5、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相符 7 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要求:按照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要求,对于海口高新区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和评价重点,见表8-1。重点关注内容未包含海马工业园。 / / 表1-5 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序号 文件名称 要求 建设情况 1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着力推动高新区转型升级,做好全过程环境管控。按照国务院对高新区的批复要求、海南省发展定位和环境管理要求,加快推进高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与主导产业无关且不符合区域环境保护要求的化工、原料药制造企业,环保投诉集中、不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定位的饲料加工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落实《报告书》要求,对现有不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定位、用地规划的企业应逐步升级改造、搬迁、淘汰。落实重污染企业存续期间环境管理和风险防控要求,强化腾退企业遗留场地的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土地利用方式。 根据《海南省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海口国家高新区支持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本项目为全生物可降解纸制品生产项目,不属于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禁塑”、“限塑”和鼓励生物产业发展的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海口国家高新区产业发展政策。 2 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区内空间布局。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美安生态科技新城规划范围与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重叠区域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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