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动元件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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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被动元件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被动元件项目 工程质量管理 目录 一、 项目概况 1 二、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5 三、 工程项目质量 10 四、 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13 五、 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18 六、 公司简介 21 七、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22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23 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24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6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28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31 八、 进度计划 32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32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承办单位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地点: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 4、项目联系人:莫xx (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以负责任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与标准要求的产品。在提供产品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其对消费者的影响,确保产品安全。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向消费者公开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为行业提供先进适用的解决方案,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外在要求,也是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求;既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战略需要。遵循“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回馈社会、实现价值共享,致力于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责任的有机统一。公司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作为社会责任管理推进工作的基础,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机制。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19.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0210.7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988.8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8.24%;建设期利息98.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6%;流动资金2123.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80%。 (五)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 项目总投资10210.73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6204.46万元。 (六)申请银行借款方案 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4006.27万元。 (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20400.00万元。 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16494.83万元。 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2857.29万元。 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1.95%。 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52年(含建设期12个月)。 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7565.35万元(产值)。 (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 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12个月的时间。 二、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生产环节多、参与主体多、影响因素多等特点,不论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质量缺陷、甚至重大质量事故的产生。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体系,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国务院于2000年1月发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五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人,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有权选择承包单位,有权对建设过程检查、控制,支付工程款,对工程进行验收,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综合管理工作,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保证工程项目质量,首先要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其质量责任予以明确。《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由其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勘察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的目标,查明并分析、评价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作条件,编制建设项目所需的勘察文件,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的目标,对其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方案,论证比选,编制建设项目所需的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是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施工承包的单位。《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和建设单位要求,在建设单位委托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三、 工程项目质量 (一)质量的概念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16),质量是指实体的若干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实体是可感知或想象的任何事物,可能是物质的,如:卷尺、水准仪,也可能是非物质的,如:计划、利率、服务,或想象的,如:趋势、公司未来状态等。“质量”可使用形容词来修饰,如:好、差、高、低等这些固有特性通过满足要求的程度,确定其好坏、优劣。质量不仅可以指产品的质量,也可以指服务、过程或体系的质量。质量是针对实体的质量,即:质量是包括针对产品、服务、过程、个人、组织、体系、资源等以及非物质形态在内的实体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对质量的要求可以是明示的需求和期望,也可以是通常隐含的需求和期望(即:组织和相关方的惯例或一般做法,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或者是必须履行的需求和期望。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对产品、服务、体系或过程的质量要求是动态的、发展的和相对的,它将随着时间、地点、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说质量具有“广义性”、“时效性”和“相对性”。 (二)工程项目质量 工程项目质量是指工程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所谓规定要求,通常是指标准规范和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要求,这些规定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性。包括建筑物平面、空间布局合理,采光、通风、保温、隔音功能完备,使用、操作、维修方便,有利生产、生活等。 2.可靠性。包括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要求,满足使用寿命要求,满足防火、抗震要求,抗渗、抗冻、耐腐蚀,使用安全等。 3.经济性。包括工程项目投资效益高,运行和维修费用低等。 4.协调性。包括工程项目造型美观,与生态环境协调,与社区环境协调,与地区经济环境协调。 (三)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就是质量的形成过程。工程项目建设过程通常包括四个阶段,即:前期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投产运营阶段,各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影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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