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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万年场街道办事处招考聘用聘用人员1名模拟考核试卷含答案
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试卷试题:共300题
姓名: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填空题
判断题
简答题
公文写作
总分
得分
一.单选题(共200题)
1.在文件上应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的是_____。
A: 上行文
B: 下行文
C: 平行文
D: 会议文件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主要目的是为上级单位的领导人了解下级单位谁对上报的公文内容负责。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2.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_____。
A: 有3个以上合伙人
B: 有书面合伙协议
C: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D: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解析]《合伙企业法》第14条规定:“设立合伙企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故应选A。
本题所属考点-《商法》
3.心向或定势是指先于一定的活动而又指向该活动的一种_____
A: 动力准备状态
B: 知识
C: 技能
D: 计划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心向与定势常常是指的同一种现象,即先于一定的活动而又指向该活动的一种动力准备状态。定势对迁移的影响表现为两种:促进和阻碍。
本题所属考点-问题解决与创造性
4.海龟是生活在海里的爬行动物,没有腮,要用鼻孔来呼吸,靠吃鱼、软体动物和海藻为生9在美国佛罗里达州东海岸,有人发现了一只把自己埋在淤泥中的海龟。为什么海龟要把自己埋在淤泥里呢?有人说,这是海龟在清除身上的藤壶(一种海生软体动物);有人说,这可能是海龟冬眠的一种形式;还有人说,这是海龟在取暖。对于上述三种说法,以下哪项如果为真,不能对其提出质疑?_____
A: —些身上没有藤壶的大个儿雄海龟,在海底也有这种“自埋”的行为
B: 海龟的“自埋”持续时间一般很短
C: 海龟“自埋”的时候,海底水深27.4米,水温21.7℃
D: 雄性海龟和雌性海龟常常独自“自埋”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题干中针对海龟把自己埋在淤泥中的行为给出了三种猜测:①清楚身上的藤壶;②冬眠;③取暖。A项指出一些身上并没有藤壶的海龟也有这样的行为,反驳了第一种猜想;B项持续时间短,说明不会是冬眠,反驳了第二种猜想;C项水温并不高,排除了取暖的可能,反驳了第三种猜想。故答案选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5.酒精灯燃烧的火焰分为外焰、内焰和焰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
A: 外焰燃烧最充分
B: 内焰最明亮
C: 外焰一般呈蓝色
D: 焰心的温度最高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 D
【解析】酒精灯是以酒精为燃料的加热工具,广泛用于实验室,工厂,医疗,科研等。由于其燃烧过程中不会产生烟雾,因此也可以通过对器械的灼烧达到灭菌的目的。又因酒精灯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可以对其他实验材料加热。它的加热温度达到400—1000℃以上。且安全可靠。酒精灯又分为挂式酒精喷灯和坐式酒精喷灯以及本文所提到的常规酒精灯,实验室等一般以玻璃材质最多。其主要由灯体,棉灯绳(棉灯芯),瓷灯芯,灯帽和酒精构成。酒精灯的火焰分为外焰、内焰和焰芯三部分,外焰的温度最高,焰心的温度最低。
故正确答案为D项。
考点:生活常识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6.下列哪种气体与酸雨的形成有关?_____
A: 二氧化碳
B: —氧化碳
C: 二氧化硫
D: 氮气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酸雨是工业高度发展而出现的副产物,由于人类大量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燃烧后产生的硫氧化物或氮氧化物,在大气中经过复杂的化学反应,形成硫酸或硝酸气溶胶,或为云、雨、雪、雾捕捉吸收,降到地面成为酸雨。故本题答案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7.财政部、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到_____,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A: 2020年
B: 2030年
C: 2050年
D: 2060年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解析:《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十二五”时期,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有序推开,相关制度建设取得有效进展。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故本题答案选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8.下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有_____。
A: 修改宪法
B: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C: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
D: 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指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等职权,而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据此.正确答案为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9.按照《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机关或者机构不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_____
A: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B: 国家体育总局
C: 国家粮食局
D: 新闻出版总署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根据《立法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家粮食局是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因此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0.由少数几家厂商控制整个市场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市场结构被称为_____。
A: 完全竞争
B: 完全垄断
C: 垄断竞争
D: 寡头垄断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寡头垄断又称“寡头”“寡占”,意指为数不多的销售者。在寡头垄断市场上,只有少数几家厂商供给该行业全部或大部分产品,每个厂家的产量占市场总量的相当份额,对市场价格和产量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寡头垄断市场是处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一种市场结构。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1.某罪的法定刑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某甲犯该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他必须具有_____情节。
A: 从重处罚
B: 从轻处罚
C: 减轻处罚
D: 免除处罚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B项为干扰项。《刑法》第62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63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因此,某罪的法定刑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某甲犯该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他必须具有减轻处罚情节。故本题答案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2.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是_____。
A: 抽象劳动
B: 具体劳动
C: 脑力劳动
D: 体力劳动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是考查价值和抽象劳动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价值是凝结在商品里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抽象劳动是撇开了劳动的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的人类劳动。
本题所属考点-《政治经济学》
13.线粒体的功能是_____。
A: 水解蛋白质
B: 合成脂肪
C: 产生ATP
D: 自我复制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线粒体是真核细胞中由双层髙度特化的单位膜围成的细胞器。主要功能是通过氧化磷酸化作用合成ATP,为细胞各种生理活动提供能量。故本题答案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4.在管理活动中,最能激发管理者创新思维的因素是_____、意志、兴趣、情感等。
A: 目标
B: 能力
C: 知识
D: 想象力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在管理活动中,最能激发管理者的创新思维的因素是目标、意志、兴趣和情感等。故本题 答案选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5.甲在车上行窃时被发现,抓住后被群众送往公安局,公安局对甲实施了治安拘留。后甲以公安局侵犯其名誉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该_____。
A: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受理
B: 应予受理
C: 告之向行政机关请求解决
D: 告之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
告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的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理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诉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据此,本题中甲以公安局侵犯其名誉权为由提起的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应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法院应受理。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6.在18世纪英国的产业革命中,被称为“改变了整个世界”的发明是_____。
A: 工人制度的建立
B: 以纺织机为代表的工具革新
C: 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
D: 机床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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