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大风江大桥工程(新增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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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国道 G228 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大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大风江大桥工程风江大桥工程(新增项目新增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简本简本)委托单位:广西欣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广西欣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论证单位:南宁师范大学论证单位:南宁师范大学2021 年年 4 月月1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1.1.项目位置和建设内容项目位置和建设内容大风江大桥是广西滨海公路的组成路段,位于广西钦州市和北海市交界的大风江入海口。本项目是大风江大桥的配套工程,为了满足大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人车分流、通航安全、便于施工人员通行等需求,建设单位拟新增以下临时项目(即本项目):人行道、防撞桩、临时码头。施工期 4 个月。大风江大桥工程的投资总金额为 104627.1365 万元,本项目资金已包含在大风江大桥工程的投资总金额中。图图 1.1 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地理位置图2.2.平面布置和施工方案平面布置和施工方案(1 1)人行道人行道利用原有栈桥分配梁外悬长度,将人行道集中至栈桥下游侧(南侧),在外悬分配梁上设置3条通长的32a挡梁,挡梁间距离为250cm,在两侧挡梁顶部安装2条通长的L30304mm的限位角钢,角钢内侧设置5050cm尺寸的人行道板,保证人行道宽度为1m,同时在人行道靠栈桥侧设置U型防撞钢管,间距2m一道(净间距1m),2人行道下方区域(挡梁之间)可用作为水电管道的铺设通道。平面布置图如图1.2-1。(2 2)防撞桩)防撞桩拟在大风江大桥9#墩和10#墩之间两侧距平台或栈桥纵横各5m处设置防撞桩,防撞桩共3个(上游侧1个、下游侧2个)。防撞桩采用82010mm钢管桩。防撞桩距栈桥、平台外边缘5m左右,并在最外侧设置加强型防撞桩:采用三根6308mm钢管桩成三角形布置,并用426钢管两两相连,顶标高平齐栈桥。防撞桩需及时施工,要求与临构设施同步,施工完成后安装好警示灯,以引导夜间航船通行。平面布置图如图1.2-2。(3 3)临时码头)临时码头拟在大风江大桥 8#墩和 15#墩下游侧设置临时码头。码头主要组成部分为上下通道台阶,台阶承重结构,系船柱(也可作为防撞柱作用)。通道台阶采用 2 侧的20a槽钢+中间 5mm 的钢板制造而成,钢板做成 3025cm 的台阶状焊接在两侧的槽钢上,并根据水位以及栈桥标高情况在中间设置 3 层台阶平台;台阶承重结构为两根6308mm 钢管桩以及其上的 I22a 承重梁,其中一根位于顶层平台以下,承重梁与栈桥分配梁对接焊,另一根位于底层平台处,平面位置与栈桥钢管桩在同一断面上,承重梁搭接至栈桥钢管桩,保证整体承重稳定;系船柱采用 4 根6308mm 钢管桩,与通道台阶完全分离(两者间距离约 15-20cm),避免船舶停靠影响通道台阶以及栈桥。平面布置图如图 1.2-3。图图 1.2-1a 人行道平面布置图人行道平面布置图3图图 1.2-1b 人行道平面布置图人行道平面布置图4图图 1.2-2 防撞桩平面布置图防撞桩平面布置图图图 1.2-3a 临时码头平面布置图临时码头平面布置图5图图 1.2-3b 临时码头平面布置图临时码头平面布置图二、二、项目用海基本情况项目用海基本情况本项目建设人行道、防撞桩和临时码头,申请用海面积 0.2457 公顷,申请用海年限为 3 年。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见表 2.1。表表 2.12.1 本项目本项目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表表建设内容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规模一级类二级类一级方式二级方式人行道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构筑物用海跨海桥梁1274.5m,0.24055 公顷防撞桩其他用海构筑物用海构筑物用海非透水构筑物用海30.73m,0.00135 公顷临时码头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构筑物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27m,0.0038 公顷6三、三、项目用海项目用海必要性必要性大风江大桥是广西滨海公路的组成路段,广西滨海公路是广西北部湾沿海的一条高等级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中 G228 线丹东至东兴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由于缺少横跨大风江入海口的桥梁,导致大风江入海口东西岸无直接连接的公路,车辆绕行里程较长,北钦防行程时间较长,不符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钦防一体化发展规划(20192025 年)中要求“实现北钦防与南宁、湛江等周边主要城市 1 小时通达,北钦防主城区 1 小时通勤,北钦防主城区与相邻园区、港区 30分钟通达”的目标。而且现有路线距离海岸线仍有数公里,不能满足滨海公路“近海、贴海、见海”的要求。因此,大风江大桥项目建设是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钦防一体化发展规划(20192025 年)和广西滨海公路实施方案修编的需要,跨海桥梁占用海域,用海具有必要性。本项目为大风江大桥的配套工程,新增人行道、防撞桩和码头,有助于推动大风江大桥的建设,保障通航安全。本项目的选址、平面布置和用海均与主桥的规划相协调,服务于主桥建设。在大风江大桥用海是必要的前提下,本项目用海也是必要的。四、四、项目用海项目用海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分析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分析1 1.水动力环境影响分析水动力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为大风江大桥项目的新增工程,在原有栈桥靠下游侧(南侧)边缘新增长度为 1274.5m 的人行便道,在 8#墩和 15#墩下游侧新增临时码头,两处面积分别17.71m2和18.53m2,在9#墩和10#墩之间预留通航孔位两侧距平台或栈桥纵横各5m处设置防撞桩,单个面积为 4.5m2。工程规模相对较小,因此与新增前相比对水文动力的影响变化甚微,速度变化最大差值-3.5cm/s,特征点流速变化率最大为 9.17%,流向变化最大差值为 5.465,变化率最大为-8.05%,表明工程的实施未对所在海域7的水文动力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2.地形地貌与冲於环境的影响地形地貌与冲於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是大风江大桥项目的新增工程,是在原有栈桥靠下游侧(南侧)边缘新增长度为 1274.5m 的人行便道,在 8#墩和 15#墩下游侧新增临时码头,两处面积分别 17.71m2和 18.53m2,在 9#墩和 10#墩之间预留通航孔位两侧距平台或栈桥纵横各5m 处设置防撞桩,单个面积为 4.5m2,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且临时码头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因此,项目实施对海底地形地貌影响甚微,不会对项目所在海域的冲於平衡产生影响。3.3.水环境影响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建设施工码头和防撞墩时,会产生悬浮泥沙扩散,使得周围水体悬浮物浓度升高,对局部海水水质环境产生影响,但根据本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时间短,随着施工结束,悬浮泥沙的影响也逐渐消失;由于大风江大桥项目中包含疏浚方案且本项目工程量小,泥沙扩散范围小,影响甚微,因此本次新增工程不再进行疏浚。4.4.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新建临时码头和防撞墩的施工产生的悬浮物与周围沉积物的物理及化学特征相似,对区域沉积物环境的改变较小,并且该项目施工结束后,受悬浮增量影响的海域通过一段时间后可以重新建立新的相对稳定的与原环境相似的沉积物环境。本项目施工期只要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水污物的产生量不多,并经过处理后的排放不会产生沉降污染底质。5.5.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预测,施工期共造成底栖生物损失约 11.2kg,鱼卵、仔鱼损失折算成鱼直接损失 137 尾。本次新增项目临时码头桥墩和防撞墩占用面积 17.2m,底栖生物损失 1.6kg;泥沙扩散损失底栖生物 9.6kg,鱼卵和仔鱼 137 尾。根据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中的计算方法,对生物资源损失量进行估算,本项目施工造成海洋生物损失的生态补偿额为 1.0105 万元。6.6.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分析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分析81)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影响本项目用海是大风江大桥项目的新增项目,是广西滨海公路主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广西滨海公路的重要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分别符合钦州市钦南区优化开发区域和北海市合浦县限制开发区域的体功能要求和功能定位,符合区域海洋经济的发展要求。2)海洋产业布局的影响广西 1628km 海岸线,有优良的港口资源,广西区党委和区人民政府已决定利用这些港口资源优势发展临海工业,根据广西临海工业园规划设想,将依托北海港开发建设北海工业园、合浦工业园、铁山港工业区,依托钦州港开发建设钦州港工业园、大榄坪工业园、犀牛脚工业园。滨海公路尽快贯通,将使这些工业园区形成有机互联,对产业的发展壮大非常有利。因此,本项目作为大风江大桥项目的新增项目,而作为滨海公路主线的主要路段的大风江大桥的建设对关系滨海旅游和滨海工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7.7.对周边航道通航安全的影响对周边航道通航安全的影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广西滨海公路大风江大桥工程桥区通航等级及通航尺度的批复(桂交水运函202068 号),本工程桥区航道按级航道、满足 500 吨级海轮通航要求建设。因此,本工程通航标准按内河级航道、通航 500 吨级海轮的标准建设。根据海轮航道通航标准,单孔双向通航净宽要求不少于 132m,净高不少于 14m,本项目主桥跨越航道净宽 135m,最高水位线情况下净高 14m,满足船舶通航要求。大风江大桥主桥上游 200m 处现状航道局部区域水深不符合航道设计水深5.5m 要求,根据大风江大桥工程规划,拟开展局部航道清礁整治,使其符合内河级航道、满足 500 吨级海轮通航要求。经过局部航道清礁整治后,航道通航条件已得到改善。本工程所在航道为天然航道,习惯航路位于中间深槽;项目建设的大桥通航孔与天然深槽对应,本项目建设基本不改变现状航道线路位置。项目建设施工船舶的来往会加大该海域的通航密度,对现有深槽的习惯性航路会造9成暂时影响。只要通过适当的管理手段加强对附近水域的航道安全管理,本项目施工对航道的通航环境影响不大。五、五、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1.项目用海与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用海与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本项目所在海区的海洋功能区为:大风江保留区(功能代码 A8-7、A8-9)和大风江红树林海洋保护区(功能代码 A6-6)。大风江保留区生态保护重点目标是:保护深水岸线及口门地形地貌稳定;环境保护目标是:海域开发前基本保持所在海域环境质量现状水平。大风江红树林海洋保护区(代码 A6-6)的生态保护重点目标为“保护红树林及其海洋自然生态系统,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景观”。项目施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由于施工均在封闭的护筒内进行,产生的较高浓度浑浊水不外排,扩散范围较小,不会对所在海域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建设对大风江保留区和大风江红树林海洋保护区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用海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2.2.项目用海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用海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南区优化开发区域(代码 450702-B-03)和北海市合浦县限制开发区域(代码 450521-C-08),项目建设对海洋渔业资源、海岸、海洋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于提升北海滨海旅游品质,带动沿海乡镇经济发展具有非常明显的作用。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区域的主体功能要求和功能定位。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本项目建设用海不改变所在海域自然属性、不破坏生态功能。项目施工采用护筒施工,钻孔泥浆循环利用,不外排,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实行河口陆源污染物的入海总量控制。维持、恢复、改善河口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建设满足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限制区管控要求。1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5),本项目位于开发利用区内,属于一级环境质量控制区,执行不劣于一类的海水水质、沉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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