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瞳公司职业安全管理方案_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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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美瞳公司职业安全管理方案 美瞳公司 职业安全管理方案 目录 一、 项目基本情况 2 二、 岗位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7 三、 建立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8 四、 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 8 五、 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 9 六、 劳动标准的结构 13 七、 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 15 八、 最低工资 15 九、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 16 十、 产业环境分析 19 十一、 美瞳市场发展 20 十二、 必要性分析 20 十三、 公司基本情况 21 十四、 项目风险分析 23 十五、 项目风险对策 26 法人治理结构 28 (一)股东权利及义务 28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28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承办单位名称 xx有限公司 (二)项目联系人 刘xx (三)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公司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智慧集群建设,带动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对外合作交流,发挥产业集群在对外产能合作中的载体作用。通过建立企业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承担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和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将继续提升供应链构建与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研发。集团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自主创新、持续改进,以技术领先求发展的方针。 公司不断建设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应用,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是巩固行业地位的必要措施 公司长期积累已取得了较丰富的研发成果。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不断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支持公司在相关领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求,巩固并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竞争地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研发平台提供充实保障。 2、公司行业地位突出,项目具备实施基础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行业领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发、品牌、质量、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突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生产管理基础,并且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科研院所、高校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具备进一步升级改造的条件;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良好的营销服务体系,营销网络拓展具备可复制性。 美瞳又称彩色隐形眼镜,是一种可改变瞳孔颜色、放大瞳孔尺寸的镜片,有助于提升佩戴者外观颜值,深受年轻消费群体喜爱。与软性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一样,美瞳隶属于眼科器械类眼科矫治和防护器具一级产品大类,于2012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纳入了第三类医疗器械监管范畴。 (五)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规模 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15.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 项目建筑面积18733.54㎡,其中:主体工程11858.40㎡,仓储工程3086.6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2265.98㎡,公共工程1522.56㎡。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 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7950.4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057.2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6.19%;建设期利息133.6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8%;流动资金1759.4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13%。 2、建设投资构成 本期项目建设投资6057.26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5237.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0.05万元,预备费159.34万元。 (七)资金筹措方案 本期项目总投资7950.42万元,其中申请银行长期贷款2728.37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 (八)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1、营业收入(SP):16500.00万元。 2、综合总成本费用(TC):12577.67万元。 3、净利润(NP):2874.30万元。 4、全部投资回收期(Pt):5.30年。 5、财务内部收益率:28.47%。 6、财务净现值:4445.35万元。 (九)项目建设进度规划 本期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法规和实施指南要求进行建设,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 (十)项目综合评价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 10000.00 约15.00亩 1.1 总建筑面积 ㎡ 18733.54 容积率1.87 1.2 基底面积 ㎡ 6100.00 建筑系数61.00% 1.3 投资强度 万元/亩 396.04 2 总投资 万元 7950.42 2.1 建设投资 万元 6057.26 2.1.1 工程费用 万元 5237.87 2.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660.05 2.1.3 预备费 万元 159.34 2.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133.69 2.3 流动资金 万元 1759.47 3 资金筹措 万元 7950.42 3.1 自筹资金 万元 5222.05 3.2 银行贷款 万元 2728.37 4 营业收入 万元 16500.00 正常运营年份 5 总成本费用 万元 12577.67 "" 6 利润总额 万元 3832.40 "" 7 净利润 万元 2874.30 "" 8 所得税 万元 958.10 "" 9 增值税 万元 749.42 "" 10 税金及附加 万元 89.93 "" 11 纳税总额 万元 1797.45 "" 12 工业增加值 万元 6032.82 "" 13 盈亏平衡点 万元 5072.43 产值 14 回收期 年 5.30 含建设期24个月 15 财务内部收益率 28.47% 所得税后 16 财务净现值 万元 4445.35 所得税后 二、 岗位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岗位安全卫生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和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范教育。为增强员工的安全卫生意识,提高员工安全卫生操作水平,贯彻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持续不断地组织实施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 建立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建立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台账是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应根据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建立以下台账,并且按照台账表册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适时登记并定期进行审核。 四、 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一个独立程序。从诉讼和仲裁法学的视角考察争议或纠纷的协商解决是指权利的自力救济方式。所谓自力救济,是指争议的当事人在没有争议主体以外的第三人的介入或帮助下,依靠当事人自身的力量,通过商谈、妥协、让步解决纠纷。现阶段解决劳动争议的自力救济方式主要为当事人的相互协商、和解。当事人可以完全自行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第三方介入协助解决争议。协商的特征为自治性、争议主体的合意性和非严格的规范性。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协商的具体步骤如下。 1、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2、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劳动者一方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3、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作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5日内不作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 协商的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延长期限。 4、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经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5、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 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 通过调解的形式处理劳动争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和受理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对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应当做好记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 (一)调查和调解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一般不公开进行。但是,双方当事人要求公开调解的除外。 调解委员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也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 调解员应当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调解协议书 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项、调解的结果和协议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 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未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且不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在没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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