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统计年度工作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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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统计年度工作计划5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消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打算做计划吧。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我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2022年统计年度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22年统计年度工作计划篇1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人才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统计人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东营市统计局才工作制度》。 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审议有关人才工作的规划、决定、意见等。 2、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需要,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可列席会议。 3、对会议做出的决定或提出的意见,要根据分工专心贯彻,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准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贯彻情况。 4、临时需要领导小组讨论解决的重要问题,由组长或副组长召开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碰头会讨论处理。 5、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筹备工作由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局人才工作责任制度 1、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做好本部门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局人才工作负总责,执行“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制度。 2、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必须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擅长发现人才、培育人才、集聚人才、服务人才,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广纳群贤。 3、各科室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讨论制定本单位人才工作计划,推动常规工作的扎实开展。 4、要乐观参加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注意发挥本单位人才典型示范作用,增强人才工作的实效性。 5、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评议工作。 6、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人才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将人才工作纳入《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法》。 三、人才工作材料报送制度 1、每年第一季度制定当年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安排部署全年工作。 2、根据责任分工,准时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人才工作信息、调研材料、工作总结。 3、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局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准时提报或更新局人才库信息。 4、建立健全人才进展指标数据统计体系,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准时提供全市人才工作相关指标。 2022年统计年度工作计划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十三条和《江苏省统计条例》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检查对象 由我局相关科室根据统计调查对象平时报送统计资料的情况,从名录库中选取部分单位作为检查对象。详细统计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二。 二、统计检查内容 1、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2、是否存在迟报、拒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3、健立健全原始凭证、统计台帐和指标计算依据等基础工作情况; 4、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一套表”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双基”建设等情况 三、统计检查时间 统计检查工作从20年4月开头,9月底结束。详细时间安排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准时将详细检查时间提前告知相关单位。 四、有关工作要求 1、进行统计检查,应在检查前10天左右告知被检查对象,并发送《统计监督检查通知书》。 2、到被检查单位进行统计检查时,专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统计检查时要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合法、客观、全面地了解情况和搜集相关证据,负责检查的专业人员要按要求规范做好有关记录(填写《统计检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检查数据检查笔录》等)。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统计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在10日内提交检查报告,经法规科审核后作出统计检查处理建议,由局案件审理小组负责审批。对检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的,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结论;情节较轻的,下发建议书要求其整改;情节较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由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4、统计检查应当严格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统计检查工作暂行方法》的规定进行,规范统计检查行为,加大查处统计违法力度,专心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统计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根据上级统计执法部门有关规定,各专业科室每年至少查处一起以上统计违法案件。 5、各科室专业必须专心做好检查前的打算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执法主力军的作用,充分体现全员执法效能,加大专业统计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检查的质量,实现统计执法为专业服务,充分发挥统计行政执法的职能。 2022年统计年度工作计划篇3 为贯彻市20年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督检查 (一)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20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平时检查与专业监审相结合,由市统计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各有关业务科室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做好有关协作和协调工作。 (二)统计监督检查对象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宣传和贯彻《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情况; 3、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完善统计制度建设等方面;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4、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主要统计数据核查。 (四)详细安排 1、第一阶段:各被监审对象专心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统计工作和20年1-4月工业、投资统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统计工作和20年1-4月相关统计数据进行自查自纠。各被监审对象应于5月10日前向市统计局法制处提交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统计数据核实表、自查自纠情况表,并说明自查及误差数的订正情况,误差数应在4月份全部订正到位(统计数据核实表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第二阶段:从20年5月份开头至8月底,市统计局对上面列出的监督检查对象进行统计抽查监审,详细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镇(街道),市局发出《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被查询镇(街道)、单位必须根据规定的期限,书面据实答复有关查询事项。拒绝答复或不照实答复数据查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要乐观协作市统计局做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本局各相关科队室、调查局根据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突出对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的、统计基础薄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镇(街道)和单位的监审,把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准时性等作为统计监审的主要内容。 2、市局重点监审地区,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应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取得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协作,以保证统计监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3、市局监审工作的实施,由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并提前通知被监审地区和单位;监审结束后由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准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或处理建议。 4、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予立案查处,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必须准时办理立案手续,并将监审检查的有关证据资料和处理建议报市局法制科,根据《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方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5、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市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执法检查纪律》。检查结束后,由被检查单位根据执法人员遵守执法检查纪律情况填写《市统计局统计检查廉政情况反馈单》(见附件3),寄市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大楼B15层统计局内),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监督。 2022年统计年度工作计划篇4 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紧密围绕省统计“改革创新年”活动要求及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以学习宣传贯彻《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坚持听从服务于统计改革大局,为全市统计科学进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健全完善制度,着力提升依法统计水平 1、协作省局开展《省统计管理奖惩方法》立法调研活动。 2、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清理工作。 3、探究开展县、乡政府统计事务委托代理试点。 4、制订《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企业统计规范化认证工作,推动企业(单位)统计基础建设。 二、深化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统计法影响力 1、通过媒体宣传、集中培训、在线学习、送法上门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 2、乐观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将《条例》纳入地方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3、扎实推动统计“六五”普法。继续做好经济普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的普法宣传。做好统计普法考试、登记,全面完成统计“六五”普法任务。 三、强化检查指导,不断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1、根据“群众有举报的必查、弄虚作假的必查、拒绝协作的必查”的要求,选择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企业作为重点,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反映进展成果。 2、加强对源头数据监督核查,杜绝对数据生产中间环节的非法干扰,强化责任追究。专心做好三季度国家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打算工作。 3、结合统计双基建设,以为统计改革与进展服务、为基层统计部门服务、为统计各专业服务,为统计调查对象服务为动身点,加强对重点地区(单位)的行政指导。 4、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效果。开展乡镇分片执法试点,尝试建立统计执法条块结合考核模式。 2022年统计年度工作计划篇5 20年上半年,在局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根据省厅、局对公路交通进展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进展现代交通,奉献一流服务”目标,牢牢抓住“十二五”基本工作思路,对比市交通运输局与我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及科室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情况,全面完成了计划统计科上半年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科室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1.本年度《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经费计划(草案)》下达工作全面完成。待各相关单位对计划(草案)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意见反馈搜集完成后酌情修正(草案)并下达正式计划。 2.道班房建设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了洛南机械化养护中心、李湾道班、黄沙岭道班建设计划批复,目前正在实施;洛南机械化养护中心建设已经通过招标,现正在打算开工建设。 3.路网建设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截止6月底共完成: ⑴s202线和s307线洛南过境二级公路建设项目二阶段施工图设计工作已经完成上报省局,征迁勘界,建筑物拆迁已全部完成。乐观参加监管洛南过境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工作,促使该项目程序合法、管理规范。目前已完成省道307洛南过境的监理招标,完成省道202、307洛南过境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工作,施工招标工作正按计划和程序进行。省道202过境线监理招标正在打算招标文件,近期可以进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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