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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讲解员3人模拟试卷【附答案解析】
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试卷试题:共200题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填空题
判断题
简答题
公文写作
合计
统分人
得分
一.单选题(共100题)
1.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的职业活动总是与权力相伴,要正确行使权力要求做人要“干净”。在这里,所谓“干净”指的是_____。
A: 勤政为民
B: 省察克制
C: 廉洁公正
D: 实事求是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勤政为民、公正廉洁、实事求是。正确行使权力要求做人要干净,这里的“干净”是指廉洁公正。故本题答案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2.被辞退的人员,_____不得再录用为人民警察。
A: 1年内
B: 3年内
C: 5年内
D: 终身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8条规定:对被辞退人员,五年内不得再录用为人民警察。故本题答案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3.情感是人类对世界的艺术掌握的重要特征。艺术审美正是要以情感规范艺术对象,以情感感染、启示艺术鉴赏者。因此:_____
A: 世界上一切艺术都与情感相联系
B: 艺术都以高尚的人类情感为对象
C: 人类对世界艺术的掌握即是情感的掌握
D: 人类生活的实践,是艺术情感的源泉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题干表明“情感是人类对艺术掌握的重要特征”因此可以推出C项。B、D项题干并未提到。A项,题干说的是“艺术掌握”和“艺术审美”与情感的关系,不能推出一切艺术都与情感相联系。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4.蛙眼主“静”,这是一种极其冷峻的“静观”。宋代程颢《秋日偶成》曰:“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静”中观“动”也许更加敏锐,如同暗夜可观微弱荧光。“日理万机”固然可敬,闲庭踱步做些长远的战略思考也不可或缺。诸葛先生“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却独能大梦先觉,未出茅庐,先定三分天下。此皆静中所得也。当代人普遍地失“闲”少“静”,缺的就是一双“静观自得”的蛙眼。倘以蛙眼阅世,少些盲动,少些浮躁,这个世界定会安静得多。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_____。
A: 当代人失“闲”少“静”
B: 蛙眼是一种极其冷峻的“静观”
C: 静与动同样重要
D: “静”中观“动”更能有所得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文段先说蛙眼是一种“静观”,接着指出“静”中观“动”更能有所得并举例说明,最后从反面说明当代人失“闲”少“静”,缺的就是一双“静观自得”的蛙眼。可见作者强调的是“静”的重要性,“静”中观“动”更能有所得,D项正确。A、B两项仅是文段的部分内容,C项文段未涉及动是否重要,排除。故本题答案为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5.孔子是中国古代杰出的思想家、教育家,下列各项中属于孔子教育思想的是_____。
A: 仁者爱人
B: 为政以德
C: 有教无类
D: 敬鬼神而远之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孔子在他所办的私学中,率先提出了“有教无类”的口号,这是他办学的基本方针。有教无类,孔子的解释是“任何人我都可以对他进行教育,没有类别之差。”故本题答案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6.晕轮效应,又称“光环效应”、“成见效应”、“光晕现象”,是指在人际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夸大的社会印象,正如日、月的光辉,在云雾的作用下扩大到四周,形成一种光环作用。常表现在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事物)的最初印象决定了他的总体看法,而看不准对方的真实品质,形成一种好的或坏的“成见”。所以光环效应也可以称为“一点概面效应”。是主观推断的泛化、定势的结果。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晕轮效应的是_____
A: 一见钟情
B: 三岁看八十
C: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D: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进绳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
考点
单定义判断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关键词包括“人际相互作用过程中”,“夸大”,“最初印象”。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中的“一见钟情”就是由于对象的某一方面符合自己的审美观,往往对思想、情操、性格诸方面存在的不相配处都视而不见,觉得对象是“带有光环的天仙”,样样都尽如人意,是典型的晕轮效应;B中“三岁看八十”意思是从三四岁的幼童身上可看到他成年以后乃至一辈子的一些状况特别是个性方面的一些状况不符合关键词“人际相互作用过程中”,因此不属于晕轮效应;C中“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意思是人不能因为少年时聪明而断定他日后定有作为,指不能只看到事物或人的表面现象,正是对晕轮效应的否定,因此不属于晕轮效应;D中“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进绳”说的是经历过后的心理,不符合关键词“最初印象”,因此不属于晕轮效应。综上,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所属考点-定义判断
7.专利行政许可属于_____。
A: 共存行政许可
B: 非排他性行政许可
C: 特殊行政许可
D: 排他性行政许可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排他性许可,是指某个人或组织获得许可后,其他任何人不得再申请或获得,如专利许可、商标许可等。排他性许可数额有限,一旦满额,行政许可机关即不得准许申请人的申请。非排他性行政许可则相反。特许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8.人的知识是由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构成的,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区别在于_____。
A: 前者表现的是事物的现象,后者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
B: 前者来自实践,后者来自书本知识
C: 前者是认识的低级阶段,后者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D: 前者是自己亲身实践得到的认识,后者是从他人(包括书本)那里得到的认识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
答案解释解析:直接经验就是通过亲身实践得到的经验,如我们通过接触知道石头是坚硬的,棉花是柔软的,通过观察,知道水是无色、透明的;间接经验是指从他人那里得来的知识,特别是前人通过总结实践经验而得出的科学理论知识,如:从书上知道水的化学分子构成是氢和氧,从报刊上、电视上得到的经验也都是间接经验。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9.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对国家主席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国家主席同国务院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
B: 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
C: 国家主席每届任期为5年
D: 国家主席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A项错误,在我国,国家元首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家主席联合行使。B项错误,根据《宪法》第79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D项错误,该法第89条第4项的规定,国务院行使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的职权。C项正确,该法第79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该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本题所属考点-《法理学与宪法》
10.关键事件法属于_____的方法。
A: 绩效评估
B: 应急管理
C: 目标管理
D: 效率评估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关键事件法,是指由上级主管记录员工平时工作中的关键事件(一种是做得特别好的,一种是做得特别不好的),在预定的时间内(通常是半年或一年之后)利用积累起来的记录对被考评者的绩效做出判断和评价的方法。关键事件法属于绩效评估方法。故本题答案选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1.“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说明生物界普遍存在着_____。
A: 生长现象
B: 繁殖现象
C: 变异现象
D: 遗传现象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解析】生长是指生物体在一定的生活条件下体积和重量逐渐增加、由小到大的过程。繁殖是生物为延续种族所进行的产生后代的生理过程,即生物产生新的个体的过程。变异是指生物体子代与亲代之间、子代个体之间的差异的现象。遗传现象是指经由基因的传递,使后代获得亲代的特征、性状的一种现象。故本题应选D。
本题所属考点-《科技生活》
12.经济基础是指_____。
A: —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B: —定社会各种关系的综合
C: 一定社会生产和分配关系的综合
D: —定社会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我国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现阶段的经济基础就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故本题答案选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3.工人李某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该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提前的期限为_____
A: 3个月
B: 5个月
C: 6个月
D: 30日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公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题干中李某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律规定,D项应选。
本题所属考点-《经济法》
14.工人李某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该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提前的期限为_____
A: 3个月
B: 5个月
C: 6个月
D: 30日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公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题干中李某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律规定,D项应选。
15.据国家统计局报道,2013年1月份S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环比与上月持平,同比下降1.6%,降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购进价格总水平环比上升0.6%,同比下降2.4%,降幅比上月收窄2个百分点。
1月份,该市九大类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三升六降”。除农副产品类、有色金属材料类和纺织原料类购进价格分别上升3.3%、0.3%和0.1%外,其余六大类购进价格均继续下降,降幅在0.9%~9.4%之间。其中,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燃料动力类购进价格降幅居前两位,分别为9.4%和7.4%o
2012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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