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考试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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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监理工程师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考试题库及答案简答题1.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某施工单位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前,建设单位即委托了一家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完善和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承担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草拟的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包含以下条款:(1)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承包人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程延期和费用增加的责任。(2)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蛆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3)业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承包人参考使用。(4)承包人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应予顺延。(6)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3天内按承包人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 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问题:请逐条指出上述合同条款中不妥之处,并提出如何改正。答案:(1)“承包人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程延期和费用增加的责任”不妥。应改正为: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但不排除其自身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和费用增加的责任。(2)不妥。应改正为;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供其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或监理工程师职责不应出现在施工合同中)。(3)“供承包人参考使用”不妥。应改正为:业主应保证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以指导承包人进行现场施工。(4)应改正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5)已经隐蔽的工程,按监理人要求重新检验,若检验不合格,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修正:“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不妥。监理工程师已经验收的,重新检验时按上述合同条款办理。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检验合格与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承担。(6)“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3天内按承包人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 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不妥。应改正为: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2.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某施工单位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前,建设单位即委托了一家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完善和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承担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草拟的施工合同条件包含以下条款:(1)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承包人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程延期和费用增加的责任。(2)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3)业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费料,供承包人参考使用。(4)承包人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应予顺延。(6)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3天内按承包人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 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问题:请逐条指出上述合同条款中不妥之处,并提出如何改正。答案:(1)“承包人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程延期和费用增加的责任”不妥。应改正为: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但不排除其自身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和费用增加的责任。(2)不妥。应改正为;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供其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或监理工程师职责不应出现在施工合同中)。(3)“供承包人参考使用”不妥。应改正为:业主应保证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以指导承包人进行现场施工。(4)应改正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5)已经隐蔽的工程,按监理人要求重新检验,若检验不合格,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6)“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3天内按承包人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 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不妥。应改正为: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3.某机械化施工公司承包了某工程的土方施工任务,坑深为4.0m,土方工程量为9800m3,平均运土距离为8km,合同工期为10d。该公司现有WY50、WY75、WY100液压挖掘机各4 台 2 台、1 台及5t、8t、15t自卸汽车各10辆,20辆、10辆,其主要参数见表。【问题】(2)若该工程只允许白天一班施工,且每天安排的挖掘机和自卸汽车的型号、数量不变,需安排几台何种型号的挖掘机和几台何种型号的自卸汽车?答案:(2)每天需WY75挖掘机的数量为:98004-(549X10)=1.79台。取每天安排WY75挖掘机2 台。按问题1 的组合,每天需要的挖掘机和自卸汽车的台数比例为:549+45=12.2,则:每天应安排8t自卸汽车2X12.2=24.4 台。取每天安排8 t 自卸汽车25台。由于该公司目前仅有20台8t自卸汽车,超出部分(24.4-20)台只能另选其他型号白卸汽车。由于已选定每天安排2 台WY75挖掘机,则挖完该工程土方的天数为:98004-(549X2)=8.93天=9天;因此,20台8t自卸汽车每天不能运完的土方量为:9800/9-45 X 20=189m3;为每天运完以上土方量,可选择以下三种15t和 5t自卸汽车的组合:3 台 15t自卸汽车:运土量为:68X3=204m3189元/m3;相应的费用为:726X 3=2178元2 台 15t自卸汽车和2 台5t自卸汽车:运土量为:(68+28)X2=192m3189m3;相应的费用为:(726+318)X2=2088元1 台 15t自卸汽车和5 台5t自卸汽车:运土量为:68+28 X5=208m3189m3;相应的费用为:726+318X5=2316元;在上述三种组合中,第二种组合费用最低,故应另外再安排2 台 15t自卸汽车和2 台自卸汽车。综上所述,为完成该工程的土方施工任务,每天需安排WY75挖掘机2台,8 t汽车20台,1 5 t自卸汽车和5 t自卸汽车各2台。4.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 4X 20m简支梁桥工程。桥梁采用扩大基础,墩身平均高10m。项目为单价合同,且全部钢筋由业主提供,其余材料由施工单位自采或自购。在离本工程不远的江边有丰富的砂源,经检验,砂的质量符合要求。采砂点位于一跨江大桥下游150m处,施工用砂均取自这里。项目部拟就1#3#排架组织流水施工,各段流水节拍见下表:根据施工组织和技术要求,基础施工完成后至少10天才能施工墩身。施工期间,还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由于业主大型安装设备的进场,业主委托承包商对一旧桥进行加固。加固工程中的施工项目在原合同中有相同项目,承包人要求直接采用相关单价来处理加固费用。事件2:在桥梁基础开挖完成后,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质检人员对槽基进行了检查和验收,随即进入下一道工序。事件3:施工单位准备开始墩身施工时,由于供应商的失误,将一批不合格的钢筋运到现场,致使墩身施工推迟了 10天开始,承包商拟就此向业主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问题】事件2中,指出槽基检查方式的错误之处段落流水节拍(天)工序1#排架2#排架3#排架扩大基础施工(A)1 01 21 5墩身施工(B)1 52 01|5盖梁施工(C)1 01 01 0(注:表中排架由基础、墩身和流梁三部分组成)答案:3不完善。还应请监理人、设计人参加。5 .某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阶段,因B合同段运输路面材料的道路被当地村民挖断,为了工期不延误,材料只能从A合同快完工的一段路上运进B合同段材料。为此,业主召开两合同段开会,要求A合同段调整施工安排,于7月30日前完成该段施工。8月1日起,B合同段从该段路运进材料。A合同段至8月2 0日才完成该路段施工,致使B合同段工期延误,A合同段该段路在交工后缺陷期未满已发生破坏。【问题】1、业主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答案:1、业主做法不符合合同规定。1)调整施工安排即改变了工程已规定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是属“工程变更”,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才能作出变更工程的指示。2)工程完工后应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才能交付使用。而A合同段该段路完成施工后未经授权提前使用6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某施工单位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前,建设单位即委托了一家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完善和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承担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草拟的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包含以下条款:(1)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承包人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程延期和费用增加的责任。(2)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3)业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承包人参考使用。(4)承包人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应予顺延。(6)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3天内按承包人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 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问题:请逐条指出上述合同条款中不妥之处,并提出如何改正。答案:答案:(1)“承包人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程延期和费用增加的责任”不妥。应改正为: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但不排除其自身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和费用增加的责任。(2)不妥。应改正为: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供其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或监理工程师职责不应出现在施工合同中)。(3)“供承包人参考使用”不妥。应改正为:业主应保证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以指导承包人进行现场施工。(4)“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不妥。应改正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5)“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应予顺延”不妥。应改正为:若检验不合格,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6)“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3天内按承包人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 量2 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不妥。应改正为: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工程师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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