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经费核销业务讲习会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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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壹、用人經費貳、業務費參、研究設備費肆、其他注意事項伍、本校會議決議事項陸、經費核銷錯誤樣態柒、Q&A綱綱 要要2壹、用人經費國科會壹、用人經費國科會(1/2)n約用約用計畫主持人循執機構政程序簽報核准n變變助人員之(級)別計畫主持人循執機構政程序簽准n親屬迴避規定親屬迴避規定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3壹、用人經費國科會壹、用人經費國科會(2/2)n內內部管控部管控除應建立適當之出勤管控機制並加強內部管控及查核外,並請將該等人員納入貴機構人員管控系統n重複支重複支本計畫酬本計畫酬 已擔任專任或兼任助人員,得再擔任時工n在職或在學人員得擔任計畫專任助人員4壹、用人經費教育部壹、用人經費教育部(1/2)n親屬迴避規定親屬迴避規定 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各機關長官(首長、校長等)及其各級主管長官(各級單位主管、院長、系所主任等)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本校編外人員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各單位主管不得僱用配偶、三親等及旁系血親為編制外人員 n補助案件補助案件補助補助人事費人事費(除經教育部同意)n各計畫各計畫人事費人事費得得入入(除經教育部同意)5壹、用人經費教育部壹、用人經費教育部(2/2)n得重複支得重複支本計畫酬本計畫酬委辦案已按月支固定津貼者,得重複支本計畫之其他酬n委辦案專案研究助理不得再兼任教育部或其他機關委託之計畫n經教育部核定之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兼任助每月支給基準,得於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應(除經教育部同意)6貳、業務費出席費貳、業務費出席費(1/2)n支領對象支領對象以邀請本機關人員以外之學者專家,加具有政策性或專案性之重大諮詢事項會議為限計畫之委辦機關學校,得支出席費 接受委辦機關學校人員,可支出席費計畫之補助及受補助之機關人員,均得支出席費7貳、業務費出席費貳、業務費出席費(2/2)n以每次會議以每次會議2,000元元為上限為上限n必要之費用必要之費用已支給出席費者,如係由遠地前往(30公以外),照國內出差費報支要點規定,支給必要之費用n出席費與審出席費與審查查費費得重複支給得重複支給出席費因會議之出席所支給之酬勞審查費因提供書面審查意見所支給之酬勞8貳、業務費講座鐘點費貳、業務費講座鐘點費(1/2)n授課講座授課講座外聘u國外聘請:2,400元 u國內聘請:1,600 元、1,200 元 內聘:800 元 講座助:同一課程講座鐘點費1/2 支給n授課時間授課時間每節為50分鐘,其續上課二節者為90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9貳、業務費講座鐘點費貳、業務費講座鐘點費(2/2)n交通費交通費視實際需要核實支給往返交通費 n教材教材編撰之教材得依編稿費及撰稿費標準支給 n專題演講專題演講專題演講人員各場次報酬標準,得由各機關(構)學校衡酌演講之內容自核定支給10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1/3)n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雜費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雜費n交通費交通費搭乘飛機、高鐵者,須檢附票根,其餘交通工具不須檢據凡公民營汽到達地區,除因急要公務者外,其搭乘計程之費用,得報支11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2/3)駕駛自用汽(機)者u其交通費得按同段公民營客運汽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u得另報支油、過(橋)、停等u如發生事故,亦得報支公款修12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3/4)n住宿費住宿費按出差人員職務等級報支住宿:1,600元、1,400元未能檢附費用單據者,均應按住宿費規定額之1/2支n膳雜費膳雜費按出差人員職務等級報支膳雜費:550元、500元如奉派半日之公差,其膳雜費應按每日規定額之1/2報支13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內出差費(4/4)n由由業代辦含住宿及交通之套裝業代辦含住宿及交通之套裝程程 得在超過住宿費加計交通費之規定額內,以業代收轉付收據報支n得以個人信用卡刷卡方式辦得以個人信用卡刷卡方式辦支付支付14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1/10)n交通費、生活費及辦公費交通費、生活費及辦公費n交通費交通費:飛機、船舶及長途大眾運工具機票u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u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業代收轉付收據u登機證存根15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2/10)在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到達地點,應一搭乘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有特殊情形者,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經機關首長核定後,改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簡任第十職等、第十一職等人員及薦任級以下人員,乘坐經濟座(艙)位u經濟座(艙)位係指飛機(或船舶)內最低價格之座(艙)位其餘交通費,應檢附原始單據或業代收轉付收據16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3/10)n生活費生活費:60住宿費、30膳食費及 10用費日支數額X天數X匯率出國前辦結匯出國前1日(如逢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賣出即期美元考匯價如有一日內跨越地區或地區以上者,其生活費日支額以當日宿之地區為支額用費,包括市區火票費等與生活有關之各項費用17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4/10)n辦公費辦公費:手續費、保險費、政費、品及交際費、雜費手續費:包括護照費、簽證費、黃皮書費、預防針費、結匯手續費及機場服務費,均應檢附原始單據或業代收轉付收據覈實報支保險費:出國人員投保綜合保險新台幣400萬元,保險項目包括意外死亡、意外殘廢、意外傷害醫等6 項 18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5/10)雜費:出差人員非屬隨同司長級以上人員出差者,得按出差日每人每日報支雜費(包括計程費、市區租費、品費、交際費等)新臺幣600元,檢附原始單據報支。n日期、時間之計算日期、時間之計算出差人員報支出差費日期、時間之計算,應以本國日期、時間計算n各機關學校受補助及委辦款項,得邀請原補助及委辦機關學校人員出國 19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6/10)n國科會規定國科會規定包括國外或大地區差費、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差費及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出國差費三項國外差費如有敷支用,得自其他補助項目入經費支用或申請追加經費變20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7/10)u循執機構政程序簽報核准l出國人員、人、次、天、地點或出席之國際學術會議l計畫未核定之人員與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時,計畫主持人得於計畫執期間敘明由,循執機構政程序簽報核准約用,派赴國外出差等,始得報支 21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8/10)u經國科會同意l變出國之目的l自其他補助項目入經費支用l已支用後之賸餘款出額超過原核定額之30%l已支用後之賸餘款變為原未核定之補助項目經費l因故未出國致未動支,須出至其他補助項目或變為原未核定之補助項目者22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9/10)繳回u因故未出國致未動支,不須繳交出國心得報告u執國家型科技計畫及大學學術追求卓越發展延續計畫,其國外差費動支後之賸餘款(除依規定辦經費出或變用途外)23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貳、業務費國外出差費(10/10)在補助總經費下報支 凡已獲國科會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補助之申請人,其出國費用(機票費及註冊費)須在受補助總經費下報支,至於其他歸屬出席該次會議但未受補助之項目(如日支生活費),亦得報支於任一受國科會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項下;至於能否報支於非屬國科會補助之其他部會經費(如教育部),則依各校權責規定辦。24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1/8)n交通費及膳宿費交通費及膳宿費每日已提供用膳2餐以上及住宿者,僅補助往返交通費未提供膳宿者,照國內出差費報支要點之規定,核給往返之交通費、住宿費及按膳雜費之1/2支給膳費加屬訓或講習性質之各項研習會、座談會、研討會、檢討會、觀摩會、明會等有關往返交通費及膳宿費均比照前述原則辦 25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2/8)n訓機構調查受訓人員之膳宿需求,受訓人員自願放棄供膳宿之權,自得向服務機關請膳宿費用 n非計畫內相關人員得於計畫內報支差費或其他相關費用;非計畫核定項目或非與計畫直接相關之訓、講習等,其相關差費或報名費等,均得核銷。26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3/8)n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各會議講習訓與研討(習)會相關管措施及改進方案規定 用各單位內部自有之場地,得於外部場地辦 確有於外部場地辦時,有關場地選擇之優先順序27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4/8)u教育部所屬機關學校之場地 u洽借所在地或鄰近地區之其他機關或訓機關之場地 u教育部所屬機關學校委外經營之場地、台教師會或日月潭教師會等 u其他得提供非假日期間膳宿折扣之大型場地,並應於簽呈內敘明確實無法覓得前三款適合之地點或場所情形 28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5/8)經費編規定u使用前點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場地者,於其所定一般收費標準範圍內編 u使用前點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場地者l加對象為機關(構)人員者 每人每日膳費、住宿費:薦任級以下250元、1,400元 簡任級人員275元、1,600元29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6/8)l加對象主要為機關(構)以外之人士者 每人每日膳費、住宿費:500元、1,400元l辦國際性會議、研討會(包括講習、訓及研習)每人每日膳費、住宿費:1,100元、2,000元。外賓每日住宿費為4,000元。如於膳宿費以外,再支給外賓其他酬者,其支付費用總額得超出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30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7/8)u膳宿費依各基準核算之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應u得編聘請團演唱或表演之經費u得編紀品、品或宣導品之經費,但必要頒發之獎品及依國際儀致贈外賓之品,在此限31貳、業務費教育訓費貳、業務費教育訓費(8/8)u國際性會議、研討會l包括僅邀請國外人士我國演講及授課者l由國際性學術組織(跨洲際)授權主辦或與該學術組織合舉辦之學術會議l國際性學術組織(跨洲際或洲區域性)正式認可在我國舉辦之學術研討會l國內自主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32貳、業務費稿費貳、業務費稿費 n各機關學校處與業務有關之重要文件資,經核定交本機關學校人員撰述、翻譯或編審者,得支給稿費n於辦公時間外趕辦者,得依規定支給加班費 n依譯稿、撰稿、編稿、圖片使用、設計完稿、校對、審查等支給標準33貳、業務費通訊費貳、業務費通訊費 34貳、業務費國外專業顧問費貳、業務費國外專業顧問費(1/2)n政院訂頒之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報酬(含生活費)依級別及期間不同機票票款、保險費、國內交通費核實報支 35貳、業務費國外專業顧問費貳、業務費國外專業顧問費(2/2)n在臺期間另安排授課,如屬其台工作範圍及內容,該日已依規定支日支生活費酬,則得再另核給講座鐘點費n在臺期間生活費,以自其抵臺之日至臺之日計算 36貳、業務費運動競賽裁判費貳、業務費運動競賽裁判費 n各機關(構)學校辦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標準額表,規定全國性競賽,(市)級競賽及縣(市)級競賽3種 n主辦機關(構)學校之員工擔任裁判者,其裁判費應減半支給 n主辦機關(構)學校得視裁判之實際需要核實支給往返交通費 n學校自辦之校際、班際等體育競賽擔任裁判者,宜比照支裁判費、出席費、講座鐘點費 37參、研究設備費參、研究設備費-國科會國科會(1/3)n國科會計畫應按計畫核定清單核定之項目按計畫核定清單核定之項目購置購置未購置繳回國科會非核定或未辦變得核銷n變變設備項目設備項目單價未達新台幣30萬元者,政程序簽報核准單價在新台幣30萬元以上者,經國科會同意38參、研究設備費參、研究設備費-國科會國科會(2/3)n核定清單中有研究設備費項目,實際採實際採購時,未達購時,未達額額1萬元以上且使用萬元以上且使用限限2以上以上用於辦經費結報時,在收支報告表或公文中加註明n屬圖書典藏用之圖書,無屬圖書典藏用之圖書,無額大小均額大小均需於研究設備費項下需於研究設備費項下支支39參、研究設備費參、研究設備費-國科會國科會(3/3)n儘早採購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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