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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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公司 内部控制手册 xx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4 二、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4 三、 必要性分析 7 四、 监事 8 五、 监事会 11 六、 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 14 七、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 18 八、 管理腐败的类型 22 九、 高级管理人员 23 十、 控制的层级制度 27 十一、 内部环境如何发挥作用 29 十二、 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内部环境的成熟 30 十三、 我国的借鉴与创新 31 十四、 信息的含义与分类 33 十五、 信息与沟通的概念 35 十六、 沟通控制 36 十七、 信息控制 40 十八、 公司治理原则的内容 50 十九、 公司治理原则的概念 56 二十、 发展与创新阶段 57 二十一、 学习与借鉴阶段 59 二十二、 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 60 二十三、 企业的演进 70 二十四、 公司概况 75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76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76 二十五、 SWOT分析 76 二十六、 项目风险分析 82 二十七、 项目风险对策 85 二十八、 组织机构管理 86 劳动定员一览表 87 二十九、 法人治理 88 一、 产业环境分析 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17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同口径翻一番;到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同步提升。 ——产业支撑更加有力。“三大新兴产业”实现快速发展,传统产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初步构建起支撑区域发展的产业新体系。 ——城市品质更加优良。进一步突出以人为本,城市综合功能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就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 (1)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稀土永磁材料属于国家重点新材料和高新技术产品,受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2016年,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财政部发布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指出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作为关键战略材料,应推动其在在多领域的应用。2017年,发改委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将新材料产业中的稀土功能材料(其中包含高性能稀土(永)磁性材料及其制品)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2019年,工信部、发改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鼓励发展稀土深加工应用产业,推动稀土新材料供应商先期介入下游用户产品研发,促进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上述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稀土永磁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2)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稀土永磁材料由于其重量轻、体积小、磁性强、稳定性高的特性,是稀土下游使用占比最高的应用领域,被广泛用于汽车、消费电子、家电、风电、传感、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因此其发展状况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增长,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至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48.79万亿元增长至114.37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89%;人均GDP也从2011年的36,277元提高至2021年的80,976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36%。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我国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拉动了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下游需求端领域的不断增长,从而为稀土永磁材料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3)“碳中和”的快速推进 2020年,我国提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此外,美国、欧盟等主要经济体也各自提出了“碳中和”的目标。未来随着“碳中和”的快速推进,各国加大投资低碳节能环保产业,并大力推动绿色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节能家电、风力发电等节能环保产业将快速发展,对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将增加,有利于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的发展。 (4)下游行业集中度提高 根据IDC的数据显示,全球智能终端设备市场呈现较高的市场集中度,2020年,全球前5大个人电脑品牌商合计占据77.56%的市场份额,前5大平板电脑品牌商合计占据78.37%的市场份额,前5大智能手机品牌商合计占据71.29%的市场份额。对于消费电子终端设备配件生产厂商而言,下游行业的产业集中度高,意味着与市场占有率高的终端设备品牌商合作能更加稳定的获取订单。 2、面临的挑战 (1)稀土金属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可能导致下游厂商寻求替代材料 钕铁硼永磁材料虽然性能优异,但成本较高,尤其2021年以来,稀土金属市场受上下游供需缺口影响,包括镨钕金属在内的主流产品价格大幅攀升,对下游厂商造成了较大的成本压力。若镨钕、镝、铽等金属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下游厂商可能寻求成本更低的替代材料,钕铁硼永磁材料在部分对磁性材料性能要求较低的应用领域可能被价格更加低廉的铁氧体永磁材料、钐钴永磁材料或铈铁硼永磁材料取代,导致行业总需求下降。 (2)劳动力成本上升不利于行业发展 虽然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生产自动化程度逐渐提高,但部分生产环节仍需要使用大量人工。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工资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劳动力成本逐年上升。若未来我国人均工资水平继续提高,人工成本的上升将直接压缩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三、 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 监事 (一)监事的定义 监事是股份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亦称“监察人”,主要监察股份公司业务执行情况。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或监察委员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二)监事的人数、任期及资格 1、监事的人数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的任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3、监事的任职资格 (1)积极资格。监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监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必须指派自然人代表其行使职务,可随时改派);监事可以具有本国国籍,也可以没有本国国籍;监事会中至少有一人在国内有住所。 (2)消极资格。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②国家公务员、军人、公证人、律师等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③董事、经理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同一公司的监事。 (三)监事的权限 1、监督权 (1)业务执行监督权。监事可以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查核簿册和文件,并有权请求董事会提出报告。 (2)公司会计审核权。有权对董事会于每个营业年度终了时所造具的各种会计表册(营业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损益表)进行核对账簿,调查实际情况,将其意见做成报告书向股东大会提出报告。 (3)董事会停止违法行为的请求权。当董事会执行业务有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行为,或经营登记范围以外的业务时,有权通知董事会停止其行为。 (4)其他监督权。可调查公司设立经过,审查清算人就任时所造具的会计表册、审查普通清算人在清算完结时所造具的清算期内的会计表册。 2、公司代表权 监事一般不能代表公司的权限,但在特殊情况下有权代表公司,监事可代表的内容包括:代表公司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设立、修改章程,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变更、合并、解散等各项登记的权限;与董事进行诉讼(若法院另外没有规定,股东大会也没有另选他人);与董事进行交易(董事为自己或他人与公司发生交易时);在监督业务执行和审核公司会计中可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审核。 3、股东大会召集权 监事认为有必要或受法院命令而召集股东大会。 4、监事的权利 监事的权利包括:向公司请求预付处理委任事务必要费用的权利;向公司请求偿还因处理委任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及自支出时起的利息的权利;向公司请求代其清偿因处理委任事务所负担的必要债务,未至清偿期的,请求公司提供担保的权利;向公司请求赔偿其处理委任事务时,因非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害的权利。 五、 监事会 (一)监事会的定义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监督的内部机构,对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与管理,一般情况下无权对外代表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 1、会议召集次数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2、会议召集权人 监事会会议必须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则,监事会会议不能召开;即使召开,其决议也不产生效力。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3、会议出席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被代理监事的权利。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 监事无故缺席且不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三)监事会权限 监事会权限包括: (1)检查公司的财务,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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