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法官助理模拟考试练习卷含答案解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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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法官助理模拟考试练习卷含答案解析 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试卷试题:共200题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填空题 判断题 简答题 公文写作 合计 统分人 得分 一.单选题(共100题) 1.“理论是灰色的,唯有生命之树常青。”这句名言出自_____。 A: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 B: 歌德的《浮士德》 C: 雨果的《悲惨世界》 D: 泰戈尔的《新月集》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解析]《浮士德》是一部长达12111行的诗剧,全剧以浮士德思想的发展变化为线索,以德国民间传说为题材,以文艺复兴以来的德国和欧洲社会为背景,描述一个新兴资产阶级先进知识分子不满现实,竭力探索人生意义和社会理想的生活道路。在《浮士德》的一个场景中,一天有个青年学生前来向浮士德求教,浮士德不想接待,魔鬼墨菲斯托便穿着浮士德博士的长袍,装扮成浮士德,回答这个学生关于做学问的一些问题,最后他以“理论是灰色的,唯有生命之树常青”这句名言作为结语,故选B。 2.评价职业生涯的某个阶段是否成功,必须综合考虑_____因素。 A: 个人、家庭 B: 企业、社会 C: 个人、家庭、企业 D: 个人、家庭、企业、社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评价某一个人的职业生涯的某个阶段是否成功,必须综合考虑个人、家庭、企业、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只有通过多方面的考察,才能得出全面的结论和准确的结果。故本题答案选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3.甲被乙打伤后,向当地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情鉴定,该机构出具了轻伤的鉴定结论,该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属于_____。 A: 物证 B: 书证 C: 医学鉴定结论 D: 视听资料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医学鉴定,应当是指伤者在医院里的各种检査化验结果和损伤、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内容。法医学鉴定是法医鉴定人按照法律程序,运用法医学和医学的理论与技术,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案件中的尸体、人身、物证及文证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做出科学的结论。它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故本题答案选C。(备注:新《刑事诉讼法》中已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4.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我国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把好流动性这个总闸门,把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_____,更好服务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A: 国有企业 B: 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 C: “三农”和高科技园区 D: “三农”和中小企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1年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把好流动性这个总闸门,把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和中小企业,更好服务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5.GPS技术如今已作为先进的测量手段和新的生产力,融入了国民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应用领域。GPS技术所具有的特点不包括_____。 A: 全天候 B: 高精度 C: 自动测量 D: 自动统计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GPS又称为全球定位系统,是具有海、陆、空全方位实时三维导航与定位能力的新一代卫星导航与定位系统。GPS测量技术能够快速、高效、准确地提供点、线、面要素的精确三维坐标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全天候、高精度、自动测量、高效益等显著特点。故本题答案选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6.著名学者齐美尔认为,由于允许冲突的存在,结构松散群体和开放社会会对那种危及基本意见一致的冲突形成保护层,从而把产生有损核价值观念的分歧的危险减少到最低程度,对立群体的互相依赖和这种社会内部冲突的交叉,有助于通过互相抵消而把“社会体系缝合起来”,这样就阻止了沿着一条主要分裂线的崩溃。 这段文字要表达的主要意思是_____ A: 某些社会冲突有助于社会稳定 B: 社会冲突可能会导致核心价值观念的分歧 C: 开放社会的特征是允许不同群体间的冲突存在 D: 社会的和谐与冲突是辩证的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 考点表面主旨题解析据提问知此题为表面主旨题。 文段主要论述了允许冲突存在所带来的好处,即“有助于通过互相抵消而把‘社会体系缝合起来’,这样就阻止了沿着一条主要分裂线的崩溃”,也就是避免社会体系分裂,维护社会稳定,A选项符合题意。B选项与题意相反,文段指出“由于允许冲突的存在……从而把产生有损核价值观念的分歧的危险减少到最低程度”,即保护了核心价值观念,故排除B;文段没有提到开放社会的特征,而且这也不是文段的重点,故排除C;文段强调的是冲突的价值,没有对社会的和谐与冲突进行辩证的讨论,因此排除D。 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所属考点-片段阅读 7.下列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_____。 A: 某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向甲公司颁发了房屋租赁许可证,乙公司以此证办理程序不合法为由要求该办公室撤销许可证被拒绝。后乙公司又致函该办公室要求撤销许可证,办公室作出“许可证有效,不予撤销”的书面答复。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书面答复 B: 某区审计局对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过程中,对丙、丁公司协议合作开发的某花园工程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后向丙、丁公司发出了丁公司应返还丙公司利润30万元的通知。丁公司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C: 某市经济发展局根据A公司的申请,作出鉴于B公司自愿放弃其在某合营公司的股权,退出合营公司,恢复A公司在合营公司的股东地位的批复。B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D: 某菜市场为挂靠某行政机关的临时市场,没有产权证。某市某区工商局向在该市场内经营的50户工商户发出通知,称自通知之日起某菜市场由C公司经营,各工商户凭与该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个人资料申办经营许可证。50户工商户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法院受理审判一定范围内行政案件的权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这类行为并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实际的变动,因此不能作为被诉的对象。A项某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作出“许可证有效,不予撤销”的书面答复,就是重复处理的行为,没有实际影响到乙公司的权益,所以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某区审计局丙、丁公司发出了丁公司应返还丙公司利润30万元的通知,侵犯了丁公司的财产权,所以应该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某市经济发展局作出的鉴于B公司自愿放弃其在某合营公司的股权,退出合营公司,恢复A公司在合营公司的股东地位的批复,也侵犯了B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也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某市某区工商局要求该市场内经营的50户工商户凭与该C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个人资料申办经营许可证,这侵犯了50户工商户的经营自主权,所以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本题所属考点-《行政法》 8.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生效不适于以下哪种情况?_____ A: 行政机关负责人签署同意 B: 执法人员送达行政处理决定 C: 行政规章公布于政府公报 D: 执法人员口头告知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行政行为并非作出就生效,只有在行政行为为相对方知晓时才能开始生效。故本题答案选A 9.下列刑事案件,可以由法院直接受理的是_____。 A: 个体经营户张某起诉雷某重婚案 B: 公务员侯某利用职务贪污贿赂案 C: 狱警李某酒后枪杀孕妇案 D: 警察陈某利用职权刑讯逼供案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只限于自诉案件。根据《刑诉解释》第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镑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故本题答案选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0.电子反对抗是指防止敌方或已方的电子对抗措施影响已方的设备和人员作战效能所进行的各种活动,以防护已方的战争力不遭受其损害,主要措施包含电子反侦察、电子反干扰、抗反辐射摧毁、抗定向能致盲和抗计算机病毒传染。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不涉及电子反对抗的是_____ A: 军事演习前,演习指挥中心提前对使用的电脑进行病毒查杀 B: 发射车向敌方发射反辐射导弹,关闭已方电子设备以免误击 C: 军舰在冲突海域降低雷达发射信号功率,并设置反辐射诱饵 D: 为对抗敌方电子干扰,指挥部决定重要指令用固定电话下达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 考点 单定义判断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关键词强调“电子对抗措施”、“影响已方设备和人员作战效能”。电子反对抗主要包括“电子反侦察”、“电子反干扰”、“抗反辐射摧毁”、“抗定向能致盲”、“抗计算机病毒传染”。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中符合“抗计算机病毒传染”这一项措施,B和C都符合“抗反辐射摧毁”这一项措施,都属于电子反对抗;D中重要指令用固定电话下达,固定电话不是电子对抗所针对的设备,所以不属于电子反对抗。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所属考点-定义判断 11.K公司委托N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由N公司提供布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了加工报酬、数量等事项。该合同属于_____。 A: 买卖合同 B: 融资租赁合同 C: 承揽合同 D: 居间合同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我国(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故本题答案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2.艾滋病被称为“20世纪的瘟疫”,艾滋病病毒将人体内的_____ A: 红细胞 B: 血红蛋白 C: 淋巴细胞 D: 神经系统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当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血液以后,首先侵人血液中的淋巴细胞,破坏人体免疫系统。 本题所属考点-《科技生活》 13.60,120,210,_____ A: 240 B: 250 C: 300 D: 336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多次方数列变式。题干中的数都为多次方数附近的数字。 故选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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