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智能设备公司法治理与战略决策评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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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远程智能设备公司法治理与战略决策评估 远程智能设备 公司法治理与战略决策评估 xx(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一、 公司简介 4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5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5 二、 关系契约理论 6 三、 管理者心理契约的特点 11 四、 关系契约下的公司治理 13 五、 社会资本机制及董事会机制的补充关系 16 六、 群体极化的影响因素 17 七、 群体极化与高管团队决策 20 八、 决策行为的影响因素 24 九、 战略决策质量的影响因素 26 十、 董事会职能与管理者短期主义倾向 31 十一、 风险投资与技术创新 36 十二、 项目基本情况 41 十三、 产业环境分析 43 十四、 行业壁垒 45 十五、 必要性分析 46 十六、 发展规划 47 十七、 项目风险分析 50 十八、 项目风险对策 53 十九、 SWOT分析说明 53 二十、 法人治理结构 62 一、 公司简介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宋xx 3、注册资本:55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6、成立日期:2016-2-10 7、营业期限:2016-2-10至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 (二)公司简介 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外在要求,也是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求;既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战略需要。遵循“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回馈社会、实现价值共享,致力于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责任的有机统一。公司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作为社会责任管理推进工作的基础,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机制。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0年12月 2019年12月 2018年12月 资产总额 11521.14 9216.91 8640.85 负债总额 6794.39 5435.51 5095.79 股东权益合计 4726.75 3781.40 3545.06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54043.99 43235.19 40532.99 营业利润 9755.40 7804.32 7316.55 利润总额 8799.37 7039.50 6599.53 净利润 6599.53 5147.63 4751.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99.53 5147.63 4751.66 二、 关系契约理论 GHM理论主要在正式的法律框架中讨论问题,而且采用一次性静态博奔方法,当考虑到重复博奔所形成的非正式契约时,“可描述但不可证实性”就并不是非常重要。Tirole认为,只有当两种或然事件对支付的影响无法被区分时,“可描述但不可证实性”才会对契约的完全性产生影响。 麦克尼尔提出了关系契约的概念。他区分了分立交易和关系交易,认为契约关系是社会交换行为的主导方式。 麦克尼尔在《新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指出:要理解什么是契约,就必须摆脱自己强加的知识隔绝状态,接受一些基本事实。没有社会创造的共同需求和爱好,契约是不可想象的契约的基本根源,它的基础,是社会。没有社会,契约在过去不会产生,在将来也不会产生。把契约同特定的社会割裂开来,就无法理解其功能。 麦克尼尔认为,契约的根源有:社会、劳动的专业化和交换、选择未来意识。他把契约定义为:与规划将来交换过程的有关的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其中“交换”不再仅仅被视为市场上所进行的个别交易,而是作为社会学意义上的“交换”,这种交换的因素包括命令、身份、社会功能、血缘关系、官僚体系、宗教义务、习惯等各种社会关系。麦克尼尔的契约不是一次性的单发交易,而是指向未来的长期合作。 麦克尼尔认为,传统契约的本质特征是“一个或一组承诺”,所谓承诺是“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进行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表示,使受诺人相信承诺人已做出了一项允诺”。古典契约理论忽视了契约交易背后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麦克尼尔认为,契约的基本根源和基础是社会关系,没有社会的存在,契约就永远不可能成为现实。麦克尼尔强调契约的社会关系实质,不再孤立地就要约、承诺、合意而认识契约。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交易都不可能只与交易双方当事人相关,它必然还涉及许多其他社会因素,如信赖、习惯、道德和法律等契约规范。 关系契约理论尚处在不断发展之中,相对于典型契约和非典型契约,关系契约更强调契约中的关系嵌入性、时间长期性、自我履约性和条款开放性。关系嵌入性强调契约中的交易各方的互动大多发生在合约之外,契约承诺的履行与否不需要第三方根据明确的条款来执行,或者根本无法由第三方来评价或执行。时间长期性强调随着交易时间的延伸和关系的复杂化,契约可能涉及多方参与者,交易长期性有助于建立多方信任,减少机会主义行为。自我履约性强调关系契约更多依赖于自我履约机制。在长期合作中,一方的专有性投资可能引起的敲竹杠问题,是无法完全依赖第三方根据明确条款来评价和执行的,只能依赖自我履约机制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条款开放性强调契约双方允许契约中存在漏洞,而这种漏洞也无法由法律来弥补。具体而言,契约双方并不在事前对于可能影响合作关系的所有未来结果达成一致,而是同意对有关问题进行不断协商与调整,进而追求双方未来合作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市场中的企业往往会利用关系契约(如不受法庭审查的非正式协议)来解决典型契约中存在的难题,这也是很多时候企业的表现可能优于市场的主要原因。 麦克尼尔的关系契约理论实际上是将各种社会人际关系作为契约研究的切入点,突出契约中当事人及契约内容的内在社会关系。麦克尼尔的契约定义摆脱了“承诺”的限制,把大量的非承诺性关系纳入了契约的范畴,使契约与习惯、组织、社会性交换和人们对未来的期待交织在一起。在现代经济关系中,交易并不都是靠承诺性契约来完成的,非承诺性契约在现代社会中广泛存在。 Baker,Gibbons&Murphy(2000)也给出了对关系契约的解释,并且对其性质做了深入研究。他们认为,关系契约不同于一般传统契约,传统契约一般要求事先确定条款,这些条款所依据的是事后可以由第三方观测到的指标;当指标可以被观测但不能被证实时,或者这些指标由第三方证实成本巨大时,关系契约就产生了。关系契约具有以下两个特征:第一,在不完全信息下博奔的双方一旦得到新的相关信息,可以依据具体情形调整契约条款;第二,契约的执行无法借助第三方权威机构,只有符合双方利益的契约会得到自发的执行,如果毁约造成的名誉损失小于毁约得到的利益,则契约双方都会选择背约。 威廉姆森(1985)详细分析了从古典契约法、新古典契约法到关系契约的契约演进历程。古典契约假定信息是完全对称的,但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更多时候是处在一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中,而在信息不对称时,最优契约很难自动达到。新古典契约是不完全的,双方都认为当第三方的仲裁解决机制存在时,契约方可达成。关系契约也是不完全契约,协议中的缺口的填补,依靠的是在一个关系体系中不断协商解决。威廉姆森指出,在契约的期限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加,并且关系具备了有着大量规范的小社会特征之后,才产生了关系契约。他同时给出相应的基于关系契约的双边治理结构。 在麦克尼尔契约划分方法的基础上,威廉姆森建立了自己的交易分析框架。他将交易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单位,用专用性投资、交易的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来描述交易的特征。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出发,他认为当投资是非专用时,不论交易频率如何,应采用古典契约进行市场治理;当交易偶尔发生且投资有一定的专用性时,应该运用新古典契约的三方治理;当交易经常发生且有一定的投资专用性时,应该进行关系契约的双边治理。所以,根据威廉姆森的分析逻辑,投资专用性是关系契约产生的主要原因。但是威廉姆森并没说明为什么在没有明显的专用性投资时,还会采用关系契约机制。 总结上述学者对关系契约的研究文献,可以看出关系契约有如下特点:第一,关系契约中建立的基础社会关系网络和道德规范,不是当事人通过面对面的谈判而缔结的,所以关系契约没有明确的合同关系人,处在一个“没有委托人的世界”。第二,关系契约强调沟通。在麦克尼尔看来,关系契约的一个最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使交换关系保持不破裂,也就是契约双方的团结。他写道:“权力和团结属于现代世界的社会问题的领域,并且在不确定的将来仍会如此。”由于交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交易双方当事人必须相互依赖和相互合作,才能就某些事件或交易本身达成共识。要达成这种共识,双方当事人之间在信息上的、情感上的和意识形态上的相互沟通是必不可少的。第三,关系契约中存在权利和责任不对称。在关系契约中,某一当事人个体的行为不但会影响其本身的利益,而且会影响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契约的当事人有可能造成“不对称损害”。基于团队生产理论的逻辑能清晰地理解这一点。企业作为团队生产的典型组织,多方参与者之间存在一系列契约,在个人的利益不能与整体的利益保持一致的情况下,个人可能为了获得非常有限的利益,对契约中的其他人施加巨大的损害。随着现代社会中生产的专业化不断加剧当事人施加不对称损害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三、 管理者心理契约的特点 心理契约是由人们所持有的,对与交易另一方所达成的交换协议的本质信念所构成的,是典型的隐性契约。这种契约并不需要相互的认同,只是存在于交易双方的心目中。Davis(1997)基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观点,认为高层管理者的心理契约对其行为有重要的影响。管理者会基于心理契约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进行预期,进而决定自己的行为选择。尤其是在战略决策制定过程中,管理者的行为选择对最后决策质量的影响至关重要。 基于社会交换理论的逻辑,交易双方之所以能够结成各种关系,都是为了各自索取有价值的东西。而心理契约是一系列与人的义务和权利有关的互惠期望的集合,是交易双方达成协议并能够守约的重要影响因素。例如,雇佣就是一个心理契约,雇员(管理者或员工)在知道雇主(股东)会实现他们的期望的前提之下履行其责任。 麦克尼尔(1985)将管理者与组织之间的契约划分为以经济交换为基础的交易契约和以社会情感交换为基础的关系契约两种类型。交易型契约有具体的期限,而且可以观察到结果,同时不受个人情感影响。关系型契约有明显主观性,它涉及较长时间和更高水平的个人承诺。双方行为选择都会受到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交易型契约主要集中于交换物品,或者一种商品或服务于另一种商品或服务的直接交换,而关系型契约则倾向于一般化的互惠原则。管理者和企业之间的心理契约具有典型的关系型契约属性。 高层管理者要负责确定组织目标和战略规划,这需要高层管理者对企业忠诚和有归属感。高层管理者要有解决复杂环境带来的各种问题的能力,这就需要他们具有复杂特殊的知识。而这种特殊的知识是高层管理者通过专用性投资获得的,这就使得高层管理者和企业之间建立起一种互惠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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