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第十五章普通程序教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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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普通程序第十五章普通程序 第一节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普通程序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起诉与受理起诉与受理第三节第三节 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第四节第四节 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第五节第五节 撤诉与延期审理撤诉与延期审理第六节第六节 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uu一、普通程序的概念一、普通程序的概念一、普通程序的概念一、普通程序的概念是指法院审理是指法院审理是指法院审理是指法院审理第一审第一审第一审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也是当也是当也是当也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第一审第一审第一审第一审民事诉讼通常应遵循民事诉讼通常应遵循民事诉讼通常应遵循民事诉讼通常应遵循的程序。的程序。的程序。的程序。uu二、普通程序的特点二、普通程序的特点二、普通程序的特点二、普通程序的特点.在内容设置上,具有程序的完整性在内容设置上,具有程序的完整性在内容设置上,具有程序的完整性在内容设置上,具有程序的完整性.在适用范围上,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在适用范围上,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在适用范围上,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在适用范围上,具有广泛的适用性第二节起诉和受理第二节起诉和受理一、起诉一、起诉(一)起诉的概念(一)起诉的概念是指是指自然人自然人、法人法人或或其他组织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依法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议,以自己的名义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讼行为。(二)起诉的条件(二)起诉的条件 1.1.原告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织。所谓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依法组织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议。例如例如: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名誉权受到侵犯的死者的近亲属。名誉权受到侵犯的死者的近亲属。2.2.有有明确的明确的被告被告即被告应当具体化、特定化。明确的被告不仅是指被告即被告应当具体化、特定化。明确的被告不仅是指被告的称谓要明确,而且被告的有关简况也要清楚。同时还的称谓要明确,而且被告的有关简况也要清楚。同时还要注意,被告要实际存在,已死亡的自然人或已注销的要注意,被告要实际存在,已死亡的自然人或已注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被告。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被告。3.3.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和事实事实、理由理由所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所提出的实体权利的所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所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在内容和所涉及的范围上必须是具体确定的,否则要求在内容和所涉及的范围上必须是具体确定的,否则法院的审判范围就无法确定。同时,要有具体的事实和法院的审判范围就无法确定。同时,要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来支持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理由,来支持所提出的诉讼请求。4.4.属于法院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和受诉法院管辖受诉法院管辖。(三)起诉的方式(三)起诉的方式以书面起诉为原则,以口头起诉为例外。以书面起诉为原则,以口头起诉为例外。(四)(四)起诉状起诉状(plaint)(plaint)的内容的内容 民诉法民诉法第第121121条: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式;(二)(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名称、住所等信息;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1.1.当事人的概况当事人的概况(1 1)原告的基本情况。)原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记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记明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记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和职务。(2 2)被告的基本情况。)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起诉时仅提供能够确定原告起诉时仅提供能够确定公民被告身份的姓名、公民被告身份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的名称、住所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即可,而对原告较难提等基本信息即可,而对原告较难提供的年龄、民族、职业、联系方式以及供的年龄、民族、职业、联系方式以及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等信息则修改为由被告自己提供,即被告应在答辩状息则修改为由被告自己提供,即被告应在答辩状中记明这些信息。中记明这些信息。减轻原告的起诉负担。减轻原告的起诉负担。解释解释第第209209条: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补充:答辩状民诉法民诉法第第125125条: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辩状副本发送原告。”2.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这既是起诉的必须具备的四个法定条件之这既是起诉的必须具备的四个法定条件之一,也是起诉状中应当记明的法定事项。一,也是起诉状中应当记明的法定事项。3.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准确地说,这里的证据应当理解为证据材准确地说,这里的证据应当理解为证据材料。料。二、受理二、受理(一)受理的概念(一)受理的概念是指是指法院法院通过审查原告的起诉,通过审查原告的起诉,认为符合法定条认为符合法定条件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启动诉讼程序的诉讼行,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启动诉讼程序的诉讼行为。为。(二)对起诉的审查(二)对起诉的审查 民诉法民诉法第第123123条: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1.1.审查起诉的内容审查起诉的内容2.2.审查起诉的期限:审查起诉的期限:7 7日日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三)受理的法律效力(三)受理的法律效力1.1.程序法上的效力程序法上的效力2.2.实体法上的效力:诉讼时效中断。实体法上的效力:诉讼时效中断。(四)法院应予受理的几种特殊案件(四)法院应予受理的几种特殊案件 1 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解释解释212212条)条)2 2、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解释解释212212条)条)3 3、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应当进行审查。(解释解释216216条)条)对对方提出异议的时间界限为首次开庭前方提出异议的时间界限为首次开庭前 4 4、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告送达诉讼文书。(解释解释217217条)条)5 5、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新案受理。(解释解释218218条)条)6 6、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6 6个月个月内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诉的,内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诉的,以及以及6 6个月后原告再次起诉的,或者被告起个月后原告再次起诉的,或者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民诉法民诉法124124条)条)7 7、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解释解释217217条)条)(重点(重点6 6、7 7)(五)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的处理(五)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的处理Page277:1Page277:17 7(重点(重点5 5、6 6、7 7)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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