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和非税优惠政策解读7.9课件

举报
资源描述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和非税优惠政策解读2020年7月7日 目录 非税收入优惠政策非税收入优惠政策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出台背景和目的政策出台背景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精神,国务院国务院2月月18日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以减轻疫日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决定延长阶段性减免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决定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一 概况 人社部人社部发202011号号 医保医保发20206号号 皖医保秘皖医保秘202017号号 皖税皖税发20206号号 皖人社发20203号 明医保明医保20206号号 皖医保皖医保发20201号号 人社部人社部发202049号号 皖人社皖人社发发 2020 11号号 政策具体内容 减减 免免 1、自自2020年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个体工商户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人社部发人社部发202011号;皖人社发号;皖人社发202020203 3号号)2 2、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延长执行到20202020年年12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延长执行到20202020年年6 6月底。月底。(人社部发人社部发202049号;号;皖人社皖人社发发 2020 11号号)政策具体内容 减减 免免 3、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免和缓缴政策。(人社部发人社部发202049号号)(皖人社皖人社发发 2020 11号号)政策具体内容 缓 缴1、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人社部发202011号;皖人社发20203号)2、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人社部发202049号)(皖人社皖人社发发 2020 11号号)政策具体内容 缓 缴 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自愿暂缓缴费。2021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累计计算;对2020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2021年底前进行补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缴,缴费基数在2021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主选择。(人社部发人社部发202049号号)(皖人社皖人社发发 2020 11号号)政策具体内容 个人个人缴费基数基数 2020年全省社会保年全省社会保险险个人个人缴费缴费基数下限基数下限继续执继续执行行2019年个人年个人缴费缴费基数下限基数下限标标准。个人准。个人缴费缴费基数基数上限按上限按规规定正常定正常调调整,由省人力整,由省人力资资源社会保障源社会保障厅厅会同有关部会同有关部门门另行公布。另行公布。(人社部发人社部发202049号号)(皖人社皖人社发发 2020 11号号)政策具体内容 企企业 划型划型 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确定减免企业对象,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享,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医保政策医保政策 医保医保发20206号号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统筹地区,由各省指导统筹考虑安排。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医保政策医保政策 医保医保秘秘202017号号缴费人无法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参保登记的,缴费人无法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参保登记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补办,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个月内补缴补办,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缴纳。个月内缴纳。医保政策医保政策 皖皖医保医保发20201号号自自2020年年2月起,各市人民政府根据统筹地区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月起,各市人民政府根据统筹地区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个月。受疫情影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经申请、认定并签订,经申请、认定并签订缓缴协议后,缓缴协议后,可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可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个月。缓缴缓缴期满后,参保企业在缓缴协议规定期限内补缴职工医保费的,免收滞期满后,参保企业在缓缴协议规定期限内补缴职工医保费的,免收滞纳金;未按规定期限补缴的,超过期限时间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纳金;未按规定期限补缴的,超过期限时间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 解读 执行行期限期限 自自20202020年年2 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到部分,免征期限到2020年年12月底。月底。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到期限到2020年年6月底。月底。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受减免政策。解读 适用适用 对象象此次出台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除湖北省外的其他此次出台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份省份可免征可免征可免征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中小微企业。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可减半可减半可减半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解读 企企业 划型划型 主要依据:主要依据:工信部联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2011300300号,按照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号,按照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参保单位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后直接进行减免,无需提供的参保单位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后直接进行减免,无需申请和审批。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申请和审批。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具体操作:具体操作:一是根据企业现有参保登记、申报等数据按现行标准进行划型,一是根据企业现有参保登记、申报等数据按现行标准进行划型,相关数据可以截至相关数据可以截至20192019年底的数据为准;年底的数据为准;二是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二是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企业划型结论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最终确认。型划型。企业划型结论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最终确认。解读 减免减免流程流程税务部门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传递的缴费信息进行征收的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分户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免后的应缴费额等,传递给税务部门征收。解读 工工伤伤保保险险 按按项项目参保的减免政策目参保的减免政策 20202020年年2 2月月1 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减免政策。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计划施工期及起止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计划施工期及起止日期依据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日期依据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解 读 缓缴缓缴处处理理理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2020年12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享受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原则上应为享受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原则上应为20192019年度按时足额缴费的企年度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已停保的企业和完全停产的企业,不纳入缓缴社会业,严重失信企业、已停保的企业和完全停产的企业,不纳入缓缴社会保险费范围。保险费范围。解 读 职工工医保医保 自自20202020年年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