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花园配套学校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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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花园配套学校设计任务书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概况 3 1.1 基本信息 3 1.2 设计范围 5 第二章 设计工作内容及事项 6 2.1 各阶段设计内容及工作事项 6 2.2 配合服务: 10 第三章 设计及技术要求 11 3.1 设计目标及设计原则 11 3.2 各专项设计要求 12 3.3 各专业技术要求。 14 第四章 项目进度安排和设计成果提交要求 49 4.1 项目进度要求 49 4.2 设计深度要求 49 4.3 成果具体要求 50 第五章 附件 53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 基本信息 1.1.1 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岛东部,大石水道与三支香水道交汇处。学校用地位于丽江花园小区西侧,现状主要交通组织依靠地块东侧的新埔南路。 1.1.2 用地现状 项目地块用地面积约为33900平方米,场地内存在7米左右高差,地块周边现状为农田、河涌、绿地以及住宅小区。 项目用地现状鸟瞰示意 1.1.3 规划设计条件 项目用地约为33900㎡,办学规模为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中学30班,小学24班,总建筑面积约3.3万㎡(含地下),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7万㎡,不计容建筑面积约0.6万㎡。 1.1.4 项目周边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东南侧及东北侧规划为住宅用地(现状为已建成住宅小区),与项目用地紧邻的西侧,目前规划为绿地。 1.1.5 交通规划条件 项目东侧临新浦南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目前已建成现状道路宽度约15米(含人行道),是项目现状场地交通组织的唯一道路。场地南侧紧邻设有12米宽的规划路,设计、施工,建设时间待定,目前无建设计划。 1.1.6 项目定位 项目以全面贯彻义务教育为核心,以人文、科技、低碳、绿色生态为导向,建成具有标杆引领性、现代化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1.2 设计范围 本项目设计范围是指规划用地红线范围,总用地面积约为33900m2 ,服务范围包括从概念及方案设计阶段到施工图阶段、施工配合阶段及竣工配合工作等,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 咨询、评价、论证工作:包括绿色建筑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等所有咨询、评价、论证,并确保通过。 2.设计工作: (1)各专业工程设计:本项目概念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设计、总平、绿色建筑及所有相关专项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现场服务等工作)。 (2)专业人防设计、装修设计(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图书馆、食堂、电梯厅、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等,装修要求可参考《广州市番禺区中小学校建设指引》 )、外立面深化、标识导视、围墙方案、综合管网、室外运动场地(包括田径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等设计工作内容。 (3)装配式设计及BIM建模及辅助优化设计(如委托) 如按政府相关规定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装配式设计及BIM设计,该项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4)其他工作: 1)报建配合工作:包括各专项审批、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审报建配合服务、协调工作及审核服务工作; 2)负责完成本项目合同规定的设计范围内的二次设计; 3)现场服务:在设计的不同阶段,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派驻相关专业人员在指定的地点开展本项目各项设计工作;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所涉及的专项内容的设计工作与设计分包管理;与甲方聘请的其他设计单位的设计协同等。 注:在项目设计及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方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意见对本《设计任务书》内容进行调整。 第二章 设计工作内容及事项 2.1 各阶段设计内容及工作事项 2.1.1概念阶段,方案阶段过程中的设计工作: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项目计划赴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和分析, 并启动概念设计,并以周为单位审核规划设计条件、指标、规范、可行性等方面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就最新项目规划指标更新设计文件。 本阶段甲方定期组织乙方进行方案汇报、设计工作坊等会议,乙方须派员参与。同时,乙方须同步开展地下室平面强排布置,以配合基坑支护设计工作。 各阶段完成成本估算,并形成报告,确认方案不超出甲方建造限额。 2.1.2规划、单体报建,过会文本制作: 基于最新方案基础上,乙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编制相关报建图纸文本(包括方案报建与单体报建),并于甲方书面要求的情况下,协助编制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项目方案汇报文本。各流程需要的材料清单以现行官方版本为准。 乙方需在建筑方案设计及有关经济技术面积表的基础上,以周为单位复核面积计算和经济技术指标核算,确保完成面积闭合。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面积数据表格(数据表格由甲方提供)的填写并保证准确性(在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报建通软件及有关计算规则方法下,单元误差率不得超过0.3%,总建筑面积误差率不得超过1%)。 另外,对于施工图深化过程中引起的调整,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乙方有义务完成现行方案的面积闭合工作,提供相应的报建换图文件。 2.1.3初步设计 乙方须与甲方另聘顾问紧密配合,参与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会议,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通过初步设计专家评审等关键环节,其中,专家名单需要由甲方提供,或按甲方指令,由乙方提供并取得甲方确认,专家聘请费用包含于本合同总价范围内。本阶段工作内容如下: 1)完成单体建筑专业初步设计(含节能)、结构专业及机电各专业(消防、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智能化、厨房排油烟)、绿建专业及室外运动场地的初步设计; 2)组织并完成专家评审,向甲方提交各专业初步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文件深度须满足甲方招标使用,不得缺项; 3)满足政府初步设计报建需求的全部审批图纸及文件说明,负责所有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核和盖章。 4)就甲方另聘顾问相关成果文件中与本合约工作范围相关内容提供意见,并于要求时间内形成书面报告。 5)本阶段成果文件须同步通过甲方另聘相关顾问审核(若有),甲方认可顾问反馈意见的前提下,乙方须完成意见修改。 6)参与本阶段甲方组织的设计会议,与顾问公司之间的技术协调会议,并准备相关会议材料; 7)参与政府部门所组织的评审会议,以及其他相关的配合事宜,并准备相关会议材料; 8)提供设备清单; 9)提供初步设计概算; 10)绿建、海绵城市、节能初步设计文本(须先行提供方案比选、经济可行性分析)。 11)初步设计BIM碰撞报告。(如委托) 2.1.4施工图纸阶段: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履行本项目施工图编制工作。本阶段工作内容如下: 2.1.4.1乙方根据甲方、政府及其他顾问提供的意见进行初步设计调整。在项目深化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加强对“日照间距、退让红线距离、消防车道、停车位”等设计审核,严格把关。 2.1.4.2该合同成果包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任务书中提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图设计和室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备注:A. 建筑物及附带底层地下车库,和本合同工程范围内各种设备用房; B.构筑物包括本合同工程公用配套所需的建构筑物; C.室外工程包括:本工程内的围墙、封闭围墙、室外运动场地 1)建筑(除平立剖等必要图纸外,应包括建筑构造墙身及节点大样、防水节点做法、各专业预留孔洞及各种主要设备房的平面图); 2)结构(应包括各种主要设备房的基础图、较大的需加强配筋的墙、梁、板预留孔洞及预埋套管应出定位图); 3)设备(强弱电、给排水、通风空调专业需考虑到其预留位置及与相关专业的关系)与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工作;在总图中须明确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关系;重点应加深与水景、绿化有关部分的设计接口,充分考虑相关的预留接口、容量等,并与甲方确定的设备施工单位相互配合,达到各种施工及功能要求;提供套管预埋件、各种主要设备房的平、立、剖面图等;出具满足消防报建要求的机电设计文件; 4)用地范围内的总图施工图设计(含总图定位,竖向,室外管线综合图等,在总图中须明确用地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关系); 5)室内装修施工图,参考附件《广州市番禺区中小学校建设指引》要求; 6)专项设计:指由甲方指定局部或细部须详细和重点考虑部分,应出具相应的成果,包括建筑(各种栏杆、立面分色图、排砖图门窗表、特种结构/装饰构件如钢结构与钢构架的设计); 7)地下车库设计、车位布置; 8)某些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安装时,乙方要协助甲方作针对方案提供布局调整建议,若对相关专业造成设计调整,需根据相关提资完成相应的设计变更。 2.1.4.3完成节能设计及测算,并提交计算书及送审文件; 2.1.4.4完成本阶段的面积计算和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协助甲方完成面积数据表格(数据表格由甲方提供)的填写并保证准确性,在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报建通软件及有关计算规则方法下,单户户型误差率不得超过0.3%,总建筑面积误差率不得超过1%; 2.1.4.5整体机电设计均须控制成本,备用管线数量和方案均须得到甲方认可; 2.1.4.6个别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时,乙方要协助甲方就与主体设计相联系部分提出意见并协调合理布局,同时提供有关技术参数,但不免除专业设计公司的设计责任; 2.1.4.7配合甲方各项招投标工作,本项目以初步设计成果进行招标,具体初步设计要求详见附件(待定)。 2.1.4.8人防设计; 2.1.4.9完成绿建、海绵报告、图纸,并提交计算书及送审文件; 2.1.4.10相关成果文件需进行施工图送审,并完成修改意见以取得施工图合格证。 2.1.4.11根据施工图纸完成bim碰撞报告,并完成管综优化。(如委托) 2.1.5施工配合阶段: 施工配合阶段,工作内容如下: 2.1.5.1应甲方书面要求,乙方需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及个别空间深化设计需求,提供相应设计解决办法以及设计变更(如涉及改变原方案的总体规划及单体平立面的设计意图进行调整的,需得到甲方书面确认。) 2.1.5.2为配合工程竣工验收,乙方所有变更须于重要工程、设计节点前更新至原施工图纸电子文件中(模型空间),并于甲方书面通知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甲方; 2.1.5.3乙方需辅助甲方审核材料样板技术参数(节能、消防专业)。 2.1.5.4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相关的深化图纸(包括不限于二次机电深化图纸)提供书面意见。 2.1.5.5个别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时,乙方要协助甲方就与主体设计相联系部分提供书面意见并协调合理布局,同时提供有关技术参数,但不免除专业设计公司的设计责任; 2.1.5.6根据最终竣工图提供效果图(不少于5张)。 2.1.5.7乙方应负责向甲方选择的施工单位解释设计意图及施工内容,并负责进行技术交底。 2.1.5.8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单位的要求,参加重要节点的工程验收;由于乙方原因需要对原设计做出修改时,乙方应无偿并及时完成相应的设计修改、且及时出图。 2.1.5.9工程实施期间,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提出的设计问题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最迟不应超过48小时(重大设计变更除外)。 2.1.5.10乙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施工工期内提供不少于30 次的现场指导,未能解决问题除外。 2.1.5.11工程竣工后,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了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分析。若经权威机构分析证实是设计缺陷所致,则乙方应完善设计方案及建议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上限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设计费用。 2.1.6竣工配合工作: 提供施工单位所有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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