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洋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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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洋灾害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我市海洋灾害预防和应对能力,高效有序开展海洋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2 编制依据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L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及管辖海域内发生的风暴潮、海浪、海啸和赤潮等海洋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台风引起的风暴潮、海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按 市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实施)。1.4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及管辖海域内海洋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根据海洋灾害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2)快速反应,果断决策。发生海洋灾害,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跟踪研判,果断采取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危害和影响。(3)整合资源,加强合作。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加强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建立海洋灾害信息共享、网络互联、科学有效的海洋灾害防范体系,确保海洋灾害及时预警和有效应对。(4)依靠科学,专群结合。加强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提高应对海洋灾害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海洋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公众应急反应、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等能力。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市海洋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市级指挥机构、县级指挥机构和基层应急组织组成。2.1市级指挥机构市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海指),负责统一指挥和全面协调全市海洋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2.1.1 市海指组成市海指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市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市海指成员由警备区、92012部队、31610部队、武警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市大桥管理中心、广电总台、海事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电力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高新区管委会、市蓝焰燃气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海洋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2.1.2 市海指成员单位职责(1)警备区、92012部队、31610部队、武警支队:组织所属民兵、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协助地方转移危险区群众,维护灾区社会秩序。(2)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与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新闻发布;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做好必要的对外宣传工作。(3)市发改委:监督、指导海洋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建设工作;指导市重点工程和陆上长输油气管道项目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基础设施灾后复建。(4)市经信局: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船舶修造企业做好无动力船只防潮避浪工作;指导做好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危化品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调查核实工业企业灾情。(5)市教育局:指导学校海洋灾害防御安全管理;组织学校做好停课和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学校开展海洋灾害防灾减灾知识教育;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6)市公安局:组织职能部门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道路畅通;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工作。(7)市民政局:做好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引导有关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灾救灾减灾。(8)市财政局:根 据 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提供经费保障。(9)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市海指办日常工作;做好沿海风暴潮、海浪、海啸及其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视监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市海指提供相关预警报信息;协助各级政府做好因海洋灾害而引起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赤潮灾害监视、监测、预警和灾情调查、评估。(10)市生态环境局:参与海洋灾害引发的海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指导受灾区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向市海指及时提供环境信息。(11)市住建局:负责城区排水、排涝工程的建设;负责城市建筑工地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设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区危旧住房抗灾能力调查认定;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避灾场所的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农村房屋建设规划和质量控制。(12)市交通局:组织协调交通抢险救助;督促做好在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及时抢修损毁公路、桥梁,保障抢险救灾运输道路畅通。(13)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损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水利系统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和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1 4)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指导农家乐并协调渔家乐做好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农业农村系统海洋灾害损失情况。(1 5)市商务局:负责民生物资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受灾地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监控,及时组织做好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1 6)市文广旅体局:指导监督旅游景区和涉海休闲场所安全管理;协助做好海洋灾害影响期间游客安全转移,适时关闭旅游景点、涉海休闲场所;开展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和避灾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意识。(1 7)市卫健委:负责因海洋灾害引起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海指提供海洋灾害灾区疾病防治意见,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救治工作;指导灾区饮用水水质的监测和防疫消毒工作。(1 8)市应急局: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避灾安置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海洋灾害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负责抢险救灾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 9)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各地加强市场管理,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负责海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监督;依法打击海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受赤潮毒素污染的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的行为。(2 0)市城管局:指导、监督市区内水闸、排涝泵站的安全运行。负责市政道路、城市燃气等公用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户外广告、市政路灯等设施的应急管理工作;落实行道树等公共绿化树木的加固措施。(2 1)市海洋与渔业局:指导、监督渔港、渔船、海水养殖场所的安全管理;组织营救海上遇险渔船、渔民;组织开展初级水产品生产过程中海洋赤潮毒素污染检测,监督查处违法采捕遭受赤潮毒素污染的水产品的行为;及时提供渔业系统灾害损失情况。(2 2)市港航和口岸局:指导全市港航系统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港口企业停止码头装卸作业;指导、检查营运船舶、码头设施和在建水运工程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防御浮筒养护情况的检查;协助落实无动力船只机动停泊码头,并做好引航等工作。(2 3)市大桥管理中心:负责做好海洋灾害期间跨海大桥安全通行;在海洋灾害对安全通行有严重影响时,协调相关联勤单位适时封闭道路,禁止车辆通行;负责做好大桥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安全避险。(2 4)广电总台:报道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宣传海洋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及时滚动播放市海指预警信息;报道抢险救灾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2 5)海事局:负责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开展船舶通航秩序维护和避灾秩序监管,组织海上应急救助。(2 6)人行市中心支行:引导金融机构对灾后恢复生产给予信贷支持。(2 7)银保监分局:组织指导保险公司做好防灾减损以及灾害理赔工作。(2 8)市气象局:及时提供海洋灾害期间的天气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提供海洋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气象资料,并参与海洋灾害应急处置会商。(2 9)市消防支队:做好海洋灾害险情、灾情期间的综合救援工作。(3 0)市电力局:做好海洋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损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受灾损失情况。(3 1)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制定应急通信保障方案,确保海洋灾害抢险救灾过程中通讯畅通;及时抢修电话线路、光纤、网络专线等灾损线路和通信设施,必要时启用卫星电话保证联络。(32)高新区管委会:落实海洋灾害期间辖区内各类企业和在建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河道、水闸的科学调度,适时预泄预排;落实避灾场所,及时转移在建工程、危房、工棚等人员,确保人身安全;组织防潮防浪抢险工作和水毁工程的修复。(33)市蓝焰燃气公司:做好日常管路、设施的维护,及时抢修灾损设施、线路,确保海洋灾害影响期间正常供气。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仍需服从指挥部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相应工作。2.1.3市海指办公室市海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海指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市海指办设在市资源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资源规划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人员由市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共同组成。2.2县级指挥机构各 县(区)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本地区海洋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和防灾救灾工作。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按照县(区)职能参照执行。2.3基层应急组织乡 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依托基层防汛防台组织体系,在县级海洋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乡级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3 事件分级按照严重程度,海洋灾害应急事件分为一般(IV 级)、较 大(ni 级)、重 大(H 级)和特别重大(I 级)四级。3.1 一 般(W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 一 般(W级)事件:(1)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我市受影响岸段达到风暴潮黄色预警级别。(2)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我市海域海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3)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我市沿岸海域海啸达到信息发布级别。(4)在我市管辖海域发生面积2 0 0 平方公里以下(不含)的有毒赤潮。3.2较 大(III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的,为 较 大(III级)事件:(1)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我市受影响岸段达到风暴潮橙色预警级别。(2)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我市海域海浪达到橙色预警级别。(3)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我市沿岸海域海啸达到黄色预警级别。(4)在我市管辖海域发生面积2 0 0平方公里-5 0 0平方公 里(不含)的有毒赤潮。3.3重 大(II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 重 大(II级)事件:(1)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我市受影响岸段达到风暴潮红色预警级别。(2)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我市海域海浪达到红色预警级别。(3)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我市沿岸海域海啸达到橙色预警级别。(4)在我市管辖海域发生面积5 0 0平方公里 1 0 0 0平方公 里(不含)的有毒赤潮。3.4特 别 重 大(I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I级)事件:(1)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我市受影响岸段和海域同时达到风暴潮和海浪红色预警级别。(2)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我市沿岸海域海啸达到红色预警级别。(3)在我市管辖海域内发生面积1 0 0 0平方公里以上(包含1 0 0 0)的有毒赤潮。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行动根据海洋灾害预警级别、影响程度和范围,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行动。对于风暴潮、海浪、海啸和赤潮灾害,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海洋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对应的最高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行动。4.1.1 W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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