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非金属材料技术创新公司企业的设立购并分立与清算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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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无机非金属材料技术创新公司企业的设立购并分立与清算分析 无机非金属材料技术创新公司 企业的设立购并分立与清算分析 目录 一、 公司简介 1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3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 二、 项目基本情况 3 三、 清算财产的变现 6 四、 企业清算的原因和分类 7 五、 企业设立的条件 9 六、 企业的组织形式 12 七、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4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14 八、 经济效益及财务分析 15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16 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17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19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21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24 一、 公司简介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薛xx 3、注册资本:120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6、成立日期:2012-7-8 7、营业期限:2012-7-8至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 (二)公司简介 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坚持“责任+爱心”的服务理念,将诚信经营、诚信服务作为企业立世之本,在服务社会、方便大众中赢得信誉、赢得市场。“满足社会和业主的需要,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的企业观念,面对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的良好机遇,正以高昂的热情投身于建设宏伟大业。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0年12月 2019年12月 2018年12月 资产总额 9740.21 7792.17 7305.16 负债总额 2924.87 2339.90 2193.65 股东权益合计 6815.34 5452.27 5111.51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20685.18 16548.14 15513.89 营业利润 4267.18 3413.74 3200.39 利润总额 3447.39 2757.91 2585.54 净利润 2585.54 2016.72 1861.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85.54 2016.72 1861.59 二、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人 xx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 (三)项目选址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占地面积约84.00亩。 (四)项目实施进度 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 (五)投资估算 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9489.4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143.9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1.87%;建设期利息608.3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6%;流动资金4737.1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06%。 (六)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9489.41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7074.91万元。 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2414.50万元。 (七)经济评价 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49900.00万元。 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40330.25万元。 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6980.51万元。 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16.54%。 5、全部投资回收期(Pt):6.44年(含建设期24个月)。 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21760.63万元(产值)。 (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 56000.00 约84.00亩 1.1 总建筑面积 ㎡ 97757.90 容积率1.75 1.2 基底面积 ㎡ 31360.00 建筑系数56.00% 1.3 投资强度 万元/亩 282.69 2 总投资 万元 29489.41 2.1 建设投资 万元 24143.94 2.1.1 工程费用 万元 20952.22 2.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2495.45 2.1.3 预备费 万元 696.27 2.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608.31 2.3 流动资金 万元 4737.16 3 资金筹措 万元 29489.41 3.1 自筹资金 万元 17074.91 3.2 银行贷款 万元 12414.50 4 营业收入 万元 49900.00 正常运营年份 5 总成本费用 万元 40330.25 "" 6 利润总额 万元 9307.35 "" 7 净利润 万元 6980.51 "" 8 所得税 万元 2326.84 "" 9 增值税 万元 2186.68 "" 10 税金及附加 万元 262.40 "" 11 纳税总额 万元 4775.92 "" 12 工业增加值 万元 16765.90 "" 13 盈亏平衡点 万元 21760.63 产值 14 回收期 年 6.44 含建设期24个月 15 财务内部收益率 16.54% 所得税后 16 财务净现值 万元 3984.74 所得税后 三、 清算财产的变现 1.清算财产的范围 清算财产是指用于清偿企业无担保债务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财产,它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1)宣布清算时企业所拥有的可用于清偿无担保债务和向投资者分配的全部账内和账外财产。 (2)清算期间按法律规定追回的财产。 企业清算期间按法律规定追回的财产,应作为企业的清算财产: ①清算前无偿转移或低价转让的财产;②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在清算前提供财务担保的财产;③对未到期的债务在清算前提前清偿的财产;④清算前放弃的债权。 2.清算财产变现的原则 (1)凡是能整体变现的财产应尽量整体变现。 (2)法律禁止或限制自由买卖的财产不得上市出售。 (3)应采用多种方式以尽可能高的售价变现财产。 (4)清算企业对外投资的实物性资产不得要求退还原物。 3.清算财产的变现。 不需要变现的财产有: (1)现金和各种存款。 (2)抵消财产。 (3)直接转给债权人的担保财产。 (4)不能变现或不需要变现的无形资产。 (5)直接以实物形式分配给投资者的财产。 四、 企业清算的原因和分类 企业清算的含义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企业清算的原因 (1)合同期满清算;(2)法律规定清算;(3)无法经营清算;(4)违法经营清算;(5)产权变动清算;(6)破产解散清算。 企业清算的法律程序可分为: (1)普通清算,是由企业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除破产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都属于普通清算。 (2)特别清算,是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预,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的清算,一般仅指破产清算。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企业清算的分类: 按企业清算的不同性质,可分为自愿清算、行政清算和司法清算。 自愿清算的企业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权利;一般情况下,由企业内部人员组成清算机构自行清算;企业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行政清算:有关主管机关要负责组织清算机构并监督清算工作的进行。 司法清算:司法清算是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宣告企业破产,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按企业清算的不同原因,可分为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 解散清算的情况有多种,按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是否届满,有期满解散清算和提前解散清算;按企业终止法人地位的程度不同,有完全解散清算和非完成解散清算。 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①清算的性质不同;②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③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 二者的联系表现在: 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②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五、 企业设立的条件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同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不同的,具体内下: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其中: 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1—2名监事。 (5)有公司住所。 (二)申请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5)其他内容同有限责任公司。 (三)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四)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自然人; (2)有书面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4)有合伙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个体工商户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六、 企业的组织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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