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特电机设计项目职业安全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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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微特电机设计项目职业安全管理 微特电机设计项目 职业安全管理 xxx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2 二、 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3 三、 必要性分析 6 四、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 6 五、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 8 六、 工伤保险责任 13 七、 工伤的概念 13 八、 组织岗位劳动安全教育 14 九、 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器具和个体用品管理台账的分类 15 十、 项目简介 15 十一、 进度实施计划 19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20 十二、 投资方案 21 建设投资估算表 22 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23 流动资金估算表 25 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26 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27 一、 产业环境分析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必须准确研判国际国内形势,立足我省优势,瞄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问题,加快推进改革创新,推动转型升级,培育形成发展新动力和竞争新优势,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二、 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认证壁垒 微特电机是机电产品的关键部件。出于使用安全和消费者权益考虑,很多大型客户要求生产商需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体系认证,对于各类产品还根据不同销售区域的法规及客户质量要求需要取得CQC、UL、VDE等认证。各类产品根据客户要求,需持续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经CNAS/CMA合格认证)对有害物质、产品性能的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 2、技术壁垒 微特电机的制造涉及精密机械、精细化加工,需要的工艺装备数量多、精度高,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还需要一系列精密的测试仪器,是技术工艺要求较高的行业。多数技术工艺并非靠单纯的引进可以取得,需要长时间的消化吸收、二次开发方能掌握,一些关键工艺岗位也需要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才能胜任。微特电机品种较多,同品种又存在众多不同的规格,不同品种及不同规格之间的技术特征差异较大,对产品性能、使用寿命、安全及稳定性等要求较高。因此行业内需要持续进行技术工艺创新,才能满足生产需求和客户需要。新进企业短时间内很难突破技术、工艺门槛。 精密给药装置属于医疗器械,是多学科交叉整合的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业务,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可靠性都必须得到保证,因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保持持续研究才能开发出高质量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与此同时还要紧跟客户的研发步伐,同步对新药进行配套设计开发,行业新进企业较难具备此种技术能力。 3、客户壁垒 在微特电机应用较为广泛的家用电器行业中,市场集中度高,主要订单一般集中于大型家电集团手中。客户对微特电机品质要求较高,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装备条件、资金实力、人员素质、产品环保、供货经验、品质管控等要求严格。要进入这类优质客户的供货商行列,一般要经过长期严格的供应商审查过程,具体审查环节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审查、产品认证审查、供货专业能力和专业年限审查、检验检测设备和可靠性检测设备审查、现场评分审查、有害物质审查、产品性能审查等,新供应商的产品还需进行数万小时的客户试验验证认可。因此要通过大客户的供应商审查非常困难,过程繁琐且耗时冗长。然而,一旦通过认证成为其合格或者优选供应商,合作关系将会长期稳定,形成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 对于精密给药装置,由于产品往往是作为某种药物的配套器械,需要和药物同步开发以满足不同药品的具体注射要求,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稳定性验证、临床验证、第三方检验、器械注册验证等流程,通过难度较大,因此一旦药品及配套的给药装置通过审批并完成注册,合作关系将会长期稳定。制药企业在进行后续药物开发时,也会优先选择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或业内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供应商进行配套给药装置供应,因此对于行业新进入者而言,获得优质大客户订单特别是要进入中高端市场比较困难。 4、规模壁垒 近年来,微特电机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种类不断丰富,下游客户对微特电机的性能、结构设计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必须投入较多的人力、资金进行方案设计、产品研发、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才能满足客户要求。因此,企业需持续稳定获得大批量订单,进行较大规模的产品生产,才能在生产效率、采购成本、管理费用等方面凸显优势,脱离小规模低端市场的激烈竞争困境,分摊固定成本,提高单位产品边际收益。行业新进入者,若无法获得大量订单形成规模化生产,则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生存。 三、 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劳动关系调节的重要形式。 在现代社会,劳动关系主体受到的规范约束主要有两种:一是以主体双方同意为条件的合同规范;二是并不以主体是否同意为条件,而是主体必须遵循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因此,关于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性质问题,应当从合同规范和法律规范的两个视角去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具有合同规范和法律规范兼有的属性。 从合同规范的视角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首先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制定或变更,经过劳动者或劳动者团体(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后才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进而具有约束力。规章制度可以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之所以具有约束力,是因为其经过劳动者或其团体的同意成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对于不同意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内容的劳动者来说,劳动关系通常不能建立。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对规章制度的同意,事实上多数表现为默示同意或概括性同意,正是在此基础之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才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对所有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在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或平等协商直接关系到劳动条件的内部劳动规则制定时,更是以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为成立的条件。 从法律规范的视角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在工作场所事实上发挥着行为规范的作用。从法理的角度观察,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本身并不是法律规范,而是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它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的基础是法律的授予。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只是由于得到了劳动法的保护而被赋予了法律效力,因而应该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承认其法律规范性。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作为一种规范,具有对劳动关系运行实施规制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点。 1、制定主体的特定性。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以用人单位为制定主体以用人单位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只在本单位范围内适用。 2、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规范在劳动过程中的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以及劳动者相互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所调整的行为是作为劳动过程组成部分的用工行为和劳动行为,既约束全体劳动者,又约束企业行政各职能部门和企业的各组成部分 3、企业经营权与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协调劳动关系,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以经营权为基础决定的行使用工权的形式和手段。制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必须保证企业职工的参与。企业职工既有权参与相关制度的制定,又有权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五、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如下。 (1)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2)员工招收录用条件、招工简章、劳动合同草案、有关专项协议草案审批权限的确定。 (3)员工招收录用计划的审批、执行权限的划分。 (4)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事项的审批办法。试用期考察办法。 (5)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保存办法。 (6)集体合同草案的拟订、协商程序。 (7)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移交办法、程序。 (8)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修改、废止的程序等。 2、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企业依法制定的,全体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每位员工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方法、程序和有关规程的统一规则要求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保持全体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方式和联系方式的规范化,以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1)其主要内容如下。 ①时间规则。作息时间、考勤办法、请假程序、办法等。 ②组织规则。企业各直线部门、职能部门或各组成部分及各类层级权责结构之间的指挥、服从、接受监督、保守商业秘密等规定。 ③岗位规则。劳动任务、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 ④协作规则。工种、工序、岗位之间的关系,上下层次之间的连接、配合等规则。 ⑤品行规则。言语、着装、用餐、行走、礼节等规则。⑥其他规则。 (2)制定劳动纪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劳动纪律的内容必须合法。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束劳动者的行为,不能侵犯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得非法限制和剥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不得强迫劳动,对于违纪员工的处罚不能超过规则以外的措施。劳动纪律的内容应当全面约束管理行为和劳动行为,应当全面规定工作纪律、组织纪律、技术纪律,使各种岗位的行为与职责都能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可究。 图标准一致。行为模式标准应当一致,纪律的执行应当宽严一致,各类管理行为、劳动行为应当受到同等的约束。劳动纪律应当结构完整。劳动纪律作为一种规范,应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适用条件、行为模式标准、奖惩程序、措施与责任应当明确规定。 3、劳动定员定额规则。 (1)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编制定员规则。企业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机构的设置和配备各类人员的数量界限。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外,企业按照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和人员配备。 劳动定额规则。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组织条件下,企业制定的劳动者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或工作所需要的劳动消耗量标准,分为工时定额和产量定额两类。 劳动定员定额与劳动者的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工时和职业稳定性。 (2)制定劳动定员定额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必须紧密结合企业现有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确定定员水平,应执行适合本企业的技术组织条件的定员标准,对于强制性定员标准应严格执行,并严格履行定员制定程序。 ②制定劳动定额的技术组织条件必须是企业现有的或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企业可以提供的条件,不能超过这种约定条件的劳动定额标准。 ③劳动定额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标准应当以法定工作时间为限,并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 ④制定、修订劳动定员定额的程序必须合法。 4、劳动岗位规范制定规则。劳动岗位规范是企业根据劳动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生产手段的特点对上岗员工提出的客观要求的综合规定。在劳动关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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