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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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行动计划 统筹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关爱、作用发挥等政策支撑。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 一、 打造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 利用现有闲置的集体房产、农村敬老院、闲置乡村校舍等设施,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社交娱乐、老年教育、文化活动等服务。在全省打造一批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 二、 加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综合照料服务。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逐步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设施设备、服务内容和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引导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失能防范、紧急救援、基础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安宁疗护等连续、规范、整合的养老服务,确保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机构得到长期照护。 大力发展“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县级标准化老年养护楼带动街道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以街道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形成“标准化老年养护楼+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居家社区服务网络,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提高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质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家庭养老床位,适时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紧急援助。 发展助浴服务。社区助浴点服务模式,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街道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改造建设老年人助浴点,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机构助浴服务模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安排护理员入户开展助浴服务,或在养老服务机构开设助浴专区向未入住老年人开放。企业助浴模式,鼓励企业对助浴点进行适老化改造,或配备移动助浴车,向老年人给予适宜助浴服务。 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精准对接为老服务需求,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为老服务,鼓励“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服务模式。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监测提醒功能和方便老年人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应用功能。 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普惠养老产品。建立以运营质量为核心指标的运营商遴选机制。制定以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为核心指标的民办公助政策。对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按上述老年人数量同等享受运营补贴。 推动兜底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普惠养老产品。在满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对外开放的收费政策和入住评估管理制度,明确接受社会老年人的入住条件、排序原则和收费标准。推动床位小于40张、入住率常年偏低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撤并或转改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高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效率。 三、 加强老年健康照护服务 提升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促进老年患者功能恢复。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建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辅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 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加强机构照护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增设护理床位或护理单元;支持具备服务能力和相应资质的机构将照护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辐射居家失能老年人;推进照护机构老年痴呆患者照护专区和社区照护点建设,满足服务需求。加强居家社区照护服务,支持社区、相关机构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者培训和“喘息”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相关机构合作,增加照护功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护、临时照护等服务。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护。 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选择”原则,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发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建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和转诊流程。建立健全安宁疗护服务涉及的止痛、麻醉等药物配备和监管制度。 四、 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 加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积极推进面向老年人的中医药家庭病床康复服务项目,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 提升老年病中医药诊治水平。发挥中医药在老年预防保健、综合施治、老年康复、安宁疗护方面的独特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和县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提高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中医药服务。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和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和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分别达到85%和7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规范提供中医药服务达到100%。 弘扬中医药养生养老文化。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动优质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积极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干预以及药膳食疗科普等活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培养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理念。 五、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实施,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和健康支撑三大体系更加健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老年社会环境更加友好,发展要素支撑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基本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逐步建立。兜底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普惠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供给有效保障。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老年健康服务资源供给不断增加,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加快构建。老年医学科建设逐步推进,老年医学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深入融合。 打造“康养到贵州”品牌,结合贵州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康养、温泉康养、体育康养、森林康养等老龄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增加产品供给,优化配套设施,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康养产业载体同步建设。 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得到有效解决,老年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行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规划用地用房政策不断完善,财政投入持续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实。老龄工作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为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支持更加有力,为老服务更加便捷。 六、 基本原则 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养老、个人养老的基础作用,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新局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聚焦解决老年人健康养老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目标一致、功能协调、衔接配套,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建立健全社会共建共享机制,让老年人依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统筹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关爱、作用发挥等政策支撑。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 参考资料:《“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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