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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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编:LTMAQ-20200302耒阳市铜锣坪煤业有限公司铜锣坪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单位:安监部审核:陈素文唐衡清2020年3月编制会审人员名单姓 名职 务签 名陈素文矿 长侯井德总工程师唐衡清安全副矿长廖桂保生产副矿长黄江峰机电副矿长姜彩云安监部长刘甲湘生产部长夏永红通风部长阮士忠机电部长李建军运输部长周吉希采矿技术员泉友华掘进技术员肖海腾通风技术员肖 丘地测技术员何孝春机电技术员曹国生调度室主任刘兰生监控技术员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学习表贯彻名称铜锣坪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人贯彻人 贯彻时间目 录第一部分 矿级领导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矿 长.-6-总工程师.-13-生产副矿长.-19-安全副矿长.-23-机电副矿长.-28-工会主席.-32-采煤技术员.-35-带班工程师.-38-通风技术员.-42-掘进技术员.-46-地测技术员.-49-机电技术员.-52-监测监控技术员.-55-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57-安全监察部部长.-57-培训组组长.-62-兼职救护队队长.-64-生产技术部部长.-66-机电部部长.-68-调度室主任.-71-通防部部长.-75-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主任.-79-采煤队队长.-82-采煤班班组长.-85-掘进队队长.-87-掘进班班组长.-90-运输队队长.-92-运输班班组长.-94-第三部分特种作业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6-兼职救护队队员.-96-群监员.-97-瓦斯检查员.-99-爆破材料管理工.-101-爆破材料押运员.-104-测量工.-106-打眼工.-108-爆破工.-109-电钳工.-112-信号把钩工.-113-矿灯充电工.-116-钢丝绳检查工.-117-液压支柱维修工.-119-监测监控系统维修工.-120-采煤机司机.-123-小绞车司机.-125-电瓶车司机.-127-主提升机司机.-130-刮板输送机司机.-132-调度员.-136-监测监控员.-139-仓库物资保管员.-141-第四部分部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4-安全监察部.-144-生产技术部.-146-地质测量组.-147-机电部.-148-第 14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149-调度室.-149-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152-培训I组.-154-采煤队.-155-掘进队.-156-运输队.-157-维修队.-158-工会.-159-供应组.-160-磅房司磅员.-161-设备物质采购员.-162-食堂班组长职责.-163-炊事员.-164-第一部分矿级领导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矿 长矿 长 是 矿 井 安 全 生 产 的 第 一 责 任 人,是 矿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主 任,对全矿的安全生 产 工 作 全 面 负 责。矿 长 必 须 掌 握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法 规 及 相 关 专 业 知 识,具备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和 管 理 能 力,依 法 经 过 培 训 并 考 核 合 格。保 证 全 矿 在 生 产、建设 过 程 中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法 规、规 章、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一、岗位职责(-)依 法 办 矿、依法管矿第1条 矿 长 必 须 履 行 依 法 办 矿,依 法 管 矿 的 法 律 规 定。严 格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法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煤 矿 安 全 规 程 、湖 南 省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 任 规 定 等 法 律 法 规。本 条 考 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第2条依 法 办 理“采 矿 许 可 证、工 商 营 业 执 照、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并保证合法 有 效。依 法 办 理 矿 井 建 设 项 目 相 关 手 续,按 照“一 井 一 制”原则管理矿井建设项目,并 督 促 建 设 项 目 按 设 计 施 工。本 条 考 核:未 能 履 职 扣1000元。第3条组 织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规 划 和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计 划,负责按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组 织 生 产。本 条 考 核:未 能 履 职 扣1000元。第4条依 法 依 规 组 织 生 产 或 建 设,杜 绝 超 层 越 界 开 采 和 超 能 力、超 强 度、超定员 组 织 生 产 行 为;落 实 井 下 探 放 水 规 定,严 禁 开 采 防 隔 水 煤 柱。本 条 考 核:未能履职 扣1000元。(二)建 立、健 全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第5条 组织制定和审定矿井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第6条 组织制定矿井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 0 0元。(三)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第7条组织制定和审定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 0 0元。第8条 组织制定和审定符合矿井实际情况的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 0 0元。(四)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第9条 配备分管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的分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任职条件符合规定。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 0 0 0元。(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第1 0条 按规定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 0 0 0元。第1 1条 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五职技术员,并配齐安全技术人员,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生产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 0 0 0元。(六)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第1 2条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6 0 0元。第1 3条 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 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矿井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7-全。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 0 0 元。(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第 1 4 条 组织制定并落实煤矿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 0 0 0 元。第 1 5 条 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 0 0 0 元。第 1 6 条 负责落实矿井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负责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 0 0 0 元。(A)组织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 1 7 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 0 0 0 0 元。第 1 8 条 负责组织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每年底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负责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在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省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的专项辨识,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负责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部室、生产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 0 0 0 元。第 1 9 条 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 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一通三防、机电、防治水等)专项检查。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8 0 0 元。第 2 0 条 矿长是本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规定审阅通风瓦斯检查日报表,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制定措施并处理,批准井下烧焊报告等。负责落实瓦-8-斯综合治理工作,做到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600元。第2 1条 审阅调度运行日志、监控日报表,并签字。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7L o第2 2条 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400元。第2 3条 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 元。第2 4条 负责每季度向市级应急管理局汇报1次安全生产工作。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400元。第2 5条 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700元。第2 6条 授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安检员、调度员和瓦检员(瓦斯超限时),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享有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九)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第27条 矿长对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全员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组织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十)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第2 8条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矿井达到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第2 9条 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为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形成具有本矿特色的安全文化,进一步推动本矿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400元。-9-第3 0条 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安全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600元。(十一)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第31条 矿长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第3 2条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保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0元。(十二)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3 3条 组织实施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评审、批准发布实施;负责审批储备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矿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800元。第34条 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发生事故和重大灾害时,成立救援指挥部担任总指挥并上报。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0元。(十三)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第3 5条 负责向耒阳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第36条 组织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800元。(十四)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第3 7条 落实矿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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